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采购安装合同精选12篇
为确保东莞汇峰中心电梯采购的顺利进行,选到适合项目的设备,XX年X月XX日 至 XX日 项目组成员III、AAA、BBB在XX公司XXX的陪同下组成电梯采购考察组,在CCC及DDD对XXX、XXX电梯厂商状况及业绩进行了考察。主要了解其电梯的销售业绩、电梯的实际运行状况、电梯机房、曳引机状况、生产安装工期、维护能力等。 考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沈阳博林特 代理商为邯郸市强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客、货及观光电梯厂家均能生产,在邯郸暂无办事处,无业绩,考查项目为邢台邢州宾馆及某房地产客梯,轿厢装修一般,曳引机为进口永磁同步,安装工期及生产周期可满足工程要求。
二、 沈阳三洋 代理商为邯郸市烜昊物资有限公司,客、货及观光电梯厂家均能生产,在邯郸有办事处,近两年在邯郸无业绩,考查项目为东方明珠广场及电力局住宅楼,电梯质量一般,安装工期及生产周期可满足工程要求。
三、 东芝电梯 代理商为邯郸恒利空调制冷有限公司,东芝电梯为日本独资企业,主板为本企业专用设计,客、货及观光梯均能生产,在邯郸设有办事处,合作意识较强,在邯郸维保能力较强,电梯安装为电梯生产厂家专业安装队伍完成,考查项目为邯郸宾馆、矿业集团办公楼观光梯,运行较平稳,装修一般,主要部件为原装进口。
四、 上海三菱 在全国业绩最好,市场份额最大,现有gps-ⅲ、菱云、hope三个系列,但菱云与hope两个系列主要面对的是房地产,配置基本全部国产化,不符合我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而且曳引机为蜗轮蜗杆式,运行费用相对于永磁同步要高,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曳引机、门机系统等核心部件改为进口,那价格相对较高。但三菱的总体势力较强,维保有保障。在石家庄设有分公司,负责河北省的电梯销售及维修,但供货时间可能难保障。
五、 大连星玛 大连星玛电梯在石家庄设有分公司,负责河北省的电梯销售及维修,准备在邯郸设立办事处,星玛电梯采用otis技术,年产量8000台,在河北省已销售1050台,仅次于上海三菱。电梯安装由厂家专业队伍完成,考查项目为石家庄祥银大厦,轿厢装修较好,运行平稳,噪音较小。无机房观光梯采用复合钢带替代钢丝绳。
六、 广州日立 广州日立在石家庄设有分公司-石家庄广日电梯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国营企业,年产量约2万台,在河北销售量400台,在邯郸的维保处正在筹建,安装队伍约60人,曳引机、门机系统主要部件为进口。考查项目为财富大厦客、货及观光电梯,运行较平稳,轿厢一般。
七、 巨人通力 由河北鼎联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代理,采用芬兰技术,全部采用无机房电梯,永磁同步技术是通力的主推产品,且拥有50多项专利,其优点是减少了机房的建筑费用,运行费用相对于蜗轮蜗杆要节省40%左右,而且无机房有利于建筑物的美观。 巨人通力现在中国有昆山与湖州两个工厂,年生产能力一万台,研制了世界上第一台无机房电梯,曳引机、门机系统等全部进口。考察项目为燕春花园酒店和820步行街,运行平稳,轿厢装修较好。
八、 四川express电梯 由石家庄莱茵电梯有限公司代理,采用otis同步技术,永磁同步电机,效率高达98%,噪音较低,运行较平稳,工厂年产量1000多台,产品定位是面向中低消费的房地产。代理时间刚一年,在河北的业绩较少。承诺保修期内不论有无问题公司半月去保养一次。
九、 东莞三洋电梯 由石家庄市建胜电梯有限公司代理,代理刚一年,在河北销量200多台,客梯采用永磁同步电机,货梯采用蜗轮蜗杆电机,观光电梯采用无机房,但在河北没有安装过无机房电梯。曳引机可选用进口。生产约需一个月,安装人员20多个,可在一个月内安装完成。
十、 天津奥的斯 由石家庄市鹏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天津奥的斯在石家庄设有分公司,年生产能力台,公司实行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一条龙服务,代理商只负责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由分公司负责,优点是品质有保证,在河北省的售后服务有保证。生产周期〈45天,可在一个月内安装完成。门机、控制系统等由德国原装进口,曳引机国内生产,也可进口,两者差价仅在5000元左右。otis的3100系列与上海三菱的gps-ⅲ同属一个水平,但要比三菱的菱云、hope系列配置要好。 考察项目为五十四所客、货梯,原劝业场观光梯,其产品优点是货梯的标准并没有降低,反而在同等条件下还要比客梯高一些,梯门采用光幕保护。 但据与代理商的了解,石家庄分公司管理较乱,关于价格代理商可直接与厂家协商联系,这样跨过分公司,势必会给以后的维保带来相互推诿,给使用者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一、山东百斯特电梯 由河北德森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代理,百斯特电梯是95年与德国德森合资,年产量3000台,在河北省销售300多台,轿厢采用双层不锈钢板,采用最先进的无齿轮电机,节能好,噪音低,较环保。代理商安装级别a级,供货期60天,安装一个月可完成。考察项目为石家庄自由港高层住宅区。运行较平稳。 综上所述,在四天对所有投标人的考察中,通过了解各代理商的情况、所代理电梯的生产厂家安装售后服务及实际感受其产品的特性等,各有优劣,电梯采购考察组一致认为巨人通力、上海三菱、天津奥的斯及东芝电梯四个品牌较适合本项目需要,情况如下:
巨人通力: 优点:1、代理商合作意识较强,在拿到标书后,唯一到现场亲自勘探,并针对现场情况给业主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2、巨人通力的电梯全部可采用无机房,这样可赶在主体封顶前将原设计机房取消,节省一部分土建造价,建筑外观也美观一些。3、巨人通力是永磁同步的推行者,技术领先,相比蜗轮蜗杆的运行费用要节省40%左右。4、安装能力较强,技术人员水平较高。 缺点:在邯郸暂无维保处。
上海三菱: 优点:1、品牌效应较好,维保有保障;2、市场占有率最高,大家容易认可与接受; 缺点:1、据了解生产周期可能较长,可能满足不了我工程的要求;2、国产化程度较高,若按招标文件要求曳引机等选用关键部件为进口,报价可能要较高;
天津奥的斯: 优点:1、市场占有份额较大,仅次于上海三菱;2、在石家庄设有分公司,并有配件库,维保有保障;3、电梯国产化程度较高,但技术都是美国otis的,关键部件可选用进口; 缺点:报价较高,分公司管理较乱。
东芝: 优点:1、电梯厂家是日本的独资企业,技术较高;2、代理商在邯郸,安装及维保有保障;3、电梯安装为厂家委派专业队伍完成; 缺点:代理时间较短,业绩在本地较少。
甲方:
乙方:
一、受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安装以下1个项目共2台电梯:
项目1
项目2
二、安装周期
经乙方安装人员现场测量,土建符合要求,具备近点施工条件后,进点开工至交付试运行:项目1总工期为10天;项目2总工期为20天。
三、付款方式(按项目分批付款)
1、乙方开工报告办理完毕,进点安装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安装总金额的30%。
2、电梯慢车调试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安装总金额的30%,电梯快车调试后再支付10%
3、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过产检合格且工厂保养部门接收后,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安装总金额的40%。
四、安装施工中双方的责任与费用分担
1、乙方责任:
(1)负责电梯设备的安装工作,电梯设备的调试工作;
(2)提供电焊氧割设备;
(3)参与甲方和其他有关部门(含厂检及建委验收)对电梯设备所进行的安装工程验收工作;
(4)负责所需的施工工具;
(5)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制度;
(6)配合甲方整理电梯验收相关资料;
(7)严守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服从甲方及现场项目业主的管理,任何涉及本合同的工作或须增加工程量必须向甲方上报,由甲方出面与业主沟通;
(9)工地现场不戴安全帽或高空作业不系安全绳罚款500元/次。
(10)在施工期间如施工人员没有操作证被当地技术监督局查获并罚款,由施工队自己承担。
2、甲方责任:
(1)协助提供安全存放电梯材料及施工工具的用房;
(2)协助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所需电源及施工用电电费;
(3)负责电梯相关土建需整改项目;
(4)负责电梯验收相关资料及费用;
(5)负责电梯安装过程中的管理与协调工作,特别是安全及质量监督工作。
五、违约和赔偿
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电梯安装必须一次通过厂检与特检部门验收,如安装质量原因导致复检,除所有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还须赔偿3000元/台得经济损失。
乙方人员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赔偿。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经办人:
日期:
