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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合同【合集5篇】

2023-12-27 21:29:59合同

工程装修合同【合集5篇】

工程装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XXXX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积:

  5、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XXXX;

  金额大写:XXXXXXXX。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元。

  (3)工程结束付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X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

  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X施工期约定为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X约定施工期以收到

  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省地方标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XXXX。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

  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

  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

  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范X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X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范X签约地人民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页

工程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内部对于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中的付款制度的管理,规范并统一付款程序,同时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合作质量和合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付款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乙方开票的.规定

  1、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2、乙方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于收到后日内将发票寄/送到甲方。

  二、对甲方付款的规定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大写);当工期进度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2、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大写:)当工期进度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3、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大写:);

  4、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大写:)。

  5、剩余尾款(大写:)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其它约定:

  1、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应严格按照与甲方确认的装饰装修合同保质保量的按时完工。

  2、如果乙方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要求甲方提前付款,必须提前与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与帮助。

  四、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协议,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仲裁。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为凭。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的情况下将长期有效,如任意一方要更改或解除该协议必须提前1个月向对方做出书面更改通知,双方协商修订。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正安县凤仪镇山奇社区五小区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60天

  4、开工日期20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年7月30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首付贰万元整,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

  8、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装饰施工地点:区(市)路村(小区)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天。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付乙方装修工程款总额的50%。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装修款甲方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二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预算报价单中如有漏项,则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求做施工追加项,由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二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追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6、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7、工程款支付日期:

  合同签订日支付工程款的50%,金额: 元;

  木工完工日支付工程款的45%,金额: 元;

  乳胶漆、壁纸完工日支付工程款的5%金额: 元;

  备注:水电、木工增项或其它增项工程款在下次付款时一起付清。

  七、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

  八、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

  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一、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效果图、平面图、施工图、

  b)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00元/张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水电改造

  2、木工封顶

  3、油工调色

  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十六、其它条款

  1、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施工入场手续,施工中涉及到公共部分时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及物业管理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为了保证工程须利施工和完工,甲方须派具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其它事宜。为避免乙方无所适从,甲方其它家庭成员不得参与上述方面的工作。

  十七、附则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付清后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