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集6篇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武汉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房号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武汉市区,房号,该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详见本
合同附件: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金按结算,首次租金乙方于合同签定当日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为规定季度最后七日内。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对房屋设施无损坏,结算各种应缴纳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5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该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③拖欠租金累计达十五日;
④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及网费。
①水费按人头核算,15元/人/月;
②电表起点数据为电费元/度,公用部分平摊,;
③物业管理及网费50元/月。
3、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出现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十;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7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毁损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租赁期满时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昭平镇西宁北路51-2号,整栋租赁。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经营酒店(餐饮)。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房租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元作为租赁押金。
第九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押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己位于的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为:租赁时间为一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捌佰元整(元)。
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物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仟元整(元)作为押金。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发生故障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满,没有发生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情况,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押金。
五、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延迟15天未支付租金,视为提前退租房屋,适用第七条约定。
六、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给房租加价,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人。如违约,甲方支付乙方元赔偿金
七、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如违约,应支付甲方元赔偿金。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做违法乱纪的相关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房屋内留用物品清单:衣柜两个、床两张、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个、电视机一个、沙发一套、电子门钥匙一把、防盗门钥匙一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市的合计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间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2、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3、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搬出,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天通知乙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约定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