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合同书样本(精选8篇)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销产品标的明细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2)项执行: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
(4)企业标准。
第三条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包装标准:适合运输为主。
2、产品包装物供应:由乙方供应。
3、包装物回收:不做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4、产品包装费用执行第(1)项:
(1)包装费用含在产品价格内。
(2)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由甲方负担;低于原定标准的,乙方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自提自运;
(2)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2)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
4、交货时间: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分批供货;
第五条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1、在乙方未向甲方交付产品前,如遇乙方价格上涨时,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如遇乙方价格下降时,按调整后的'新价执行。
2、产品货款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作为预付款;当批到货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批货款85%;剩余货款作为在交货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3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货款。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时,应按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利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承担所有费用;对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多交产品部分,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承担二次运输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交货时间相应的往后顺延。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变更与调整
甲方因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特殊要求,需要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或部分标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尚未供货的应予以调整,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对已供货的,应以实际收发货(料)单为依据予以确认。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关于第三方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补充协议而形成的对甲方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行为均无效,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损失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所送材料应和甲方选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送材料的材质单和各种证件应齐全有效,并及时报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货款两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房 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承租权及设备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樱花西街某号某某大厦首层南侧部分(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承租权及本公司的餐饮经营设备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场地的产权人为 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甲方将承租权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乙方、丙方续约事宜由其双方再行协商。
三、 该场地承租权及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甲方交付的押金、场地装修装饰价值、餐饮设备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在该场地的餐饮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接手后的经营性支出,包括国家的税、费和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至 年 月 日,依然享有该场地上仓储间的部分使用权,甲方承诺,在以上日期前搬走剩余的未出售给乙方的财务。
八、丙方对以上涉及自身的条款完全同意,并保证乙方享有甲方的同等权利。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安吉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机范围及内容
乙方租用甲方 型钻机一台(包括钻机主机及相关需用配件一套),主要用于房屋(桥梁)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施工工作。
二、甲方责任
1、提供钻机主机及相关需用配件一套(详见清单)供乙方使用。
2、在钻机保修期内协助乙方做好钻机的协调保修工作。
3、全权委托乙方对钻机进行经营管理工作。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做好钻机的经营使用保养维护工作。
2、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乙方具有全权处理的权利。
3、租赁期间,钻机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四、租赁款支付方式
1、钻机租赁金额:大写捌仟叁佰元/月(小写:8300元/月)。
2、钻机租赁款支付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各支付一次。
五:租期计算:甲方将钻机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开始,至乙方归还给甲方之日止。
六:租赁期:三年。租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钻机。
六、违约责任:钻机在工地施工期间,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收回钻机。如违反约定,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违约金2万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解决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钻机归还之日失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钻机配件设备清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甲方同意采购乙方提供公司生产的混凝土搅拌机及其配套设备,订立以下销售合同:
第一条、设备清单。
第二条、供货方式
1.总货款(含运费)为:玖万捌仟圆整(¥),不提供发票。
2.付款方式:预付定金(小写:¥工地后付款(小写:¥);保修期满付清质量保证金(小写:¥)。
3.收到定金之第二日算起,10个自然日之内货到工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三条、售后服务
本产品由乙方负责指导安装,在正常使用中,减速箱和电动机保修期为叁个月,其余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四条、其它
本合同签字(签章)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
联系人:
电话: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5、甲方需要临时保修服务的,需数目通知乙方。
三、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1、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2、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3、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4、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已完成的保修工作结果签认程序
。
七、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的滞纳金。
九、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事项:
。
十一、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需方向供方购买品牌的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机组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购货机器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期:收到预付款后天(遇法定假日交货期顺延)。
四、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后由需方向供方预付%货款¥元。
b)余款¥元于设备出厂前由需方一次性付清给供方。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保证不低于国家和企业的有关标准要求。供方应确保产品质量,供方所交付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供方应负责包换或保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技术参数: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八、现场验收:乙方交付的产品到达现场,必须交由甲方现场监理按照合同对数量,型号和设备外观等进行验收,验收后方能进行安装。
九、保修期限:从工程验收合格后起算整机年,压缩机年。
十、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八份,供、需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