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租赁合同13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
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 工程完工]止。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 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挥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乙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设备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赁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地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协议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协议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面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出租人:济宁市吉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 格
单 位
价 格
备 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元,模板卡丢失每个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元,螺丝丢失每套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进出场费。
设备租赁价格:;进出场费元,由承租方支付,租期超出3个月,承租方与出租方各承担一半。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包含在租金内。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1、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技术安全要求。
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筑工程需要,租用甲方塔吊、搅拌机、钢管、钢模、扣件、脚手架等及各种动力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价目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损坏的赔偿标准按市场标准执行。其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赁费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城建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供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租赁物的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五、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续订租赁合同。
六、租赁费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租赁费清单,并付清上月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交租赁费,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为提货人,提货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租赁物已验收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全责,无论发生任何意外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运费、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的保管、维修及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也不得变卖或用作抵押。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返还全部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返还时,双方要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丢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租赁物的维修和赔偿。
十三、违约责任
⑴、乙方不按时缴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⑵、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外,每天要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⑶、乙方在租赁期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本条第⑵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⑷、其他违约行为:如因未按规范要求或违章操作所引发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担保人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担保人按《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吊车及潜孔钻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型号:
3、租金支付:承租方于机械进场前缴纳押金 元,租赁费用以承租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承租方工程项目结束,出租方机械设备退场后由出租方开具租费结算单,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70%支付租赁费,在出租方开具正规发票交承租方后,承租方应按发票总额结算所有租赁费用。
4.其它:如承租方工程项目因故延迟,本合同租赁时间顺延。
六、技术安全要求:按照承租方《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规范》执行。
七、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 一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扣除,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厂房设备租赁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和功能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于城镇,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租赁财产的使用
1.乙方租赁厂房的目的是:生产、销售及相关生产活动。
2.租赁期内,乙方将厂房用于上述目的,甲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结束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未申请续租或双方未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协议,本合同到期时自行终止。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该厂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赁厂房的机械设备费用及相关事宜
租金标准是:按成品吨位计算成本/吨。
上述租赁标准还包括租赁厂房占用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属于本合同附属设施的土地使用费、相关公共设施、机械设备、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
以上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畜牧业租赁期间发生的煤、电、通讯等各种能源和通讯费用。
甲方提供的条件:
1.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台KVA变压器。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饰、装置和物品,应由乙方首先选择和使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编制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租赁期内,本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简称附属设施)将与厂房一起出租给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生产污水和各方面的环境保护。
4.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对租赁厂房的机械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详细了解。双方确认租赁厂房及其设备将根据当前情况进行租赁。
5.甲方负责处理因工厂用地等产权引起的相关问题。如果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甲方将按当月生产吨位租金的两倍支付。
6.甲乙双方均不得窃取对方产品的配方技术,不得生产与对方相同等级的产品。
第四条租赁物的移交
交接时,双方应共同检查租赁物及相关设备,签字确认,并将钥匙交付至厂房。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房屋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甲方所有材料从租赁物中清除。
第五条费用的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为月末第30天。
租赁期内,煤炭、电力、电话、网络等所有能源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修缮和维护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负责修复因房屋本身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
任何一方违约,经双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八条其他条款
租赁期内,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并违约的,应向乙方赔偿双倍的当期生产成本和劳动者工资。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可由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执行至合同期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1.
2.
3.
第二条 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第三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第四条 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 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第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确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活动项目
1、活动类别:
2、活动时间:年月日
3、活动地点:
二、费用总价及付款方式:
1、费用总价:小写:元,人民币大写:整。
2、此价包括内容见附件
3、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即将活动费用(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作为合同之定金,安装完毕后支付(元人民币),余款(元人民币)的活动完成后当天支付。甲方用现款方式提交乙方。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乙方可按每天5%收取违约金。
三、入场时间和撤场时间:
入场时间:年月日撤场时间:年月日
四、附则:
1、设备所需主电源以及工作人员由甲方提供。
2、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吃、住以及设备运输等费用。
3、在演出过程中,甲方所提供的相关音效资料,必须保证质量,若因此产生不良影响,本公司概不负责。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重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裁决。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编号:
