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设备租赁合同锦集7篇

2024-03-02 22:59:00合同

设备租赁合同锦集7篇

设备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

  数量:台

  机械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以月租的方式出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元整(大写:元)人民币,工作时间为240小时/月,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甲方应保证乙方按月累计2天的维修时间,超出2天以上部分甲方则可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若月度使用不足240小时,仍按一个月租金计算支付。超出小时则按元/小时进行结算。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师傅一天工作9小时,超出9小时则补助司机加班费,每小时。

  五、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视为设备正常工作,租金照收。甲方必须在月工作时间完成后日内支付租金。

  六、甲方无偿提供设备使用的燃料(柴油)和设备操作机手的食宿,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七、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所租机械退场时一次结清。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部分:合同要点

  第二部分:标准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所有权

  1、承租人确认,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除非承租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在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采取任何侵害出租人所有权的禁止行为。

  2、承租人租赁期间占有、使用租赁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视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转让给承租人。

  3、如因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采取保全和强制措施,使出租人的所有权遭受危害时,承租人应采取措施阻止危害发生,并立即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因遭受危害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承租人偿还给出租人。

  第二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保管及维修

  1、租赁物交付时,须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对租赁物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双方代表在“租赁物交付证书”上签字,确认租赁物交付日期。

  2、在出租期限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只允许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用途,不得拆卸、变更设备。承租人变更租赁物使用地点,应提前7日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3、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负责使用并保管租赁物。由此造成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使用期间,因第三人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而造成出租人任何损失或费用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运输费等)。如由出租人垫付的,由承租人偿还给出租人。

  5、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正常磨损除外)。承租人应承担通知、告知甲方维护、保养、维修租赁物的责任。

  6、租赁期间租赁物需加入保险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间如遇当地的工商管理、税务征收、矿山管理等诸如国家强制性政策、规定及管制事宜时,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三条出租设备的租金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

  1、乙方应在租赁物交付之前支付租金,之后须在每月租金支付日到期前七日支付下月租金。若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设备且不退还乙方所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租金的计算:

  月租:月工作不超小时;每月超出部分按小时计算,乙方须在支付下月租金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当月的超班费。月工作量小时数以车辆计时表或GPS显示数据中数值高的为准。

  3、由于天气变化或乙方的种种原因而导致租赁物出现停机情况,延误时间由乙方承担,月租金保持不变,仍按整月计算。

  4、租赁物按月租期计算,按月结算。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在本合同第一部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扣减部分或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费用。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擅自变更作业地点、作业环境、使用用途及拆卸、变更设备。

  2、租期到期后,甲方确定乙方无拖欠任何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及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费用后,甲方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不计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禁止行为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租赁物使用地点、交付给第三人或可能损害出租人权利的行为;

  2、向任何第三人出售、转让、转租租赁物或对租赁物设定抵押、担保及任何可能侵害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3、对GPS系统进行改动、拆除、损毁或人为破坏(如安装有GPS系统)。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涂改、人为损坏租赁物的标志、标识。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担保及担保人

  1、承租人应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就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租金及其他款项的支付义务和其他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形式的担保。

  2、担保人在此确认,担保人为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担保责任。

  3、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范围: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出租人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费用、逾期罚息和其他应付款,以及出租人因实现权力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的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的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其中,额外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2、如承租人发生以下任何情形,则视为违约:

  1)承租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任何到期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的;

  2)承租人拒绝履行本合同或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署的其他合同中的债务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实施第五条禁止行为的;

  4)承租人或担保人提交与本合同相关的虚假材料和文件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项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同时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其实际使用

  期间的租赁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依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返还本租赁物,而不返还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实际使用期间的租赁费外,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超过一个月不返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自行取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支付本租赁物价值2倍的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收回租赁物的,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等一切费用以及租赁期间的全部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除通常范围的消耗品的正常消耗之外的其他任何毁损、破损、报废、丢失等,均由乙方负责,由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丙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并不因本协议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另行付款约定及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分立、合并、解散而变更。

  2、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信用资料原件: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户口本、自有

  资产证明、个人银行存款对账单,其资产合计不低于租赁物的原值。所有资料须为真实,不得虚构资产,如虚构个人信息及资产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原则上,设备维修时间均安排在设备闲置期。由于维修时间延长而影响施工时,甲方不承担由于设备维

  修期间引起的其他经济损失。

  4、在如下情况发生时,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由于事故、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由于使用了非甲方提供的零部件、辅具造成的损坏;

  未提供应有的工作环境(如腐蚀性强、易遭电击、坡度过大的施工现场等);

  主观刻意损坏计时表、设备上各部件或责任事故。

  5、出租人免责:无论租赁物是否登记或登记在任何人名下,因使用租赁物或租赁物本身造成的任何人身

  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产品瑕疵等,出租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人因此遭受任何索赔、损失或费用,应由承租人全额赔偿。

  6、在租赁设备期间,乙方对设备安全负责。不能使用租赁设备从事非法施工,不能雇佣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设备,必须为驾驶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必须保证设备GPS及车辆计时表正常工作,在车辆计时表或者GPS失效的情况下,按照每天20小时核算每天租金。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拖回设备或用GPS锁定设备,乙方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签订于市区。经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承诺到期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本合同项下义务时,自愿接受的强制执行措施。

