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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6篇

2023-12-12 14:02:39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6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

  转让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合法拥有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房屋座落于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特别提示: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乙方对甲方所要转让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权属

  本合同中所述房屋是甲方合法拥有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转让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分两次付款。首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款项后应立即出具收据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叁万元整)在甲方将房产证办理过户给乙方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款项后应立即出具收据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甲方的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账号。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账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首付款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转让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请求之日起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甲方应当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过户手续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3、甲方应在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同时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4、甲方在房屋交付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乙方对该房屋有任意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按每月2%利率向甲方追究违约金,直至房屋实际交付。

  (2)合同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交付款项,并以已交付的房价款按每月2%利率向甲方追究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按每月2%利率向甲方追究违约金,直至房屋实际交付。

  (2)合同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交付款项,并以已交付的房价款按每月2%利率向甲方追究违约金。

  3、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每月2%利率支付支付利息给乙方。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房屋交付后,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2、房屋交付后,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不得再对合同进行增加任何附加条件,且卖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对该房产无任何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赠与、转让、继承、或从事商业活动)。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需由甲乙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转让人手机:

  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手机:

  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3)该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条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设施等)总房价款为:万元整(小写:¥元)。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万元(小写:¥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保证正式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空房。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3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出卖方:购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金额的万分之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凡因履行本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

  甲主(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

  卖方(甲方):

  买房(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县区的房屋以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收据)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厅,所在层(共层),室号,房屋用途为。(含楼前车库一间)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六、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 ),价款为元(币种:),计(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

  2.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5.暖气:

  6.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的,按下列第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四条 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6

  卖方:

  买方:

  收货人:

  收货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第一条:标的物(见清单或送货单)

  第二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第三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支付价款/货款的100%)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货款的100%)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卖方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矢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的运费承担:汽运,上海市区运费由合同卖方承担。

  第五条:本标的物总价款:人民币第六条:结算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生效;标的物价款付清后本合同即终止。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卖方):

  需方单位(买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