乙方:经办人: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城区320国道长龙至楮塘段、兴廉大道、车站路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范围: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除甲方提供的的材料清单以外的所有路灯安装、调试、管道敷设、路灯基础等相关工程直至亮灯验收。(清单附后)
内容:1、人工挖、恢复路灯线沟槽土方;2、路灯安装、调试、铺设路灯线、路灯基座;3、残渣外运。
四、工程合同造价: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
1、负责办好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2、负责提供地下自来水管线布置情况,为乙方施工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的施工场地,提供临时设施所需场地。
3、负责组织承、甲方和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要求交底会审,交付道路或管线平面、测量控制点和路灯安装点。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所有矛盾处理及用水、电的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等工作,并缴纳用水、用电费。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3、负责维护施工范围甲方交付的测量控制点,维护施工区域出现的文物、古迹等。
4、做好施工区域交通秩序维护。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施工
一、本工程质量除甲方特别要求以外均要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本工程以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依据,由邵东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行质量监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经甲方验收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和有关规定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或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或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证后才能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7、乙方严格施工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除甲方供应的路灯全套、线材等(见附材料清单)以外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材料均要签字确认,对甲方交付后的材料造成的损坏和浪费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灯具的调试等)。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甲方为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需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审查完毕后一年内拨付工程款的95%,5%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金保修期满并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
二、乙方所交的工程保证金30万元在机械、材料进场时拨付5万元,工程完成一半时再拨付10万元,工程完工时拨付清。
三、工程结算
1、工程计量:依据甲方的预算价和工程清单双方代表现场签证单计算增加减工程量。
2、计价、取费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406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补充文件。定额按20xx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不包括养老保险
3、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施工时的材料价格涨幅均与甲方无关,如因第二条第三款工期延误原因造成的其材料价格涨幅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证认可。
4、按上述结算方式进行造价计算,总造价下浮%做为该工程结算造价。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要求、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甲方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增加造价时,必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好后乙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奖罚条件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对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天),由乙方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工程质量的奖罚: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的合格均由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
第九条工程维修
质保期内,该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修复,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甲方工程预算造价。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承、包方各执三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地板采购安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面积:平方米。
4.方式:包工包料。
5.材料:,数量。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其中材料款人民币元整(大写:),施工费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款必须一次性支付,计人民币元(大写:)。
2.施工价款在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计人民币元(大写:)。
3.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验收
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期为年,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1)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小时以上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一、 工程概况
1、甲方将位于 楼的电梯(扶梯)维修工程发包给乙方。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采购、安装及为本系统正常施工和调试运转所必须的验收工作等。
3、甲方驻工地联络人: ;乙方驻工地联络人: ;甲、乙双方派驻的联络人均有权代表双方签署同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文件。
4、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待修理的电梯的现状为:
。
二、 开工和竣工期限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向乙方提交全套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并且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
2、乙方在甲方履行完毕本条前款义务且支付了第 笔工程款后 日内完成修理及验收工作。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变更施工内容行为导致延误工期的,乙方的竣工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三、 承包价款(含原材料购置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承包工程的总价款为币 元。
