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委托合同【精华12篇】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本协议书之目的,甲方、乙方以下单称“一方”,合称“双方”或“各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室内装饰的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设计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地址)工程项目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该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
2.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
.1标准设计(包括:A平面布局方案设计、B结构造型 、C色彩设计);
.2设计图共三项:方案平面图、方案效果图、施工图。
.3方案设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2.现场勘测,绘制平面图;
.2开工前现场交底;(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3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设计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4工地主材检验;(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在开工前,双方必需另外签署书面合同)
.5甲方装饰品推荐;
.6家具采购的推荐;
.7施工质量监督,验收。(施工方如非乙方,须加收工程指导监理费,另起合同)
3.设计价款及费用:
设计费按建筑面积计取,建筑面积为建筑图纸投影面积(含公摊面积),每平米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总面积平米,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因设计需要,如乙方前往北京市以外的任何地点工作,由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4.设计价款及费用支付: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价款的.70%,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设计期限同期顺延,逾期时间超过30天,合同自行终止。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确认方案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设计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上述款约定的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提供给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也可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需求,由甲方为乙方安排行程及住宿。
甲方支付的款项,需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账户:
5.设计期限:
甲方支付给乙方款约定的设计款后,在 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初步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定位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图、效果图;
在 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 。
6.甲方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要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同时向乙方提交书面设计要求;
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的通知后7天内与乙方进行设计方案讨论,并约定修改方案的期限,直至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设计图纸上签字确认。
7.乙方责任: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向甲方做讲解,与甲方进行讨论、沟通,同时约定修改设计的完成日期并按约定完成设计。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确定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8.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停止执行或解除合同,设计费不退还甲方,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设计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每日按设计费总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前述违约金,并且乙方不需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任何费用。
9.乙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约定完成设计的,每迟延一日完成,乙方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设计费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并将甲方已支付设计费返还甲方。
10.特别约定:
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设计费以前,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书面或电子设计文件;
乙方按与甲方沟通商定确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如甲方以对设计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未付款项。
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及时交付设计所需资料、迟延付款、故意拖延等)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完成设计方案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11任何一方均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乙方对本合同所列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拥有版权,仅供甲方作为本合同所指工程项目专用,如甲方对上述图纸另做其他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书面征得乙方同意。
12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后15天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13.纠纷解决方法: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合同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1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二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即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14.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向其他各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其他各方住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 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以双方中最后签字一方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空间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省公司办公大楼
设计内容:一层大厅、三层中型会议室、四层经理办公区、五层大会议室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
计币叁万捌仟捌佰元整。甲方应在20年12月5日首期付50%设计费,计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8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支付30%设计费,计币壹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乙方在20年12月19日至20年1月19日,共30天完成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15%设计费,计币伍仟捌佰贰拾元整.余下5%尾款在工程开始后半个月内付清。
四、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
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乙方所在地委员会申请;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签定合同地址:
甲方: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与位于浙江诸暨次坞的客户xx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内设计签订设计合同一事,特委托乙方负责此项设计内容。
二、乙方愿意接受和承担此项设计内容的各项工作。乙方在与本合同合作期商,不得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有为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及其他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三、由于乙方设计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
四、设计委托费用细则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以该合同总价的xx%(以甲方所收的款项为准)作为乙方的设计费用(其中包括陆套施工蓝图),乙方设计必须达到客户确认,材料并注明所用材料的型号、规格及质量等级等。
2、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所列的效果图以及需盖设计院公章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xx%(效果图与盖章费用包含在甲方付给乙方xx%设计费中)。
3、合同所需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照此协议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则应赔偿非违约方相应的损失。
六、其他
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仅限于此项目,如有其他事项,则另行订立委托协议。注合同附件为:XX,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2、地址:
3、装修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总价款:元(详见预算单。)
6、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备注: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水电完工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瓦工、木工完工,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施工完成后支付剩余%,计元。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施工图纸、装修工程预算单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支行户名: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LOGO,就此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具体合作项目和要求:
二、项目费用: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预付款,方便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金当天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乙方设计完成后,甲方验证确认,甲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四、知识产权约定: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企业文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事先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其他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费用无权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委托设计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使用在商品的商标一套(包括中,英文名称和图形),商标设计稿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定稿。商标要求美观,实用,并能够核准注册。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预付乙方%,商标定稿后日内支付另%。
三、甲方商标定稿后,委托乙方代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查询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商标若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免费再为甲方重新设计,并免费为甲方代理注册申请(规费仍需甲方承担),直至注册成功。若商标未能注册成功,乙方不承担甲方由于使用该商标造成的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代表(签):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本合同委托设计的要求:
乙方将严格按照瑞典公司招标书的各项要求,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对投标书的设计工作。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投标书应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具有独创性、完整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资料的.,应保证得到该资料所有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如下:
1) 瑞典公司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 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及设计思路;
3) 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辅助资料。
