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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汇总12篇

2024-01-14 08:07:01合同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汇总12篇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为多层建筑(共层,该房地产为第层),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为准,误差不计。卖方持有房产证,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卖方持有经济适用房界定卡,界定卡编号为:,售房时间为:年月日,发界定卡时间为:年月日。

  卖方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签定本合同后,卖方必须于年月日加快办理好一手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日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买方确认购买的房屋为现状,买方已看现楼内部,不得借此拒绝交易,否则当违约处理。

  第三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五条交易定金

  

  第六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七条付款方式

  

  第八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承担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作为房地产附属物品等,其中等一并交付给买方;

  3、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4、;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五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洛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为无效,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第二条 价格: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万元(大写 元整),余款元(大写 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完首付款当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用于自行装修整顿。乙方完全付清余款当日内,甲方将房屋所有权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注:1、甲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同时,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装修费用甲方不再退还。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备齐所有办理过户的资料,向房屋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总房款的3‰向买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装修费用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

  2、建筑面积:

  3、用途:

  4、房屋所有权证号:

  5、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 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年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39;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证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委托方(丙方):

  甲方因常在外地,故委托丙方将位于栾川县橡树公馆38号房(一幢四层468平方米住宅楼)整体卖给乙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楼以现状为准(包括院子、车库、大门、地皮等),成交价为万元,甲方同意卖出,乙方同意购买。(四址边界均以公证处公证为准)

  二、在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共同到公证处将该房公证到乙方名下,经公证后,乙方可向丙方付清房款,再由丙方转交给甲方。

  三、今后若需办理房产证等手续,需丙方配合,丙方应全力协助,房产证办下来后,甲方和丙方必须将房产证交给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否则,甲方和丙方将购房款全额退还给乙方,并给乙方违约金五十万元加装修费。

  四、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即对该房享有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乙方可以使用、出租、出售。甲、丙两方无权干涉,房屋拆迁等补偿归乙方所有。

  五、今后若甲方或丙方其中一方或双方反悔,或甲方将房产做低押,应按反悔时房价评估住宅楼,将评估后的房款额赔付给乙方,并赔付五十万的违约金,诉讼费由甲方承担。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三方签字后生效,即产生同等法律效力,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卖方:证件号码:

  买方:证件号码:

  交易双方郑重申明坐落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未委托任何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系自行成交,自行办理交易登记手续,自行承担交易中的权属风险和交易风险,如有一切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申明人:

  日期: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交易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权属状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丘权号为;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划拨取得;该房屋状况详见《房屋状况说明书》(附件一);

  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3、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其中含定金(小写)元,(大写) 元。尾款(小写)元,(大写)元;

  2、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按照《沈阳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下列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沈阳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全额付款

  (1) 年 月 日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监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贷款

  (1) 年 月 日前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监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额。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沈阳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监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3、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赔偿金。

  第三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5、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赔偿金。

  6、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房屋产权登记

  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沈阳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沈阳市网上实施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进行网上签约和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15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4、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手续;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由甲方承担的税种为:;

  由乙方承担的税种为:;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万 仟 佰拾 元整(¥)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 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店面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店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店面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店面腾空,清结该店面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保证上述店面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上述店面的交易金额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房产所有权的手续费等各种税费,应缴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或乙方违约不购买,违约要求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总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市路号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厨房、地下室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延误办理,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等有关税费由方负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向乙方支付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

  九、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乙方应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付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负责解决,按本合同第八条逾期交房的规定处理。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姓名(卖方):

  二代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买方):

  二代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具体地理位置)。位于第层,共(套/间)。

  2、该房屋为结构,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元整,并于年月日将其余全部余款(¥:)元一次付清。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种:

  (1)现金;

  (2)支票;

  (3)汇款。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那么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日,按照逾期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逾期日,按照购房总价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监证机关: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XXX(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XXX(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XXX层户,房屋结构为XX,房产证登记面积XXXX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XXX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

  付款的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

  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XXXXX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X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XX%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XXX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XX%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