2、甲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 分期支付:
A.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即 元;
B.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即 元;
b) 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元。
3、依甲方要求发生工程内容的增减可以调整本合同价款。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工程内容的变更,乙方应在得知变更内容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造价方案,甲方应在收到变更造价方案后5日内予以答复并同乙方达成工程洽商,否则乙方有权依据原设计继续施工,如因此延误了工期,竣工日期可以相应顺延。
4、在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施工所用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超过 %,就该浮动部分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甲、乙双方应另行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四、 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存放装修材料的工作间及施工的便利条件。
2、负责提供修理电梯所需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
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并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 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图纸认真组织修理。
2、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
3、对施工场地原有的设备和成品做好保护工作。
4、凡因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六、 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安排工程验收工作,甲方应当派人参加,甲方如果不参加验收,则乙方可以组织自行验收;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报告。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工程验收产生的异议由 作出最终的验收结论并依据该机构的验收结论来履行合同。
3、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劳动局验收规范及验收方法,对以上确认项目进行验收。
七、 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个月,自甲方签署验收报告的次日起计算。
2、对于易损性照明灯具(指白炽灯、灯泡),乙方只负责安装时一次性提供,如需更换,由甲方负责购买。
3、甲方在电梯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划痕、外力变形等损害,乙方可以予以维修,但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
八、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因未如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便利条件而导致乙方延误工期超过30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2、若甲方未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应付施工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延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3、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竣工,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按甲方已付施工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延期竣工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4、若乙方交付的工程未通过验收,乙方需对工程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如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每影响一天,乙方需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果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依据实际损失予以补足。
九、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附件组成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协议书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本工程效果图
( )本工程报价单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不符,以签订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采购合同号:
买方:(以下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卖方:(以下称“乙方”)联络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税号:
甲方代表签字:甲方盖章: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乙方盖章:签订日期:
电梯数量: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交货方式:乙方指定工厂交货
项目工地交货交货地点详细地址:
一、 工程概况
1、甲方将位于 楼的电梯(扶梯)维修工程发包给乙方。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采购、安装及为本系统正常施工和调试运转所必须的验收工作等。
3、甲方驻工地联络人: ;乙方驻工地联络人: ;甲、乙双方派驻的联络人均有权代表双方签署同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文件。
4、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待修理的电梯的现状为:。
二、 开工和竣工期限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向乙方提交全套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
要求,并且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
2、乙方在甲方履行完毕本条前款义务且支付了第 笔工程款后 日内完成修理及验收工作。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变更施工内容行为导致延误工期的,乙方的竣工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三、 承包价款(含原材料购置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承包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2、甲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 分期支付:
A.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即 元;
B.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即 元;
b) 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元。
3、依甲方要求发生工程内容的增减可以调整本合同价款。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工程内容的变更,乙方应在得知变更内容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造价方案,甲方应在收到变更造价方案后5日内予以答复并同乙方达成工程洽商,否则乙方有权依据原设计继续施工,如因此延误了工期,竣工日期可以相应顺延。
4、在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施工所用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超过 %,就该浮动部分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甲、乙双方应另行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四、 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存放装修材料的工作间及施工的便利条件。
