个人房屋租赁合同(通用6篇)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县腾达步行街 号商铺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该商铺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第二条 乙方承租后可以对商铺进行装修,在装修中不能改变或损坏房屋的现有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 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房东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甲方必须保证同等条件下房东优先与乙方签订下一次的租赁合同不得再收转让费。
第四条 甲方必须保证在乙方转租期间的.商铺租金每年不变,租金为 元整,转租期满后甲方得保证房东按市场行情增减租金。
第五条 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时,乙方转让商铺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第六条 甲方需付清租赁商铺的租金才能转让给乙方。
第七条 转租期间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转租期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期为年。
第九条 转租期间若房东与乙方发生房子纠纷时,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甲、乙双方都不能有隐瞒事实真相和欺诈行为,否则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转租方与承租方各一份,该协议至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二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能公开说甲方转让给乙方,如有公开后果自负。
甲方(转租方)签署: 乙方(承租方)签署: (盖章手印) (盖章手印)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街号小区单元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
(二)、
(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币)元。该房屋租金( 年 月)内不变。自第( 年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日,乙方应按(币)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协议。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将坐落地址为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用房。
二、房屋权属: ,建筑面积: ,装饰情况: ,房屋的格局为 室 厅 卫。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
2、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乙双方经议定,租金每月为 元整(大写: 圆整)。乙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季付□、半年付□、年付□。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向甲方交纳室内财物押金为 元整(大写: 圆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在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甲方与乙方结清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费用,并乙方向甲方当面交接合同上所写的室内财物后,甲方即将室内财物押金退还乙方。请乙方保留好租期内交纳各项费用的交款凭证。
四、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所用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卫生费□、保安费等 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物业费□、暖气费□、维修费□等 。
3、起租时卫生间水表显示为 个字,厨房水表显示为 个字,天然气显示为 个字,电表显示为 个字。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不能按租期足额交纳房租及各项费用(如拖欠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租月租金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随室内财物押金中扣除。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即认为乙方已无支付能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有权拒绝退还室内财物押金。
六、甲方应负责房屋结构工程质量和所配水电设备及家具电器出租时能正常使用。乙方租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乙方应按照有关法规及小区物业规定,负责所租房屋及财产的防火、防盗、不扰民等,若因乙方引起各种事故,给甲方或其他邻居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双方因特殊情况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十、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十二、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至人民法院办理。
十三、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附加条款:
附:《物品验收清单》
物品名称 数量 状态 物品名称 数量 状态 物品名称 数量 状态
双人沙发 橱柜 餐桌
单人沙发 电视 洗衣机
热水器 组合柜 双人床
茶几 油烟机 空调
冰箱
出租人(或单位): (盖章)联系电话:
承租人(或单位): (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签订此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NO: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于温州市房产,计面积㎡,出租给乙方,根据《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温州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租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月租金元整,按付一次,计元整,先付款后用房.下次租金乙方应提前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交付房屋,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对方支付月租金每日%的违约金。
(二)房租首期付款期限是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乙方应爱护租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也不准擅自将该房屋进行转租,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乙方承租前水表吨,电表度,租期内所用水电、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概由乙方负责结清。
(五)乙方需要交甲方押金元,租期满后,房内设施完整,费用结清后多还少补。
(六)该房出租,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租赁许可手续。
(七)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名后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中介方各执一份。
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已经详细阅读理解并没有任何异议
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温州鹿城区屋特佳房屋介绍所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房地产经纪证编号:
电话: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以下简称为丙方)
兹经双方协议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与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年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月元整(收款付据)乙方每年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电灯费及自来水费另外)。
第四条租金应于每月以前缴纳,每次应缴年个月份,乙方不得藉词拖延。
第五条乙方应于订约时,交由甲方万千元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第六条乙方于租期届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出租外,应即日将租赁房屋诚心按照原状迁空交还甲方,不得藉词推诿或主张任何权利,如不及时迁让交还房屋时,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请求按照租金二倍之违约金至迁还完了之日止,乙方及连带保证人丙方,绝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俾利甲乙双方处置其房屋与家俬。或办理继续租赁契约。
第八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未到期之一个月房租,并应无条件将房屋照原状还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约另外招租。
第九条房屋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房屋时自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十条甲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进入房屋,除有紧急事故外,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否则乙方得拒绝甲方进入。
第十一条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毁损,应负损害赔偿之责。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如甲方不于相当期限内修缮者,乙方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且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至损害甲方之权益时愿听从甲方赔偿损害,如甲方因涉讼所缴纳之诉讼费,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条项或损害租赁房屋等情事时丙方应连带负赔偿损害责任并愿拋弃先诉抗辩权。
第十五条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约各条项规定,如有违背任何条件时,甲方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约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印花税各自负责,关于房屋之一切捐税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件租屋之综合所得税,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八条租赁期满迁出时,乙方所有任何家俬杂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应视作废物论,任凭甲方处理,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
第二十条本契约未规定之事项,悉依相关法令之规定。
上开条件均为双方所同意,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