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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份合同(最新11篇)

2024-02-02 08:10:43合同

个人股份合同(最新11篇)

个人股份合同 篇1

  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人民币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个人股份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 挖机转让事宜达与协议如下:

  一、挖机型号:,挖机编号: 发动机号: 。由两人股份占有,挖机原值元,现转一股,为元转给乙方。

  二、双方约定价格为元,支付时间年月日。在本协议支付款后即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挖机产权属乙方。

  三、甲方挖掘机股份转让给乙方拥有上述型号挖掘机的产权。

  四、该挖掘机由成交当日起,由乙方统一管理拥有使用买卖权。

  五、甲方确保挖掘机来源正当,如今后发生协议之前有的产权协议,甲方出面解决法律责任(例如:出现机械手续和转让问题,甲、乙两方都有责任义务共同作证,给予证明)。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股份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让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受让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月日

  于市签署

个人股份合同 篇4

  转让方:(证件号码:)

  受让方:(证件号码:)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甲方在湘乡市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湘乡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湘乡市有限公司%的股权共元出资额,以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湘乡市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湘乡市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湘乡市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湘乡市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湘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湘乡市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湘乡市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个人股份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证号: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转让公司的股份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人民币元(大写:)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保证其在公司的出资真实合法,保证其对本协议所涉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本协议所涉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担保,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民事、刑事或行政诉讼。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与公司原始股东享受同等的权利。

  四、甲方保证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甲方转让公司的股份给乙方,并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原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八、付款方式:。

  九、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其有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由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该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一、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本合同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转让方:

  受让方:

个人股份合同 篇6

  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人民币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个人股份合同 篇7

  出让人

  受让人

  鉴于:

  1.出让人系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下称“合同股份”);

  2.受让人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出让人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年月日之前,受让人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出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出让人向受让人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出让人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受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受让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受让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2.受让人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出让人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昌都地区澜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出让人签字:

  受让人签字:

  年月日

个人股份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股,占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股,以每股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于深圳市

个人股份合同 篇9

  转让方:

  甲方:

  乙方:

  受让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甲方和乙方将持有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股份转让于丙方、丁方和戊方,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为该公司的股东,所占该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分别为xx%和xx%,现将所持该公司的股份以元转让于丙方、丁方和戊方。

  二、丙方、丁方和戊方分别出资20xx00元、元和元,受让该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三、甲方和乙方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所得款项分别为xx元和xx元。

  四、甲方和乙方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五、甲方和乙方应保证之前已对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特别是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和乙方务必向丙方、丁方和戊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丙方、丁方和戊方有权解除本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和乙方对此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说明:同日各方签定的另一份不含股份转让金额的《股份转让协议》为本协议的简化版,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但其中不够详尽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转让方:

  甲方:

  乙方:

  受让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个人股份合同 篇10

  甲方:身份证号: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转让公司的股份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人民币元(大写:)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保证其在公司的出资真实合法,保证其对本协议所涉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本协议所涉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担保,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民事、刑事或行政诉讼。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与公司原始股东享受同等的权利。

  四、甲方保证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甲方转让公司的股份给乙方,并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原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八、付款方式:。

  九、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其有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由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该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一、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本合同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转让方:

  受让方:

个人股份合同 篇11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受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甲方系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股东,出资额为叁拾萬元整(30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100%(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股份100%股份,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叁万元整(30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30%的股权以拾万元整9万元)转让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于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甲、乙双确定,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六、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股东会出具股权出资证明通过。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提交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