2、负责提供修理电梯所需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
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并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 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图纸认真组织修理。
2、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
3、对施工场地原有的设备和成品做好保护工作。
4、凡因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六、 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安排工程验收工作,甲方应当派人参加,甲方如果不参加验收,则乙方可以组织自行验收;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报告。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工程验收产生的异议由 作出最终的验收结论并依据该机构的验收结论来履行合同。
3、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劳动局验收规范及验收方法,对以上确认项目进行验收。
七、 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个月,自甲方签署验收报告的次日起计算。
2、对于易损性照明灯具(指白炽灯、灯泡),乙方只负责安装时一次性提供,如需更换,由甲方负责购买。
3、甲方在电梯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划痕、外力变形等损害,乙方可以予以维修,但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
八、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因未如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便利条件而导致乙方延误工期超过30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2、若甲方未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应付施工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延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3、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竣工,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按甲方已付施工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延期竣工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4、若乙方交付的工程未通过验收,乙方需对工程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如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每影响一天,乙方需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果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依据实际损失予以补足。
九、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附件组成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协议书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本工程效果图
( )本工程报价单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不符,以签订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客户单位: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并达成以下约定事项:
一、工程概况:
安装电梯,数量(大写)xx台,安装电梯,数量(大写)xx台。
二、工程总金额
1、本协议最终结算总价:人民币(大写)RMB:元,¥元。
2、工程在当地技监局办理开工告知及竣工检验时所发生的收费由甲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1、安装进场后预付30%,产品经安装调试全部完毕后再付40%,余款在产品经当地质量结束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取得验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并移交清后)一次性付清。(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四、工期
安装时间:天
五、质量验收依:
根据国家标准GB7588、GB/T,GB/T,GB等要求,并结合甲方的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六、甲方责任:
1、确保货物按时发运到工地现场,并配合解决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需求电梯安装协议书电梯安装协议书。
2、提供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支持服务。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安装工程款。
4、提供安装施工图纸及资料。
5、负责出厂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发货质量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甲方安装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2、在货物到现场后即组织安装人员进行开箱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开箱缺错件星系,验收后的物资由乙方负责现场保管,若有缺失,则自行承担赔偿责任。3、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对厂检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4、若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安装复检的,则承担发生的复检费汇合营销
5、严格按要求填写公司所提供的工程施工资粮,做到及时记录,填写规范电梯安装协议书合同范本。
6、经检验合格后的电梯应及时向甲方移交电梯的相关物品,若经授权代表甲方向用户移交时,则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7、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记录,待安装完毕后需移交检验人员。
8、乙方应确保安装工期,除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工期延误造成所示的则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300元/天的误工费。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客户做好必要的联络。
10、不准与用户物理争吵,若因此造成甲方形象损坏或经济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除上述约定的费用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在进场施工前3天,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派施工人员的名册清单,保险单据,及操作证复印件,严格做到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施工。
八、文明施工要领:
1、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装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遵循用户及现场安全生产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若因违规操作而导致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设备的损坏、遗矢等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到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
