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委托保证合同4篇
投标委托担保合同书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 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 年月 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向法院起诉;
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条件代甲方与该房产业主协商并购买该房产等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产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 ;房屋用途: ;
2、建筑面积(以实际产权面积为准): ㎡;权属:□合同□ 产权;合同备案号/产权证号: ;附属配套设施: ;
二、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该房产的条件
1、总房款: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元整)。此价款包含:
2、交易过户:□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甲方委托(须公正)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3、付款方式: 。
4、交易费用承担约定: 。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为保证乙方能及时依据甲方购买该房产条件与物业出售方达成一致,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支付购买该房产意向订金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元整)。
2、乙方应在接受甲方意向订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按甲方的购买条件与物业出售方进行洽谈并及时告知甲方洽谈情况。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关意向订金,否则甲方应按居间服务费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直接以收取的意向订金予以抵扣违约金,不足部分可继续向甲方予以主张。
4、若因甲方所提出购买条件,该房产出售方不能全部接受,致使交易无法达成时,乙方将在 叁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领回意向订金。本协议自动终止。
5、在本协议终止前,就该房产乙方不得再接受第三方的委托、收取第三方的意向订金。
6、一旦物业出售方接受本协议甲方约定的物业购买条件并在本协议任意一份原件上签署附件《确认函》的,则
1)乙方应将意向订金代甲方支付给物业出售方,该意向订金自签署附件《确认函》之日起自行转为甲方购买本协议项下物业的定金,甲方承诺接受意向订金转为购买物业定金的相关罚则约束。
2)甲方应在乙方通知时间内与物业出售方(或其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转让协议,时间可由乙方安排。如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与出售方(或其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转让协议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购买。届时,甲方已交付物业出售方的购房定金,物业出售方有权不予返还,且甲方应按居间服务费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物业出售方在收取定金后未能依据甲方购买该物业条件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转让协议将该房产出售给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向物业出售方追究其责任,乙方予以全力协助。
四、居间服务费
本协议的居间服务费¥ 元(金额大写 元整),于甲方与物业出售方(或其委托人)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转让协议当日由甲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居间服务费的100% 作为违约金。
六、补充约定: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若在本协议覆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人(全称):代理人(全称):重庆西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资质等级:甲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xx年xx月xx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申请□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其它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五、报酬及支付方式1、收费标准:
2、支付方法:
(1)招标人代理费:全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约违约金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人两份,代理人两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联系人: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