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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同【锦集8篇】

2023-11-30 08:28:07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锦集8篇】

房屋转租合同 篇1

  房屋转租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为取得位于大楼的房屋的承租权,于2011年6月3日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 2.甲方现已成功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承租权,2011年月日,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乙方。

  为明确本协议各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面积

  1.坐落于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权证,无产权证)。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层约平方米。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将部分租赁场地转租给乙方,乙方租赁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的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

  3.甲方分租后,其承租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合计平方米。

  4.本协议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分割图》,为甲方与乙方具体划分租赁面积的依据,图中红线内的面积为甲方原租赁使用的面积。

  二、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1年6月6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的部分房产的租赁期自2011年10月21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2.甲方已承租丙方的房产(原物资局大楼4号楼1-2层,3号楼1-2层),原租赁期至2011年10月20日。租期、租金按甲方与丙方达成的原租赁合同执行。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的租金从2011年10月21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3.本协议期限届满,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备温州市国资委认可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估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年递增2%,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开招租。4.甲、乙双方一致确定,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承租的,租金按《租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所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

  5.甲方与丙方所约定之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若继续承租的,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的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的,由乙方优先承租位于温州市望江东路55号房产,建筑面积3052平方米的场地。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应付租金元(实付元,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2.乙方应付第一年应付租金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2%。

  3.甲方与乙方应付的租金,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与12月30日前支付。

房屋转租合同 篇2

【案例】:

  被告王某租赁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县城十字街的门面房一间,租赁期限为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5日,每月租金560元,合同明确约定不得私自转让。20xx年4月17日,原告张某看到被告王某贴出的转让通知后,双方经过协商,于4月19日晚上达成协议。约定被告王某将其租赁的十字街门面房使用权,该房内的电脑一台、空调一台全部转让给原告张某,由原告支付被告转让费用元,其中包括5个月房租3000元。并对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后原告张某即在该房内营业。与此同时,20xx年4月17日,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听到王某转租该房的消息后,给其送达了一份通知,称对其私自转让房屋,公司将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收取违约金。

  原告张某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各种原因20xx年8月13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转租费元,并承担门面房装修费用2335元,庭审中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评析】: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仅在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这一规定,我国采取的是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的立法模式,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出租人的利益保护。该规定包含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存有两种合同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同关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同关系。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可依据与承租人的合同要求乘租人承担损害赔偿损失,而乘租人在承担了损失后,可依据与次乘租人的合同请求次乘租人弥补该损失。其二,在出租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出租人负有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解除的合同是其与乘租人订立的合同。而对于在此情况下转租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并未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遗憾。而对于转租合同的效力认定上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转租合同效力的问题上,很多专家、学者都在论证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体系下并非一定是无效的。他们的观点一般有:转租行为是债权的负担行为,而合同法所规定的“无处分权的处分”是物权行为,因此转租并不属于“无处分权的处分”;转租行为中,承租人只将自己对出租人的权利转让给次承租人,承租人依然依照租赁合同对出租人负担全部的责任,转租行为其实是债权转让行为;《合同法》只是说经出租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一定是无效的,且《合同法》只是赋予了出租人解除权,在最高法院颁布的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中,该项解除权又被限定在6个月内,可以推出,至少在出租人解除合同之前,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无论观点如何,此类合同一般都会被认定无效,原因大概有如下两个:首先,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网络上标准租赁合同的广泛存在,越来越多的出租人,在出租合同签订之时就明确约定不可转租;其次,在具体的案件中,出租人一般都会先解除出租合同,向次承租人主张房屋的归还之后,才出现次承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要求认定次承租合同的效力。即使是最强力支持转租合同效力不需要出租人确认的学者,也同意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不可转租,或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解除原租赁合同时,转租合同将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此案中,法官的观点认为既然最初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了不可转租,那么之后的转租合同因没有转租权而归于无效。

  学者支持转租合同的有效性并非只是为了逻辑的严谨,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具体而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转租现象大量存在,特别是房屋的转租,更是大量存在。认定转租合同的无效,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权利的安全。认定转租合同的有效,则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在现代社会,敏锐的学者发现,大量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房屋自身的性质,其安全性并不需要特殊的保护,而房屋租赁业已经发展为一个非常繁荣的行业,允许房屋的转租有利这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案例一,本案中的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房转租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只是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虽然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其性质仅具有行政管理效力,并不具有司法效力。故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不具有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

  无效条件,该屋租赁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案例二,本案中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乘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

房屋转租合同 篇3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子转租给乙方,双方就房子转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租房子的基本情况

  转租房子(以下简称该房子)位于xxx,房子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转租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子转租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子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子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子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子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子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子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子交付,上述房子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子过户

  房子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子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子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租房子拥有处分权,转租该房子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租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子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屋转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一事,经友好协商发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将北京市部分租给丙方办公使用,租用期限为年,房屋面积平方米,时间从至止。

  二、房屋租金为每月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三、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水、电、气、电话的正常运行,并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水、电、电话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保证不是对房屋的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五、乙、丙双方应遵守物业公司的管理制度,三方对租房条款若有任何改动,需提前一个月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院提起诉讼,请求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6

  转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租赁标的:地址。权属为,证号:,建筑面积:。室内物品详见附件1。

  二、乙方租借起始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若延期退房,在无其他人租住的情况下,按每日50元计算收取。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家具等固定设施。乙方应当爱护,若属人为损坏,应赔偿(后附件1)。对于房间的钥匙,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两把钥匙,乙方不得擅自配钥匙,若有需要,要和甲方商量。租房结束后,要全部交给甲方,不得留存。在租房期间,甲方应尊重乙方隐私权,若有需要应在乙方在场或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间。

  四、乙方自租住之日起,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等住户应当承担的所有费用,费用统一由物业收取。其中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为季付,在租住期间,乙方还需交、元的押金,退房时根据房内设施损坏与否给予退还。

  六、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7

  转租房合同协议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房屋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租房屋地址:

  二、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租于他人,无需事先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转租行为。

  三、乙方就此转租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原小学,校园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

  4.不服从管理的其他行为。合同期满后,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半年缴纳一次(签订合同之日缴纳,以后为使用前十五日)由甲方提供银行账号乙方缴存把凭证送给乙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出具收租凭证。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装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破坏房屋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许可,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修的一切费用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装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权属乙方;乙方不再租用房屋,由甲方收回,不赔偿装修的一切费用等。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3.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六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宜

  1.租赁期满或因工作等原因需要退房,乙方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退房原因报甲方。经甲方检验租赁房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给予办理解除租赁关系。

  2.安全问题: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检查保护好校园内的一切构建物,合理使用,履行安全责任,保证校园的安全。若因管理和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校园内安全问题一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修复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甲乙方各执份;副本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开户银行:

  帐号: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开户银行:

  帐号:电话:

  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