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租赁合同(汇编13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地点、区域和目的
租赁的土地和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的工字塘。
双方同意租赁的土地和鱼塘可用于种植和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期共三年。出租人应自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和鱼塘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于20xx年12月30日收回。注(鱼塘水位应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高于标准的,造成他人其他损失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租户负责加固租户的塘基。如果租客周围的基地是租来的,是别人种的,租客应该允许租客带水淋鱼塘里的庄稼。如果租客想在别人租的鱼塘建瓜棚,要征得租客同意才能建瓜棚。承租人应负责水电设施费。)猪舍等建筑不能建在租赁的土地上,埃及池虱不能在租赁的鱼塘中养殖。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土地和鱼塘年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承租人应在每年月日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支付一年租金(即元)和一年租金的50%(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承租人完全履行合同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如果没有违约,租赁财产如期归还。承租人每年使用前应缴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逾期一个月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逾期两个月的,视为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和鱼塘,并收回承租人的当期租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人无故解除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出租人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出租给第三方的,除返还当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人支付相当于当期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3、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拖欠租金或者其他费用超过日的;
(二)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三)擅自改变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偏离原租赁状态的;
(四)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因非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核实,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说明情况,不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土地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如政策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机关收回土地、鱼塘(出租人提前45天通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方对收回的鱼塘和土地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自行承担盈亏和风险。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甲方和乙方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对自己的债务负责。
2、租赁期内,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
年月日
甲方:清城区长埔象牙、象东、象西、象星村民小组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xx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房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有现将位于鱼塘,面积为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为五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交还甲方。
二、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是年月日交,但甲方可缓期至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先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合同押金给甲方,如在合同期间,乙方放弃租权,甲方有权不返还伍仟元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原有道路畅通,各楼房,旱地挖掘,林树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捣毁,永久性建筑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农场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不得侵占甲方原有的各种赔偿。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十、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十一、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在书面上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中间人拿一份。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年月日
出租房称甲方:
承租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决定,甲有现将位于鱼塘,面积为亩,租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期为五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交还甲方。
二、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是年月日交,但甲方可缓期至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双方签约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先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合同押金给甲方,如在合同期间,乙方放弃租权,甲方有权不返还伍仟元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原有道路畅通,各楼房,旱地挖掘,林树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捣毁,永久性建筑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因国家或农场需要开发使用,承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如乙方自己造种植物,及建筑物,鱼塘鱼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不得侵占甲方原有的各种赔偿。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某一方的一切损失。
十、在租期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享受优先承租权。
十一、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齐,双方可在书面上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中间人拿一份。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鱼塘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鱼塘出租给乙方 使用。
二、本鱼塘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 年 结算。乙方向甲方支付 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租金冲抵或甲方退还
保证金。因地质灾害、修路、战争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退租,甲方要退还剩余鱼塘租金。
五、鱼塘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因租用该鱼塘所发生的除土地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鱼塘;可以改变鱼塘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鱼塘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收回鱼塘,如遇不可抗拒力(如拆迁等)导致鱼塘收回,甲方应退还乙方的押金和租金。
八、乙方不得在鱼塘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鱼塘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九、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无力承租,不得转让该鱼塘使用权。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地方农业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乙方拟租用甲方池塘用于XXXX灌溉。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用池塘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池塘名称:,面积约亩。
二、租期:47年。即XX年XX月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租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租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肆佰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协议后付,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时间:甲方在XX年XX月XX日前移交给乙方。池塘内原养殖的鱼类等水产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处置,否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乙方不负责。
五、租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无法履行协议,即终止租赁协议,双方均不属违约,其池塘经营权归还甲方。
六、乙方可根据自己生产的需要,有权对池塘进行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养水产、家禽等行为。
八、如遇国家征地,乙方在该池塘范围内修建的基础设施和水产物赔偿费用归还乙方享有,征地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
包金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期限由甲方据实退还。
九、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守约。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亩,每亩以元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3、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7、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地方农业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乙方拟租用甲方池塘用于灌溉。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用池塘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池塘名称:,面积约亩。
二、租期: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租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肆佰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协议后付,以后每年月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时间:甲方在年月日前移交给乙方。池塘内原养殖的鱼类等水产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处置,否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乙方不负责。
五、租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无法履行协议,即终止租赁协议,双方均不属违约,其池塘经营权归还甲方。
六、乙方可根据自己生产的需要,有权对池塘进行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养水产、家禽等行为。
八、如遇国家征地,乙方在该池塘范围内修建的基础设施和水产物赔偿费用归还乙方享有,征地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包金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期限由甲方据实退还。
九、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元,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守约。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地点、区域和目的
租赁的土地和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的工字塘。
双方同意租赁的土地和鱼塘可用于种植和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期共三年。出租人应自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和鱼塘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于2013年12月30日收回。注(鱼塘水位应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高于标准的,造成他人其他损失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租户负责加固租户的塘基。如果租客周围的基地是租来的,是别人种的,租客应该允许租客带水淋鱼塘里的庄稼。如果租客想在别人租的鱼塘建瓜棚,要征得租客同意才能建瓜棚。承租人应负责水电设施费。)猪舍等建筑不能建在租赁的土地上,埃及池虱不能在租赁的鱼塘中养殖。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土地和鱼塘年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承租人应在每年月日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支付一年租金(即元)和一年租金的50%(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承租人完全履行合同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如果没有违约,租赁财产如期归还。承租人每年使用前应缴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逾期一个月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逾期两个月的,视为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和鱼塘,并收回承租人的当期租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人无故解除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出租人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出租给第三方的,除返还当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人支付相当于当期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3、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拖欠租金或者其他费用超过日的;
(二)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三)擅自改变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偏离原租赁状态的;
(四)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或者因非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核实,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说明情况,不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土地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如政策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机关收回土地、鱼塘(出租人提前45天通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方对收回的鱼塘和土地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自行承担盈亏和风险。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甲方和乙方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对自己的债务负责。
2、租赁期内,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电话: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村农家乐门前鱼塘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承包给乙方,但不准出卖,可转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无能力经营,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承包款【大写】捌万元整,每年乙方交付甲方租金捌仟元整,时间为每年月日,租金每年按期交到镇农财中心村委会集体账号,缴款账号:;否则合同无效。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三项动力电引入到渔场边,应免费提供大口井及抽水设施。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无偿全部给予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1米。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6、在乙方承包期间,如有当地村民滋事,甲方必须出面解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鱼塘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
4、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5、乙方抓住偷鱼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6、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单方面毁约,应赔偿总投资30%的违约金给对方。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租予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20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电话: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村农家乐门前鱼塘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承包给乙方,但不准出卖,可转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无能力经营,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承包款【大写】捌万元整,每年乙方交付甲方租金捌仟元整,时间为每年月日,租金每年按期交到镇农财中心村委会集体账号,缴款账号:;否则合同无效。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三项动力电引入到渔场边,应免费提供大口井及抽水设施。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无偿全部给予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1米。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6、在乙方承包期间,如有当地村民滋事,甲方必须出面解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鱼塘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
4、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5、乙方抓住偷鱼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6、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单方面毁约,应赔偿总投资30%的违约金给对方。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租予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20xx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支付方式:现定为每年元整,大写:元整。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随行就市(五年为准),以双方商议为准。
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