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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加工合同【必备11篇】

2023-12-28 08:10:47合同

产品加工合同【必备11篇】

产品加工合同 篇1

  加工厂家: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厂家: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厂家委托加工厂家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加工厂家原料完成工作的),加工厂家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委托厂家检验。加工厂家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质量时,委托厂家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委托厂家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委托厂家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委托厂家调换或补齐。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五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 价款或酬金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加工费用为 元/吨产品,所使用加工厂家的原材料硫酸二甲酯的价格为 元/吨。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由委托厂家主导,双方的技术人员共同制定验收标准。

  2.委托厂家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加工厂家所完成的工作。

  3.当事人双方对加工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加工产品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加工产品,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以加工厂家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加工厂家在发出提取加工产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委托厂家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六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委托厂家提供包装,如临时需加工厂家提供包装,则需要双方事先协商,并按协议执行。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代加工费用和硫酸二甲酯费用,当月月底结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加工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委托厂家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厂家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加工厂家赔偿。

  二、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委托厂家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委托厂家不再需要的,加工厂家应赔偿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加工产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委托厂家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加工厂家应当偿付委托厂家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加工产品毁损、灭失的,由加工厂家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加工产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委托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加工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加工厂家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委托厂家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加工产品的,加工厂家有权将加工产品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委托厂家;变卖加工产品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委托厂家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加工产品不能变卖,应当赔偿加工厂家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加工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加工厂家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厂家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厂家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加工厂家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

  代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厂家和加工厂家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委托厂家:

  代表人:

  年月日

  加工厂家:

  代表人:

  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方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安装单位地址:

  二、材料:

  主材:不锈钢方管:(品牌、规格、厚度)

  不锈钢圆管:(品牌、规格、厚度)

  晾衣杆:(品牌、规格、厚度)

  挡雨瓦:(品牌、规格、厚度)辅材加厚,膨胀螺栓固定。

  乙方安装时必须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三、工程段造价及付款方式

  防盗窗为元/(按实际面积结算)。实测面积总价(大写)。此总价包括材料、制作、安装、运费、配件等全部费用。甲方预付定金(大写)。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当场验工,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保证乙方场地、电力畅通、无障碍和上楼通道通畅。

  2、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三条规定支付工程费用。

  乙方:

  1、按合同要求提供不锈钢材料,并安装牢固可靠

  2、确保按合同要求使用合格材料、并按行规保留空隙间距,并保证尺寸准确。

  3、施工中出现所有人身安全问题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五、验收及违约责任及售后

  1、乙方上门安装日期每逾期1日应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安装完成后,即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甲方当场验收,甲方在乙方通知后七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1日应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3、保证年内不开焊不生锈,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

  六、附则

  1、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受托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8.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和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产品加工合同 篇4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不锈钢防盗网制作安装进行施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施工范围和施工材料

  (一)施工范围:

  (二)施工材料:

  二、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施工前乙方首先提报施工方案和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施工并验收。不锈钢防盗网圆管间距12mm中对中。

  三、施工现场管理

  (一)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制定周密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甲方要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四)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

  四、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该工程实际安装面积为 平方米,结算价格为 元/平方米,工程总价为 元(大写: )。

  五、施工工期

  按照甲方要求工期施工,以不耽误单位正常工作为原则。

  六、质量保证

  不锈钢防盗网保用二年。

  七、合同签定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20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

  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代表:

  地址:

  乙方:

  代表:

  地址:

  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6

  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台

  3、合同总价:元(大写: )

  4、交货期限:按协议签订日起天内交货。

  二、 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测试设备的相关安装尺寸及测试台的功能及外形尺寸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测试台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三、 实施细则:

  1、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表》,严格按计划表完成加工任务。

  3、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四、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详见附件1:《产品委托加工清单》。

  五、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为订金。

  2、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交与甲方。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购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 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加工甲方产品花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 1. 按照双方规定样品生产。

  乙方已经提供的以上该花纸样品,此样品甲、乙双方已经共同确认,乙方按确定样品生产,甲方按确定样品验收。 第三条:包装方式及包装物的回收 第四条:交货时间:预付款后五日内发货 第五条:产品验收

  1. 收货单要由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六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全部货款的50%的预付款,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全部货款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花纸本身问题造成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乙方仅允许执行甲方之订单,其他不得使用,泄漏或复制。乙方不得把在甲方所见所闻泄漏给第三方。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产品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加工甲方产品花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 1. 按照双方规定样品生产。

  乙方已经提供的以上该花纸样品,此样品甲、乙双方已经共同确认,乙方按确定样品生产,甲方按确定样品验收。 第三条:包装方式及包装物的回收 第四条:交货时间:预付款后五日内发货 第五条:产品验收

  1. 收货单要由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六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全部货款的50%的预付款,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全部货款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花纸本身问题造成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乙方仅允许执行甲方之订单,其他不得使用,泄漏或复制。乙方不得把在甲方所见所闻泄漏给第三方。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产品加工合同 篇9

  供方(全称):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全称):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供方:

  代表人:

  年月日

  需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10

  加工厂家: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厂家: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厂家委托加工厂家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加工厂家原料完成工作的),加工厂家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委托厂家检验。加工厂家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质量时,委托厂家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委托厂家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委托厂家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委托厂家调换或补齐。加工厂家对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五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 价款或酬金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加工费用为 元/吨产品,所使用加工厂家的原材料硫酸二甲酯的价格为 元/吨。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由委托厂家主导,双方的技术人员共同制定验收标准。

  2.委托厂家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加工厂家所完成的工作。

  3.当事人双方对加工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加工产品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加工产品,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以加工厂家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加工厂家在发出提取加工产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委托厂家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六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委托厂家提供包装,如临时需加工厂家提供包装,则需要双方事先协商,并按协议执行。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代加工费用和硫酸二甲酯费用,当月月底结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加工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委托厂家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厂家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加工厂家赔偿。

  二、交付加工产品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委托厂家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委托厂家不再需要的,加工厂家应赔偿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加工产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委托厂家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加工厂家应当偿付委托厂家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加工产品毁损、灭失的,由加工厂家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加工产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委托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厂家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委托厂家的违约责任

  一、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加工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加工厂家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委托厂家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加工产品的,加工厂家有权将加工产品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委托厂家;变卖加工产品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委托厂家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加工产品不能变卖,应当赔偿加工厂家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加工厂家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加工厂家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厂家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厂家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加工厂家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

  代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厂家和加工厂家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委托厂家:

  代表人:

  年月日

  加工厂家:

  代表人:

  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委托方:山东平安消防公司

  制作方:济宁泰兴铆焊厂 签定时间:

  第一条 名称 数量 价款 及缴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及技术要求:

  第三条 缴货时间数量及要求:

  第四条 加工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

  第五条 缴货方式及地点: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

  第七条 结算方式 :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