九、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采 购 方: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供 货 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采购清单
2、货物品牌:
3、产地:
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为指定产地原厂产品。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标准,深圳市地方规范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最高标准,且适合在深圳地区使用。
5、货物使用的材料、颜色、型号、外形、规格等,均必须与经甲乙双方确认封样的样品一致、为全新货品。货物的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合同要求。货物进场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报关单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及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6、上述单价为固定价,不因人工、材料、型号及甲方采购数量、汇率、税费等任何因素而变化,上述单价包括了乙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负责运至指定位置且调试完成后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现场调试费、保管费及卸车搬运费、验收费、检验费、利润、税金等与甲方为实现合同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上述单价的有效期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超过有效期后,甲方向乙方发出订货通知的,对乙方不具有约束力。
7、上述采购清单中的数量和总价为暂定数量和暂定总价,甲方有权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单方调整该数量,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甲方调整采购数量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应无条件配合。
二、初步检验
1、乙方依甲方通知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仓储地,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的外包装外观、数量、型号等进行初步检验。该检验非货物的正式验收交货,不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各自指定的授权委托人应在该初步检验单上签章,初步检验单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初步检验完成后,全部货物由甲方代乙方在上述指定仓储地负责保管,直至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调试完毕,甲方代为保管期间,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2、在初步检验过程中,如有发现进场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补货;若24小时内未能按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进场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
3、乙方超过七天仍未能将全部货物进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30%的约定损失。甲方也有权选
择就仍未进场的货物单方撤销订货,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约定损失。
三、供货安装
1、货物安装前,乙方必须到安装地点检查现场情况,判断能否进行实地安装和实地安装所需的必要的条件支持。乙方应将安装所需的必要条件书面告知甲方。若由于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条件而影响工期的,乙方将不负延误责任。
2、乙方确保交付的每台货物应独立包含维修保证书、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文件。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由乙方专业人员安装。
4、现场安装货物所需的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担该水、电费用及相关的配合、管理费用。
5、对于在甲方或他人使用乙方供应的货物期间,由于货物质量或安装等问题而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正式验收交货
1、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经验收合格的,双方办理正式验收交货手续。正式验收时,若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或返工。
2、乙方在上述24小时内仍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
3、超过七天仍未能达到上述正式验收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合同暂定总价款40%的约定损失。甲方也有权选择就仍未完成验收交货的货物单方撤销订货,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见附件
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总价为人民币。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
第三条 设备交货: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月方指定收货地址。
交货地点:
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
第四条 包装运输:
包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
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
乙方保证甲方所购监控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
第六条 安装:
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
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
使用培训:甲方代表和使用管理员的操作培训由乙方培训,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供货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壹年,部份件两年(如硬盘、显示器)。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乙方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即使在质保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质保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地震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
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九条 保密责任:
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条 安全责任:
本合同所设及到的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年月以前(或6月上旬内),向甲方交售大豆30万斤。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大豆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大豆的包装,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大豆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九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第一条 商品名称(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送货时间:;交货地点:;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主办单位(盖章):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