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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租房合同(优秀14篇)

2024-02-01 21:58:47合同

上海市租房合同(优秀14篇)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A方):

  承租方(B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A、B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B方承租A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 利 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A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B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A方已告诉B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A方同意B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A、B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A、B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A方向B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B方向A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B方向A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B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AB双方约定,A方于年月日前向B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满,A方有权收回该房屋,B方应如期返还。B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A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A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A、B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A、B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B方应于【每月日前】【】向A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B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A、B双方约定,A方交付该房屋时,B方应向A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A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B

  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A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B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B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A方】【B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A方】【B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B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A方修复;A方应在接到B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B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A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B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B方应负责维修。B方拒不维修,A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B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A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A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B方。检查养护时,B方应予以配合。A方应减少对B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A方同意B方续租外,B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A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B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A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B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A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A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B方转租外,B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A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B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B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A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A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A、B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二)A、B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A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B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A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A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B方安全的。

  3、B方未征得A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B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B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B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影响B方正常使用的,A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A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A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B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B方损失的,A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A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B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A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A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A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B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B方损失的,A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B方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A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A方可以要求B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B方中途擅自退租的,B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A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A方损失的,B方还应负责赔偿。A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B方另行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A、B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A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B方,并向B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B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A、B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A、B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A方:

  B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原于20年十二月一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第二层,总面积约为平方米。现因乙方长期拖欠甲方房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一、现甲方要求乙方应于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201年月日前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房屋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房子时应保证房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房屋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日期: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A方):

  承租方(B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A、B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B方承租A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 利 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A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B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A方已告诉B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A方同意B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A、B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A、B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A方向B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B方向A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B方向A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B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AB双方约定,A方于年月日前向B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满,A方有权收回该房屋,B方应如期返还。B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A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A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A、B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A、B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B方应于【每月日前】【】向A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B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A、B双方约定,A方交付该房屋时,B方应向A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A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B

  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A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B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B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A方】【B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A方】【B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B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A方修复;A方应在接到B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B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A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B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B方应负责维修。B方拒不维修,A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B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A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A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B方。检查养护时,B方应予以配合。A方应减少对B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A方同意B方续租外,B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A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B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A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B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A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A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B方转租外,B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A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B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B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A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A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A、B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二)A、B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A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B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A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A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B方安全的。

  3、B方未征得A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B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B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B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影响B方正常使用的,A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A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A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B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B方损失的,A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A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B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A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A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A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B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B方损失的,A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B方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A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A方可以要求B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B方中途擅自退租的,B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A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A方损失的,B方还应负责赔偿。A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B方另行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A、B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A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B方,并向B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B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A、B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A、B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A方:

  B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4

  出租方(A方):

  承租方(B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A、B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B方承租A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 利 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A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B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A方已告诉B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A方同意B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A、B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A、B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A方向B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B方向A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B方向A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B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AB双方约定,A方于年月日前向B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满,A方有权收回该房屋,B方应如期返还。B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A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A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A、B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A、B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B方应于【每月日前】【】向A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B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A、B双方约定,A方交付该房屋时,B方应向A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A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B

  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A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B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B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A方】【B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A方】【B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B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A方修复;A方应在接到B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B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A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B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B方应负责维修。B方拒不维修,A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B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A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A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B方。检查养护时,B方应予以配合。A方应减少对B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A方同意B方续租外,B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A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B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A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B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A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A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B方转租外,B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A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B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B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A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A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A、B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二)A、B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A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B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A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A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B方安全的。

  3、B方未征得A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B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B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B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影响B方正常使用的,A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A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A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B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B方损失的,A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A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B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A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A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A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B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B方损失的,A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B方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A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A方可以要求B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B方中途擅自退租的,B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A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A方损失的,B方还应负责赔偿。A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B方另行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A、B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A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B方,并向B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B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A、B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A、B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A方:

  B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门面(面积)租赁给乙方。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

  店面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以后年度租金金额根据周围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

  第五条 续租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 其它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不得转让、转租或对房间内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第七条 违约

  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

  第八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壹页,捌条。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房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

  二、租赁期共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交纳期限为每个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费用,由乙方自付。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直接交给甲方,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拆隔、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本楼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九、租赁期间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甲方负责修缮。

  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房屋信息

  房屋的坐落于;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以及交纳时间: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该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时候,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时候,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年月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有房屋门面出租,乙方愿意承租,双方自愿,协议如下:

  1:甲方现将房屋门面的一号门面的一,二层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乙方愿意承租。

  2:甲方只保证水通,电通,承担房屋出租税和房屋使用税,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租用期为年,即从年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租用期内,乙方可转租。如需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三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如乙方需要退租(即自动退租)刚要提前半年通知甲方,甲方只需退其租房押金,乙方的房屋装修刚无偿送给甲方,甲方无任何补偿给乙方。

  4:租金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4万元整,另交租房押金3万元,年租金一年一交,交租时间在每年的元月1日前全年租金一次交清给甲方。如乙方在每年的元月1日前不交租金,甲方识乙方自动退租,从租房押金中扣除实际使用时间的租金后另罚租房押金的50%,强行搬走乙方。年月日以后的租金在年月日前根据市场行情协定,如租价无法达成协议,则按前一年的租金给乙方使用两个月,按自动退房处理。

  5:合同期内,国家征收,甲方退期租房押金,不补偿装修费用,甲方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即合同期内)不得收回租房,否则甲方全额退还租房押金给予乙方,还应补偿乙方的装修费用(按国家的标准核算补偿办法补偿)。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甲方自已有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不再出租外,同等条件同样租金乙方优先承租,重新签定合同。

  6:乙方不得随意改造,破坏房屋结构,损坏墙面,墙体,地面及水电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因此造成的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担负完全责任。

  7: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钱款到位,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以 方式支付。

  2、双方义定首期付 个月,另付 元押金以后按每 月计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据予乙方)。

  五、押金与其他使用

  1、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清扫费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期按单缴纳。

  3、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拖欠租金1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属乙方自动退房终止合同。

  八、甲方可提供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⑥洗衣机 ⑦家具 ⑧其它 ⑨水 电 煤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和中介方,待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故违约则向双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执,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中介方协助调解,必要时可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有 页,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住所:邮编:

  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址):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结构为,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须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1页12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将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的。

  (六)。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八)。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乙方可以减少租金或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1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记载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  ;  ;  ;乙方(盖章):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乙方本人(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  ; 【委托】【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  ;  ;  ;  ;年月日

  签订地点:  ;  ;  ;  ;  ;签订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 ,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 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1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为4室1厅2卫,面积124m2,2个主卧,2个次卧现租赁一间主卧(独卫阳台)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及费用

  1、标准:(元/月)

  2、元,合同到期后凭押金条退押金)

  ①首付:元,日期

  ②第二次:元,日期

  ③第三次:元,日期

  ④提前一个月交房租。

  3、甲方承担费用(按月均摊):水费电费燃气费

  4、一次性结清费用:有线电视宽带

  5、钥匙及房间东西损坏需赔偿。

  备注: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区号楼室

  其中东北向卧室为出租给乙方房间.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租金为每月元(1人/2人),押金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支付形式为:每三个月交付,水电燃气费每月一交.

  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空调一台,床一张,大衣柜一个,床头柜2个,电视柜一个.

  第三条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四条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或者约定每月元

  第五条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六条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七条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如房屋出售等其他特殊情况出现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