  2、有关合同一切争议,当事人均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善良的原则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应提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丙方(担保人):

  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一、租赁事项相关填写项目:

  1、租赁时间:年月至年月

  2、押金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

  二、权利与义务: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学生证号码:

  1、甲方在租赁前应提供有效合法证件,在租赁期间,享有所租赁设备的使用权并享受相应的服务;租赁期届满并完好归还所租设备时,有权收回支付给乙方的押金。

  2、在租赁期间的使用过程中,由甲方妥善保管机器设备,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凭易碎纸标签判断)乙方设备,否则因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的,甲方按维修价格或复原所需费用收取甲方赔偿费。

  3、乙方享有所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设备。

  4、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保证无硬件上的质量问题,外观无明显破损。

  5、租约期满后,甲方需带齐所有设备,归还给乙方,如有丢失或设备损坏无法修复的,甲方必须以机器设备市场价格赔偿给乙方。

  三、酬金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100元作为酬金

  四、其它:

  1、本合同租赁期满时,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租赁设备,可与乙方协商,支付一定的补贴金额买下此笔记本(包含押金)。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摄影器材提供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因拍摄所需而租用甲方器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将乙方(所出具的器材使用单为依据)器材清单内所列器材及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本合同所租用器材物品只限于拍摄使用。不得转租、转用或给第三方使用。

  二、租金结算:

  器材租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日租金额人民币,共计元人民币。

  1、乙方在提取设备时,付第一期租金,即元人民币,计使用天,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拍摄期间第二次付款元人民币,计使用天,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拍摄期间第三次付款元人民币,计使用天,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每阶段到期的前三天预付下一阶段租金,如未按时付款,甲方在上阶段截止日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拍摄,返还所有器材。如提前拍摄完毕,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收取的多余租金退还乙方。

  4、租用时间以乙方到甲方提取器材出库当日开始计算。如乙方需要延长使用,应在截止日前48小时与甲方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如双方无异议,有关延期使用期间的有关事宜,仍按原合同继续执行,如双方对续租事宜异议,需要重新签订续租协议。延期使用期间租金每日元人民币,每天付款一次,付款金额为元。

  三、乙方在提取摄影器材时应认真核对器材的型号、规格、器材数量、完好程度和使用性能等,并在上述器材清单上做出书面确认。

  四、乙方在器材租用期间应爱护器材,按照正常操作规则使用器材,并妥善安置及存放以确保器材及物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乙方在器材租用期间如因器材本身质量或技术问题而影响到正常拍摄时,甲方负责器材维修、调试。在器材维修、调试期间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替代器材的相应问题,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按正常操作和没有妥善安置器材,而造成器材的丢失、损毁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照常支付租赁期间的器材租金。

  七、甲方向乙方派出器材人员,随器材人员的职能器材维护和电池充电。

  八、甲方的随器材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剧组的规章制度,如随器材人员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不服从乙方统一调度和日常管理,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调换随器材人员。

  九、乙方应付予甲方随器材人员日常补助元(器材费以外),在租用期间甲方人员的食宿、差旅、正常的医疗、工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器材及物品用于合法使用,不得用于任何法律禁止或限制使用,并不得将甲方的器材及物品用做售卖、寄卖、留置、抵押、按揭、租赁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用途。

  十一、在租赁期间甲方仅以暂时交托形式将出租的器材及物品租于乙方使用,始终保留其所有权。

  十二、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将有关的器材及物品运至甲方所指定的地址,归还甲方并经甲方检查器材及物品质量完好,双方验收签字,完成返还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交纳总公司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给未违约方。如其中一方不履行或未履行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十四、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

  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 工程完工]止。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 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挥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乙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设备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日期:

设备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 路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项目。

  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

  第二章 租赁期限

  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为 元/年,共计 元。

  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 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

  方的阻扰和干涉。

  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 乙方保证及责任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设备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位于用于放置深圳市移动电视通信设备及天线,现就有关租赁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赁期限:

  二、 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包括租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租用上述场地,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整),本次合同租期共计个月,总计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2.支付方式:乙方设备安装完毕后日内需完成合同签署并支付本合同全部服务费,超期甲方不再无偿提供基站服务。

  (二)电费

  1.电费单价暂定为:元/度,以后随供电部门电价的调整而调整。

  2.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收取发射基站的电费(用电量按实际用量加%线损和加%发票税)。甲方收取电费后向乙方提供电费发票。

  (三)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甲方租金或电费,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通信设备的服务。

  (四)乙方将款项支付至甲方以下帐户: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三、公共基站内乙方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或维修时,不得动用他人设备,如发生此类事件而影响他人设备的正常工作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以及停车、设备和人员进出等施工便利条件。甲方在自有用电额度内,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0KVA 的供电(380伏)接点,并提供从配电室到乙方机房电缆进线的路径;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五、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它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它损失。

  六、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安装、维护人员出入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乙方维护人员应持乙方有效证件和工作联系函方可进入现场维修维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维护。

  七、基站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甲方应提供出入该租用场地的通路。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有撤走、更换、增加设备或临时停机等要求,应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按甲方管理规定办理撤走、更换、增加或停机的`手续。

  九、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合同,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甲方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十、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