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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合同10篇

2024-01-30 14:15:10合同

电梯维修合同10篇

电梯维修合同 篇1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位于 楼的电梯(扶梯)维修工

  程发包给乙方。

  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采购、安装及为本系统正常施工和调试运转所必须的验收工作等。

  3、甲方驻工地联络人: ;乙方驻工地联络人: ;甲、乙双方派驻的联络人均有权代表双方签署同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文件。

  4、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待修理的电梯的现状为:

  二、开工和竣工期限

  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向乙方提交全套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

  要求,并且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

  2、乙方在甲方履行完毕本条前款义务且支付了第 笔工程款后 日内完成修理及验收工作。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变更施工内容行为导致延误工期的.,乙方的竣工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三、承包价款(含原材料购置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承包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2、甲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 分期支付:

  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协议款即 元;

  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协议款即 元;

  b) 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元。

  3、依甲方要求发生工程内容的增减可以调整本协议价款。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工程内容的变更,乙方应在得知变更内容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造价方案,甲方应在收到变更造价方案后5日内予以答复并同乙方达成工程洽商,否则乙方有权依据原设计继续施工,如因此延误了工期,竣工日期可以相应顺延。

  4、在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施工所用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超过 %,就该浮动部分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甲、乙双方应另行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四、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存放装修材料的工作间及施工的便利条件。

  2、负责提供修理电梯所需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

  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并按协议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

  款。

  五、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图纸认真组织修理。

  2、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

  3、对施工场地原有的设备和成品做好保护工作。

  4、凡因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安排工程验收工作,甲方应当派人参加,

  甲方如果不参加验收,则乙方可以组织自行验收;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报告。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工程验收产生的异议由 作出最终的验收结论并依据该机构的验收结论来履行协议。

  3、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劳动局验收规范及验收方法,对以上确认项目进行验收。

  七、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个月,自甲方签署验收报告的次日起计算。

  2、对于易损性照明灯具(指白炽灯、灯泡),乙方只负责安装时一次性提供,如需更换,由甲方负责购买。

  3、甲方在电梯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划痕、外力变形等损害,乙方可以予以维修,但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因未如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便利条件而导致乙方延误工期超过30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2、若甲方未依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应付施工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延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3、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竣工,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按甲方已付施工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延期竣工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补足。

  4、若乙方交付的工程未通过验收,乙方需对工程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如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每影响一天,乙方需按协议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果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则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依据实际损失予以补足。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件组成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

  部分,与本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协议书

( )本协议协议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本工程效果图

( )本工程报价单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不符,以签订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等价有偿之原则,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二、本工程开工日期及施工周期

  1、预计开工日期:月日

  2、施工周期:天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维修协议总价详见维修报价单

  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支付工程总价%。

  3、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日内甲方付清。

  四、甲方权责

  1、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2、有权监理乙方人员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3、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负责与其它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4、乙方维修人员进场后,甲方应承担确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的.误工损失,并顺延工期(见违约责任)。

  五、乙方权责

  1、根据协议的维修项目进行有关的维修

  2、严格按国家有关电/扶梯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如工期因非乙方的原因而延误,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维修项目

  详见维修报价单

  七、竣工移交

  1、双方已全部结清本协议项下之电/扶梯相应约定的已到期款项。

  2、乙方已收到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已到期款项。

  3、已具备移交条件却由于甲方原因而未办妥移交手续,乙方对所维修的电/扶梯享有留置权,甲方不得使用电/扶梯,若甲方强行使用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维保服务

  1、经乙方维修更换的零配件,电梯在乙方保养的前提下,乙方自更换正常使用当天起负责保修一年。

  2、因使用不当等非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扶梯故障、损坏等,可由乙方予以修复,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每日按逾期款项总金额的万分之计算。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的,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甲方每延迟一天应按协议总金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连续延误达天,乙方有权终止该维修工程,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超过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

  4、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在协议附件中商定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意见的不一致,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4

  甲方;xxx公司;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酒店的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协议时间

  协议有效时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结束,第二条;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

  1.电气范围:送排风机电源、冰柜、冰箱、微波炉、电磁炉、灶上下电源、压面机、空调、鱼缸、电话故障处理、电源改动、照明电源、热水器、开水器、蒸饭车、电饭锅、电视机、消防设备安装,甲方所有带电设备。

  2、水暖范围;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暖气,根换水龙头、包括改小改动管道。

  3、煤气范围;煤气管道、气缸漏气处理,管道小改动等。

  4.工作内容:甲方所有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调试、突发故障维修、设备改造等工作。

  5.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增加设备,仍属本合同范围。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维修人员,家电维修工、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2、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3、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因派人员工作人员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

  5.乙方根据甲方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人上门维修。在接通知后,应急事故,乙方必须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普通维修,乙方可在二至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6、乙方接到通知,未能急时维修,甲方有权外聘维修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在当月的维修维护费中扣出。

