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8篇

2024-01-07 14:51:19合同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8篇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房屋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

  二、该房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

  四、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由甲方提供过户的相关证件并无条件帮助乙方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过户到乙方名上,一切费用均由方承担。

  六、甲方应保证房屋在协议签订之前不拖欠任何费用,并且房屋不得有损坏,否则甲方须负责修复。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 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有甲方全部结清,乙方不再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 篇3

  卖方:

  身份证号码:手机: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手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省市区/县小区楼单元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第四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卖方:

  买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 篇4

  甲方: (卖方)

  乙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性质:。

  二、该房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先交付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乙 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 篇5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

  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

  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

  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

  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

  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

  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1 份,买方 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 篇6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长沙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长沙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性质:。

  二、该房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先交付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购买合同 篇8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平方米(附属设施为第六层的阁楼,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使用性质:

  二、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人民币)为万元,大写为万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乙方应已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向甲方支付现金(人民币)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