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精品6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认购的在建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地下室及其附属设施。
二、该房屋为周口日报社、周口日报社印务中心集资建房,房屋位于市区路住宅小区幢单元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阁楼、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室为 幢 单元 号,面积暂计为 平方米。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除原价外,分期支付给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元)。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该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壹万元整(¥10,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前期支付的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甲方应提供所有前期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手续、缴费收据,交由乙方保存。在房屋建成交钥匙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下的房屋转让费壹万元整(¥10,元)。
四、以后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全部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房屋购房款和税费的交纳通知后二日内,将交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应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当日内将该证交给乙方保管,并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该房屋能交易的第一时间内无条件地、积极地协助乙方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
七、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应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房屋指标转让费,并一次性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税费和房屋指标转让费的总和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给乙方付清违约金后,该房屋的相应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再返还转让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力度,甲乙双方就抵债房屋转让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 人民法院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甲方依法取得原属 所有的位于xx县 的 房屋一处,共 层每层 间,共计 间。
二、为尽快处置变现抵债资产,甲方将上述抵债房屋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财产的范围,以 人民法院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所列财产为准。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五、转让价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价款后5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转让房屋时,应同时向乙方交付 人民法院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和甲方获得的抵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件及附属资料。
八、转让房屋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所支出的税款、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办理转让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未支付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甲方超过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应按照收取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两间两层的门面房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及咸阳市长武县昭仁镇灵风村《开发建设有偿使用耕地合同书》的规定,已依法取得咸阳市长武县 昭仁 镇 灵风 村 八组开发区的砖混结构两间两层门面房所有产权(注:由东向西第41号和第42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咸阳市长武县昭仁镇灵风村《开发建设有偿使用耕地合同书》的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所有产权进行转让。由于违反国家及咸阳市长武县昭仁镇灵风村《开发建设有偿使用耕地合同书》规定的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第41号门面房共计元人民币(大写:贰 万 捌 仟 五百元整人民币),第42号门面房共计元人民币(大写:贰 万捌 仟捌佰元整人民币)。总共合计为元人民币(大写:伍万柒仟叁佰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订《私人房产转让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清总房款,并且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元整人民币(大写: 贰 仟元整人民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款的双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县及村镇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甲方有义务与责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过户手续。
第八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各方:
甲方(出让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 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房屋转让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 标的物
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随房屋转让家具如下:
第三条 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 元整。各方确认: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
第四条 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预付定金 万元;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所有房款 万元 。
2、甲方承诺将于20 年 月 日前搬出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移交乙方。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协助义务
甲方应在正式移交之前结清水、电等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自来水、照明用电、有线电视、电话及网络等缴费手续的变更。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预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4、甲方若违反本合同书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需向乙方支付定金的2倍。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第三方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见证方保管。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等原则,就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地块及房屋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位于 房屋及土地面积为亩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及土地协议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该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支付给甲方定金元整(大写叁万元整),剩余房款总计人民币,(大写:),该款乙方应在交房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将该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乙方自交纳全额购房款项之日起,就享有该房屋及土地的居住权和使用权。乙方对于交易房屋及土地的权属状况完全了解并接受。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该土地及房屋如遇征用拆迁,对于补偿等事项,所有权利由乙方独自享受,甲方无权干涉,由此产生的一切收益归乙方: 身份证号:(即地上附着物,房屋、院坝及土地的补偿款等)乙方所有。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房屋转让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购买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商品房为园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实测面积。该商品房为现房。甲方依法获得并合法拥有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权属证号为:。
第二条 价格与费用
1、该商品房的售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为 拾万千佰拾角分。
2、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原入住费用全部无偿转给乙方。
3、在甲、乙双方交房前所发生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承担交房后所发生的上述费用。
第三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的%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元(¥)于2009年 月 日(双方立契过户日)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2、余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的%作为余款,即人民币元(¥)于年月 日前由乙方通过银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如因银行放贷拖延,而非甲乙双方原因所造成则不追究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4、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前,甲方应已收到第二条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垵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期届满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条款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3、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售价的5%,还应就该违约 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双方各自违约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在本合同第三条履行完毕后日内,通知乙方收楼,以便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六条 装饰、设备标准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装修、设备标准以现房实际情况为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条 入住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须将物业相关费用全部结清,同时双方办理立契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 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之时,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贷款银行未能批准双方根据本合同之条款上述出售单位;
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 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应解除。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违约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补偿的情况下(如有)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应付而未付的欠款和违约金(如有)已超过乙方已付房款总额,则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等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时,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交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乙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后,乙方应遵守***的物业管理规定,并如期缴纳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求的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无论任何原因若
争议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其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皆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则
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市有关规定条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协议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本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加入,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且其不应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解释产生任何影响。
3、本合同将成为转让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双方达成的任何承诺、陈述和协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调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顺义县房 屋土地管理局备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经营部在本次房屋交易过程中起到监督协调的作用,直至乙方办理入住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方(盖章):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签约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