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 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1. 交付时间:年日前交付初步设计稿,日前
交付最终投标书。
2. 交付地点为以下第
1) 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2) 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3) 其他
3. 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
1) 纸质版本;
2) 电子版本;
3) 其他形式的载体;
第四条 [交付标准]
1. 对乙方交付的初步设计稿,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将修改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的时间,并保证最终投标书的交付时间。如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该投标书已通过甲方的认可。
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而导致增加的修改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归属]
1. 在甲方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乙方,甲方可以在委托设计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该作品。
2. 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委托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 双方认可委托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价值,经甲乙双方评估认定:本合同所完成的设计作品的著作权遭遇任何一方的侵害,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本合同总金额的双倍(或双倍以上)。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标志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标志名称:附项:□标准字设计□标准色设计□名片设计
其它内容: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交付乙方。
设计完成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50%)。
四、乙方设计方案的时间、交付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后个工作日左右设计出甲方委托主项个备选设计方案。
甲方在全部主项备选方案中选定一个方案,其它方案退回乙方。
若需修改设计方案,乙方每次修改应在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修改直至客户确认为止。
若在乙方提交设计方案后一周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将被认定为设计方案己被甲方确认。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款。
设计方案主项确认后,乙方再进行附项的设计。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将确认的设计方案的可编辑或高精度电子文件和打样稿交甲方。
甲方在付清了全部费用后,若提出对同一方案再次修改,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修改。
五、知识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方案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方案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甲方在未付清余款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方案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方案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方案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方案。
乙方义务:
6.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方案修改。
6.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方案。
七、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50%的费用;甲方在
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80%的费用,且对变更前设计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及做法:
5、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元,大写人民币,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总共历时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
工行账号:
开户行: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海南拓艺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周边概况: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 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或现行海南家装设计市场每平方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 设计前甲方支付预付款
2、 甲方接受乙方图纸时需向乙方支付设计款元。乙方需在规定时限内为甲方完成施工图及效果图。
3、 甲方接受全套设计图纸时需向乙方支付设计尾款元。
第三条 设计内容
乙方提供的装饰施工图中应有设计说明。
(一)效果图 张
装饰施工图
1、原始结构图
2、平面布置图
3、尺寸定位图
4、给水布置图
5、排水布置图
6、电路布置图
7、插座布置图
8、天花布置图
9、灯具布置图
10、开关布置图
11、地面铺装图
12、立面索引图
13、立面图
14、节点、详图
(二)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方案图; 方案包括
(三) 乙方的平面方案图获甲方通过之日起,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及设计费;
2、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甲方确认了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后,乙方进入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平面设计方案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总体设计费用的30%作为补偿,乙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协议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 乙方制作设计方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方案图进行修改直到满意为止:
3、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第一次设计方案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100元/天;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
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三)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文本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 方:乙方授权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 程 名 称: 室内装修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传真: 0;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设计费的支付
5.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的特点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自己位于,施工面积平方米的住房(甲方应确保是合法住所且有使用改造权)内装饰工程交有乙方承包施工。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工程预算总造价元。
4、工期共天,开工日期年月日。
5、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安排施工队入场,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停水停电、异常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推迟供应自备材料及工程款不按时按期缴纳到公司等或不可遇见情况出现时,则工期顺延。
二、工程款付款方式
(1)如果甲方没按上述款项进度交款,所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2)如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材料供应等原因需增加工程项目或减少项目需延长工期的,甲乙双方应确定及时签订《施工内容变更单》按实际工程额支付完全部增项款,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乙方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3)在总工程进展到第四期阶段时,双方核对该工程实际工程额及甲乙双方支出、收入总额(含定金),作为竣工实结算量的依据。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出或部份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洽谈。
3、甲方应在施工期间负责提供免费的水源、电源及协调好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施工中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则有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自行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使用居室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6、积极配合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自行负责个人材料的运输及进场。
(二)乙方工作
1、安排组织施工图纸交底,根据《预算报价表》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确认。
2、指派至少一名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安排施工任务,对工程质量、进度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催款等其他事宜。以避免外界影响工程施工。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要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及设施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后移交甲方使用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现场保护,保证居室内水、电的畅通。
四、合同变更
1、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需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施工清算手续,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后则订立终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可做解除。
3、施工工程变更项目甲方应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以工程预算单项目为施工准则,其减项不得高与工程总造价的5%,如超过则给乙方造成的工程运输及人工费用等,甲方应照价赔偿。
5、乙方只对工程合同及结算单内的工程量提供合理的服务,如甲方私自与设计师或工人口头达成的一切有关承诺均为无效。且乙方均不承认责任及提供后期维护服务。
6、如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材料按合同已送到工地,由于甲方临时改动项目或更改材料,则按材料总额的10%收取甲方退、换货手续费。
五、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知会并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不按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影响乙方工程进度,则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则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参照室内装饰验收规范),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则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则算作一天(按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发包方未能按时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市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注。
2、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如图纸和施工有误,以现场尺寸为准,本着不违背总设计要求的原则下双方协定。
3、乙方代表应及时通知办量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又未与乙方协商另行验收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则视甲方同意验收合格。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3天内组织工程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验收完毕双方签订《工程验收单》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逾期未办理移交手续乙方视甲方同意验收。未经验收,甲方入伙使用,住者应视为事实上验收合格。
七、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预期未交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以工程预算单项目为施工准则,其减项超过工程总造价的5%,甲方将不能享受乙方给出的优惠承诺。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未经验收入住者,则视为工程完全合格。
4、工程完工验收后,客户未缴清工程余款及拖欠尾款者,乙方不提供后期保修服务。
八、其他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