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汇编5篇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了更好地完成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四、开工时间 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五、工程价款 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程款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年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
(3)变更工程量需有清单,并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有效。
八、工程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的工程款,余款作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无疑异后一次性付清。 保修期为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范围内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3、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根据甲方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双方约定的内容;逾期完工,按元天扣罚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
一、材料供应办法 乙方自购。 十
二、工程质量
1、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3、若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到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
三、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若工程量增减大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
四、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交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
五、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等相关材料,交由甲方验收审核,决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最后以镇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审核为准。 十
六、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十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
九、其它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甲方将本村组块亩(其中旱地亩、水地亩)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订立协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定购任务和政策规定的各种税费任务,并督促其承担和履行对集体的各种义务。
2、指导和监督乙方及时耕种,保护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芜。
3、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将国家用于扶植农业生产发展的资金、物资等供给乙方使用。
4、积极为乙方提供技术、信息、经营管理等生产技术和管理销售服务。
5、承包期内,除国家和集体建设征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三、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使用国家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资金和各种农用物资的权利。
2、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对农业经济的宏观指导、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任务。
3、全面完成按土地分配的定购指标和上缴的农业税费任务,以及按承包土地分配的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乡村筹款。
4、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有权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并获得合法收益。
5、承包期内,遇到国家或集体建设征用土地等,确需动用耕地时,由甲方另行调整。
6、珍惜土地,保护地力,保持水土,不得荒芜。
四、因不可抗御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严重减产或绝收,经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须向另一方赔付违约金元。情节严重的,除赔付违约金和经济损失外,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效力: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和公证机关公证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农业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双方和公证机关执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耕地和家庭人口状况登记表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公证机关:(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耕地状况登记表(略)
家庭人口状况登记表(略)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户主:(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订
因乙方发展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乙方全户同意将本户位于的田块租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该田块面积共计6亩,位于,(接下来写清四至)。
二、乙方承租该田块用于养虾及其他农业用途,承租期内不更改该田块用于其他功能用途,但乙方可以在该田块上搭建必要的临时性辅助设施。
三、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田块的经营使用权交于乙方,并保证交付的田块可以正常用于生产经营,在该期限内由甲方自行处理该田块上的一切作物及附着物,约定交付日后由乙方处分该田块上的作物及附着物。
四、承租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田块另租给第三方;乙方若需转租,应征得甲方同意。
五、承租期内,若有发生非甲方原因使该田块物权变更的情况(如被征地等)导致乙方的经营活动中止,甲方应退还所剩期限的租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经营活动中止,甲方除退还所剩期限租金外,还应对乙方的损失作相应赔偿。
六、承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功能属性,若因乙方处置失当而造成该田块的农业用地属性被改变,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或是进行赔偿。
七、承租期暂定为二年,自甲方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写清租金支付方式)。期满后若乙方仍有承租意愿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事宜,承包土地养殖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九、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乙方):
依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村两委研究同意,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土地承包协议:
一、承包土地的座落位置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土地承包给乙方,面积 亩,土地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及缴款方式
1、土地承包价格为每年每亩 元,土地承包费每年 元,承包费总额 元(大写: 元)。
2、土地承包金于每年 月 日前交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管理承包的土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有管理权、使用权、继承权,无所有权。
2、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要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4、合同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证单位各一份。
发包方(章)
代表人(签章)
承包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