器材清单表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出租方: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设备名称:米摇臂规格型号:
价值:万数量:台状况:优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计天。
第三条:租金及结算
1、采用储值卡方式,乙方只需要租用本公司设备,按次数扣除费用。
2、乙方预付元现金,即可租用米大型摇臂次(可长期使用,到用完为止)如果乙方不需要用这么多,可以抵用其它设备
3、本公司不定期更新设备,紧密性合作客户(乙方)可享受更好的`折扣优惠。
4、紧密性合作客户一经跟本公司签定协议,就可以成为本公司vip会员。
第四条:设备使用时间,每天工作10小时。
器材租用以天为计,期中,无论租用者是否使用器材均以提货时起到回库时止。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派操作手2名到拍摄现场操作服务,服从乙方正常作息安排。
2、甲方设备的使用遵守乙方现场拍摄指挥。但当乙方违章指挥使用或超出设备租赁范围,甲方操作手有权拒绝服务。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操作手培训。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拍摄现场,乙方应做好甲方设备的保护工作,解决协调好地方关系。
2、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操作手的住宿,就餐等问题。
3、有义务协助甲方操作手,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使用结束后,乙方要按甲方提供影视租赁表登记。完好退还到甲方指定地点。
5、器材的搬运、运输、运费由乙方自付。
6、在租用期间,器材及包装箱的任何人为损坏都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在此期间,租金照计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出租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设备基本情况
名称:
数量:
质量状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设备用途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年月,日前支付下一季度租赁费用。不能按时支付租赁费用的,按日息万分之五计收超期利息。
租金支付方式:。1.现金支付。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甲方,甲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保证金
1.金额:大写
2.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日内一次性全额交付保证金。
3.合同履行完毕后,出租方须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4.本保证金仅作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及保障设备安全之用途。合同期满全额退回。
第六条设备安装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保证金后个工作日之内,上门安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设备提供的水质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及饮水机和水桶给乙方。
2.定期维护设备,更换耗材。
3.出租方不承担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按乙方要求封装纯净水桶/日,供乙方使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设备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免费提供的售后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设备。
3.妥善保管设备,配合甲方保养设备的售后工作。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毁损净水设备及饮水机、水桶。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改动设备任何部位或部件。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设备及饮水机、水桶具有保护监管责任,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设备损坏的,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或零部件的更换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续约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如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交付相应的租金即可续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3.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方应酌情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3.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严守合同、信誉至上为准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下列表中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的租赁物资租赁给乙方使用,其租赁数量以甲方收、发货明细表实数为准,租金计算以收、发货明细表或出库单、花码单签收时间为起止时间。
1、所租物资须按每米钢管配一套扣件进行配套。
2、赔偿费如不执行上表单价,结算时钢管可按重庆新生机电有限公司(即二监狱)销售价赔偿,损坏扣件按市场价赔偿,运费、下车费则按实际结算。
第二条 乙方所租上表物资,须向甲方提供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担保书)、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租赁物数量的多少向甲方缴纳押金 元(大写: )。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计利息,办理结算时在完清各项手续后方能退还。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乙方当时单个工程结束时间。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30天)计算,一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三天不计租金外,其余照计。
第四条 乙方每月底必须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清当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的各种物资,原租金、赔偿费、上下车费,乙方应按实支付。
第五条 乙方对甲方出库的物资应进行当场检查验收,凡不符质量标准的物资应当场拒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应在每月底前按时支付租金,反之则从次月起每天按应付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赔偿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转借、转租甲方物资,一经发现,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赔偿。
2、租赁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如钢管压扁、断裂、孔洞、反翘变形、扣件破裂、缺损以及改变原样物资规格、尺寸等)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物资约定赔偿价格赔偿或按归还当时的市场价赔偿。
3、租赁物资送还时,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金额向甲方赔偿一次性维修费(如除锈、清污、机油、防锈漆、人工费及原材料费等)。
4、乙方未还清所租物资前,不论使用与否,均视为在租,不能中断租金,须续算至还清甲方物资或照价全额赔偿其短少数量后为止。
第八条 乙方提货或返还物资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自提或交还,其上、下车搬运费按每吨钢管 元,扣件 元,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其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更改之处需经双方签章认可,否则无效。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采、掘、运各类生产设备(详见租赁设备清单)。规格型号:各型。数量:183台(件)。
2、租赁设备的用途:煤矿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元,月租金元。租金计算方法:设备原值元,预计折旧年限9年,年折旧费元,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租金的%)=年租金,年租金/12=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30日前办理租金交付手续。
3、租金交付方式: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内部银行往来,转给白洞煤业公司财务部。白洞煤业公司应固定专人按时到集团公司结算。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
1、租赁开始日按乙方从设备库领用设备领单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增加固定资产建帐之日算起。
2、甲乙双方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交付后在试运转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联系进行退换,正常运行后生产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3、甲方在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双方应对使用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填制租赁设备明细清单,双方当事人在租赁设备明细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的用途使用,对设备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设备。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甲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设备在交付当时的原始状态使用,不得将所租单台设备解体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违反该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解体设备而造成设备破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对确需改造使用的设备,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设备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修理费和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设备的.返还和处臵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保证设备现状是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设备整体。乙方如继续使用,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双方可办理续租合同或甲乙双方协商可按设备净值办理购买手续。乙方如不续租也不购买,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把所租设备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返还给甲方。乙方不能返还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租赁期全部总额的10%承担。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妨碍对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大同煤矿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合同副本二份报董事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