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合同范本精彩10篇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
日期:日期: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农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二、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农残检测、卫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能通过国家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
三、交货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于交易。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及费用。 五、结算方式:银行汇兑或转账(人民币结算)。
六、付款时间:交货后按收、发货确认数15天内付清,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每天按元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九、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澄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农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农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二、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农残检测、卫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能通过国家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
三、交货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于交易。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及费用。 五、结算方式:银行汇兑或转账(人民币结算)。
六、付款时间:交货后按收、发货确认数15天内付清,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每天按元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澄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卖方):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在年月以前,向乙方交售农产品斤。
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元/斤,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绿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交货方式、验收
实行送货到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第四条付款方式
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支付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的违约金。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售人重新包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其他约定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箱:。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箱:。
3、上述联系方式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双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4、订单及其他资料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以及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等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除经双方确认的订单、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具有补充协议性质文件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资料(如出/送货单、运输单、提货单、报价单等)内容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银行账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银行账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 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相关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2、产品的数量:。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日。
2、交付地点为:
3、若产品需要运输的,由安排运输,运输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日内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序号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大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商品验收
1、甲方货到XX,在乙方付齐全款后,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在收货时,应与甲方共同验收货品并签字确认。此后,如出现商品数量、破损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验收货物时如存在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色差度按国家标准执行)、破损等表面瑕疵,须在验收单上书面予以说明,并与收货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并对有关商品妥善保管,超过该期限的则视为甲方无质量异议。
4、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清全款,则乙方有权不予送货,由此而延期送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费用安装费,则计费方法:其他费用:该费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如在签订本合同时能确定费用的具体金额,则乙方在交纳货款的同时将费用一次性付清;如在签订本合同时,无法确定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在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之后,由甲乙双方直接进行费用结算。
第五条: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3C认证证书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第六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行:自交付使用开具保修卡起计算,七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换、一年包修。
2、乙方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由人为损坏(如摔坏、其它物件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的,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七条:其它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视同甲乙双方已达成正式协议,甲方按标准流程安排送货或订货,若非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货品未提等理由要求退换货。
2、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
第九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金格中心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3、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计价单位等:
二、销售广告:
1、甲方为乙方提供现目前最为有效的广告服务支持,待甲方第一批产品到乙方后甲方方可提供广告服务。
2、乙方需提供所在区域内客户的详细地址、门牌号、电话号码等广告发布信息,因精准定位投放广告需要,如广告发布需求信息有调整,乙方则根据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
3、甲方有权根据自己客户提交的需求合理安排广告投放计划。
三、销售任务:
1、自合同签订第一批产品之日起前两个月内甲方不对乙方设定销售任务。
2、自第一批产品到货之日起的第三个月起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量为/月。
3、以上任务量不分单品,只要完成“”系列产品即可。
4、如乙方市场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市场或缩减对乙方市场的供货量。
四、如乙方未按甲方指定供货商订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所列的服务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问题;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应按时按量的保证乙方的销售需求,乙方保证在收到产品时将货款全额支付给甲方,不得赊欠任何货款,如有赊欠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
六、产品价格随行就市。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按(调价协议)执行;
七、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进行处理。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 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产品质量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淀粉卫生标准、食用油卫生标准。
第二条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食用油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标志。
第三条交货地点:
第四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先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保证货源充足。
第五条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货品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路途发生的`货品合理损耗由买方承担。
第六条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受损方购货金额的%作为补偿。
第八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