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运输合同5篇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N233-N239A沙石料运输一事,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几点协议,签定本合同作为法律依据。
一、甲方把N233-N239A沙石料以每方单价 元(大写: 元整)分包给乙方运输。(此单价包括沙、石料运输费、沿途修路费和修路损失的一切费用)。按照甲方提供的数量拉货,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提供堆放沙、石料场地。乙方必须到甲方指定的料场拉沙、石,石子大小为2-5cm鹅卵石、江沙。
三、乙方提供的货车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因山路弯多,司机驾驶技术过硬、驾证齐全,保证安全行驶。如有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全责,一切均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安全无误地把沙、石拉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量分三批付款给乙方,等材料拉齐后,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保证甲方马匹有料运输,否则按违约处罚。
五、乙方只负责沙、石运输,其他任何材料由甲方自己负责运输,乙方不准再过问。
六、以上几点协议,甲乙双方签定之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以下货物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内容:
1、货物名称:
2、重量:
3、到达地:
4、运输总价(含运输货物保险费):大写:
二、付款方式:
运完付3%为质保金,视收货单位设备款支付情况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运输要求:
1、每批货物发运前,乙方至甲方开具产品发运单(一式五联),后至甲方仓库提货,提货完毕后在产品发运单第三联(成品库)签收。
2、乙方随车带产品发运单前二联,其中收货单位联交收货单位验收用,回单联经收货单位签收后返回。本合同货物全部运完后凭回单结算运费。
3、乙方接到甲方运输通知后,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开具产品发运单并最迟在两天内到甲方指定的仓库装车发运,并及时通知收货单位做好接货卸车准备工作。若乙方逾期装车发运,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需支付500元/天违约金给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迟装车发运,则乙方必须于次日装车发运。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批货物的发运单,自行组织该批货物的发运,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在乙方运输总价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时发运而引起收货单位投诉,造成甲方信誉损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甲方有权中止双方的运输合同。
4、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损坏均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运输前针对本合同承运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设备价格万元的10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甲方仓库到合同指定到达地交货后10天止。
6、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乙方发生的环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流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 货运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 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xxxxx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0xx年xx月xx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就长沙 公司豪廷广场土方运输工程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双方秉着平等互利、诚信合同的原则达成如协议:
一、工程运输概况
1、工程名称:运输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芙蓉区马王堆
3、承包内容:土石方运输
二、承包方式
1、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公里(人民东路东6线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汽车东站边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人民东路东11线弃土场)。
2、若甲方原因造成误工或停工一天甲方负责乙方每天每辆车500元(伍佰元)误工费,若甲方不履行时,乙方有权停工(除天灾、地震、下雨、战争之外)。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指派一位专业人员每天下午7点钟把所有票证收齐,交管处核准开收据。甲方确认乙方专业人统一结账,工程款由甲、乙双共同发放,每辆车付清当天现款。
2、乙方车辆运输每天运输款20:00点前必须结清(也即第2天晚上20:00点前结清第1天晚上的所有运输款项),当天的运输款依此类推,否则乙方有权停车。
四、甲方责任
1、甲方给每辆车壹仟元放车费,在签合同时付给乙方,动工后在工程运输款中扣还给甲方。
2、乙方在收起甲方壹仟元放车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目的地,否则未到工地乙方在1日之内把钱退还给甲方。
3、甲方确定好运输道路畅通,确保工作顺利施工。
4、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好合法包进场的手续,对于城管、交警、运输道路、国土办、路政、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手续,如在运输途中有上述单位或个人出面干涉,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甲方自付。
5、甲方必须有7天以上的工程期。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20年否则须赔偿甲方工地出土方准备工作(挖机、人员、办理的运输核准证的一切费用共约3000元每天)。
2、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按甲方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
3、车辆进场后,乙方应负责做完本工程,不得随便进出。
4、车辆进场后,不能以各种借口轰台起价,不得集众闹事,否则后果自负。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双方违约金为每辆伍仟元整,若互相争议时可到有关部门仲裁。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期完工结清款后一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后的基础上,就市区九十九湾支流丁XX清淤整治建设项目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市区九十九湾支流丁XX清淤整治建设项目土方运输作业,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期限,以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至工程施工竣工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点:施工现场 到达地:由乙方安排
第四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没车平斗立方( )50元计算。
第五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承担一切费用和交警处罚。如发生各类人身、汽车运输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甲方有权安排土方内运)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