  7.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8.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9.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用是市场价,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10.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11.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12.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告知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修计划,对甲方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设备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安全教育。

  5.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

  6.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处理。

  7.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8. 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第五条;合同费用:

  1.本合同总价元/年,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劳务费、管理费、工具费、所有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技能和职业资格证审验费用、食宿费、加班费、车费、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履约保证期限为合同期满后一个月。

  第六条;费用支付方法:

  甲方每月十五日(国家法定日顺延)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费。费用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手续按照双方规定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均有过失,将按过失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2.如由甲方支付不及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甲方将从费用中扣罚所采用的措施费用。

  3.如因违约等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电梯维修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维修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仓库维修工程

  二、合同价:壹拾捌万伍仟壹佰玖拾捌元叁角壹分(¥:元)

  三、承包方式:全包。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工程结算方式:该工程所需费用由乙方先期垫付,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工程款转账支付,如有增加或变更项目,与原造价款一并付款。

  六、工程期限:30天。凡遇风雨、冰冻、高温等自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按实际天数顺延工期。

  七、乙方保证安全施工,不影响生产,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派人进行工程质量和进展情况监督,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乙方不按规定施工,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办法,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蚌埠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6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个人): (简称乙方) 保养维修单位: (简称丙方)

  经三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天门市糖酒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富豪宾馆客房部期内由丙方对其使用的电梯保养、维修。为维护三方的利益,特定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使用、保养、维修时间: 年 月 日。

  二、保养维修费:全年度 元整。

  三、乙方在使用期内应正确操作、管理、使用,及时负责与丙方联系,反应电梯运行状况。并负责小型配件损坏的更换、润滑油的费用(特殊情况按承租合同条款办理)。

  四、丙方每月对电梯主动检修、保养1~2次。如需更换的配件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五、甲方提供丙方现有住房、水、电。住房每年为1200元租金,水费为60元,用电控制在1000元以内。如有超出或住房变动,再商量而定。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止,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电梯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具体条款:

  维修数量与施工期限:

  工程名称:

  维修数量:

  施工日期:

  费用与结算方式:

  电梯维修工程费用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金额:),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

  结算方式:

  (1)自公共维修基金电梯专项维修款划拨甲方账户到账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xx元。

  (大写金额:)。

  (2)电梯维修工程完工后,经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并获得电梯检测合格报告及年检合格证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xx元整(大写金额:)。

  (3)质量保证金:人民币xx元整(大写金额:)。自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后,且期间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十日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电梯井道布置图和随机文件,用于乙方维修过程中做技术资料参考。

  2、协助维护维修现场秩序,以保证顺利施工。

  3、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电源及接地系统。

  4、认真履行合同,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责任:

  乙方需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布置图和其他文件资料,合同期满后交还甲方,并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投标预算列项内容,对电梯进行全面维修工作。按技术监督局检验要求及公司质量标准维修,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梯维修工程所需的材料、配件和工具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财产及人身伤害等法律责任。

  维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标识、架设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电梯维修工程中所有更换的材料、配件等由乙方负责质量保修,自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进行免费更换。

  遵守甲方物业管理规定,合理安排电梯维修作业时间,确保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

  维修完成后,负责办理并取得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报告及年检合格证。验收与报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维修完工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维修过程中更换、使用的材料及配件清单等技术资料。

  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明、证照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有关电梯安全修理许可证复印件,电梯维修工上岗证复印件。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影响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乘客的人身、设备安全等情况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出具电梯维修承诺书。

  四、其他约定责任:

  1、如遇不可抗力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未履行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本合同时,或乙方工作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时,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点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梯维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各类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维 保 单 位: 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有资质从事电梯制造、安装、维修的单位。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和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为了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减少电梯的故障出现,避免电梯的事故发生,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协商,就如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正在运行使用的 台乘客电梯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电梯技术规格等信息

  电梯厂牌型号层/站/门额定速度(M/S)额定载重量(KG)控制方式台数

  电梯安装使用地址:

  电梯生产单位:

  电梯使用合格证发证单位:

  第三条  电梯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质量:

  (1) 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生产厂随梯发来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电梯保养操作细则》规定的作业程序、作业项目及国家有关电梯运行的安全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对电梯实施每月二次的维修保养作业。每半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以保证电梯处于完好安全的使用状态,达到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并保证电梯在本合同年度年检时检验合格。

  (2) 电梯年检到期前,乙方按年检项目标准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属乙方保养的整改项目,乙方自行负责整改。如属于甲方整改项目或整改时存在费用的,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给予解决,以保证电梯在本合同年度内年检时检验合格。

  (3) 维保期间,超过保养范围的服务项目,如裁短或更换电梯曳引钢丝绳、更换电梯曳引机大轴油封、更换曳引电动机轴承、修理电梯电脑板等工程量较大的,其工程费用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签订维修合同。

