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合集5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区,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甲方: (卖方) 联系方式:;常住地址:
乙方: (买方) 联系方式:;常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者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二)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求,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项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违约责任: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失费用由甲乙双双方充分协商。
(四)协议的定位、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六)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七)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效。
(八)协议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负责人 份。
甲方: (签字);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卖人: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太原市路号幢一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权证并字第号房屋性质为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房屋租赁情况:无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卖方应在房屋出售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买受该房地产。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元。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
买受人采取第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
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乙方于年月日前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减色印刷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附属设施情况:
四、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量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刻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八、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书备案编号: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记主登记机关1份。
甲方乙方
共有人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产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的房屋,该房产的产权证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小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
第二条抵押情况
甲方保证该房产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地下室/小房)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自行车库/汽车库等)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以上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元)。
第四条定金条款
乙方于年月日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元(大写)(小写元)人民币,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充抵首付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共同与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签订《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即到年月日止),乙方将首付款万元(大写)(小写万元)存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剩余房款由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由银行将贷款转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如果银行实际审批数额加上首付款不足购房全款,乙方应在天内一次性补足存入专用账户。产权过户登记完成,确认乙方可以领取房产证后,再由专用账户将全部购房款划入甲方账户(账号:)。
乙方积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支付首付款,逾期以首付款为基数,自约定付款日次日起,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
乙方逾期支付尾款超过天,乙方应以欠款数为基数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按法律规定应该由卖方承担的由甲方承担,应该由买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方承担。如果一方没有按照上述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另一方可在垫付后向对方追偿,并由违约方承担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全部购房款转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如果甲方逾期不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房屋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将该房屋腾空交付乙方入住,并协助乙方在入住后天内将上述房产内的水、电、有线电视、煤气、集中供暖等设施的用户证及交费卡更名后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将上述设施的费用结清。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逾期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装修及设施设备等情况清单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清单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毁约,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支付甲方本房产成交价格的作为违约金。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自之日起,按利率计/□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2、若甲方中途毁约,应在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将已付款□自之日起,按利率计/□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同时支付乙方本房产成交价格的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甲方指定的收取购房款账户信息:
户名:账号:开户行:
卖方(甲方)(签章):买方(乙方)(签章):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