  第四条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签订下一年度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第五条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

  单价:人民币(大写)  元/台/年(¥  元/台/年)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年(¥   元/年)。

  (1) 维护保养服务费用包括易损件(滑块、导轨油、导靴、油杯)更换费用及购买电梯责任险费用。

  (2) 维护保养服务费用不包括本合同年度里电梯年检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 维护保养服务费用不包括更换零配件费用及大修人工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款项付款时间付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  日前¥ 元(大写       )

  第二期 年  月  日前¥ 元(大写       )

  第三期 年  月  日前¥ 元(大写       )

  第四期 年  月  日前¥ 元(大写       )

  乙方需于付款时间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请款函,并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将维保款项以对公方式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 乙方24小时服务报修电话:    ;

  投诉监督电话: 。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 合同服务期内甲方有权获得乙方的优先服务。

  (2) 电梯维修时所需更换的零配件按乙方供应用户配件进货价格优惠待遇。

  (3) 甲方的电梯管理人员有权在电梯保养报告书上实事求是的签署意见。

  (4)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派出维保人员提出的无理要求或额外报酬,并有权向乙方投诉。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负责任的维修、保养人员。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条款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订电梯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电梯使用和管理规则并予以实施。

  (2)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甲方应停用电梯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检修。若有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在作业时间内用水、电及进入电梯、机房的方便。

  (4) 按国家特种设备要求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员和电梯司机操作人员,负责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 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由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有关工作,否则乙方不负由此引起的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结付电梯保养服务费用。

  (2) 有权在电梯处于非安全状态时要求甲方停止使用电梯。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1) 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照。不挂靠其他电梯维保单位与甲方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不转包、分包与甲方签订的电梯的维保业务。

  (2) 保证为甲方的电梯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必须在壹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电梯故障困人时,在接到甲方救援电话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解困;如因乙方未能按时赶到处理,由此引发事故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维保人员维护电梯过程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维护保养作业安全,如发生工伤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维保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入甲方单位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佩带工作证。保养维护时应在电梯基层站门前摆设“电梯检修,暂停使用”等安全标牌,以防意外。

  (5) 乙方负责维护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每次维修完毕后必须清洁工作场地。

  (6) 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后,应将电梯保养作业情况报告提交给甲方,并与之会签。

  (7) 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等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要。

  (8) 建立回访制度,不定期走访或电话回访甲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态度,应急时间、维护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9) 乙方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电梯注册、年检有效资料,协助乙方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电梯注册和年检手续,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保证电梯年检通过。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该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2) 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延迟支付保养服务费,则以延付的保养服务费为基数,按每日   ‰支付违约金,直至付出之日止。

  (3)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养周期,对电梯每欠一次保养,由甲方按每台维护保养费的    元/次扣罚乙方。该罚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保养服务费中扣减。

  (4) 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甲方原因造成的复检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 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 维保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乙方必须为维保的所有电梯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购买电梯责任保险,保险到期日应迟于或等于合同到期日,并将保险凭证提交甲方。

  第十六条 附则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许可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9

  机械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标识/机械编码进厂日期

  托修方简述

  承修方检测检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检测

  项目

  初步检测结果

  拟维修项目配件、辅料工时费

  名称类别及品牌价格

  维修概算总额(大写):

  (小写)¥:

  注:承修方提示的必修项目应以*号注明。因托修方拒绝维修其中的 ,由此造成的任何问题由托修方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托修方签字:

  竣工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时交付

  地点

  验收方式以 方式当场验收,并由承托修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维修质量保证期□ 日,自竣工交付日开始计算 / □ 有效耕作使用期 日。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违约责任1.一方逾期履行的,应当按□ 元/日 □合同总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

  2. 。其他约定事项

  请在签字前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认真填写表格内容。

  托修方(签章): 承修方(签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议,针对2台施工电梯、2台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的维修保养做出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机械所有配件及油类;

  2、负责提供维修及保养时间;

  3、负责每月按时付维修保养费用,每台每月2000元,当月维修于次月10日前付清;

  4、甲方使用操作人员必须要有操作证,熟练固定工人;

  5、承担机械本身质量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机械维修保养,不含配件及油类;

  2、负责维修,有问题1小时内到场维修;

  3、负责定期15天全面检查一次,使每个限位等全部有效;

  4、负责定期提供维修保养记录;

  5、负责提醒应淘汰的配件及防坠器有效期;

  6、甲方操作人员,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机械损坏,乙方不负责承担和维修;

  7、甲方应按时付维修保养费用,如逾期严重,乙方有权停止维修,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协议不能解决时,可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请仲裁,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到当地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乙方开始承包维修保养之日起至电梯拆除之日,到期后合同自动取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