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合同协议书8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其房屋作为乙方的经营场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方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商铺。
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的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同期满即年月日后,乙方若提出继续租赁,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第一租赁权。
三、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一年商铺租金为元人民币,第二年、第三年各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每年一次,自签合同之日首付万元,以后的房租按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全部付清。另押金为元一次付清,合同期满若无争议退还乙方元押金。
四、水电计费
乙方租用房屋时甲方必保证水电畅通、合同之前的.水电费用付清,租赁期内水电费用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由于乙方因素导致水电不畅乙方自行解决。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对商铺(含屋顶漏雨、房屋倾斜、裂缝等主题结构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商铺维修费用。
3、乙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约,甲方将收回所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
六、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因经营需要,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不得损害房屋的主题结构,费用由乙方自理。
2、合同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的原因使商铺主体受损,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乙方应保证现有的装潢原状,不得故意损毁现有装修和相关设施。
4、违约责任:任意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金元。
七、其他协议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当地房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3、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个执份,签字有效。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今甲方有门面房间,座落于,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租费:每年元整,一次性付清,前两年房租不变,于本协议签订时给付,以后房租随行就市。
三、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房屋结构在乙方使用期间的变动,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到期不再租用,必须无条件还原。
五、甲方无转让权。
六、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无缘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违反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拆迁,乙方房屋装修设备赔偿、搬迁费都归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4、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5、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6、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7、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9、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0、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11、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1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13、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14、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5、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16、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17、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18、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19、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20、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22、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23、乙 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2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25、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2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7、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0、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其位于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左线89号1间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租金为:元(人民币),即每月元/月,先付后用。乙方一次性缴纳租房押金元,租赁期满后,无任何赔偿问题给予退还。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4.后期再租,如市场租金涨价,协商处理。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擅自装修影响到房屋结构的。
4.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和不动产,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有损坏的应修复或赔偿。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五) (六)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的建立是基于城镇建设拆迁,解决乙方的短期困难为目的,故乙方不得在甲方终止合同时提出其他要求。
(七)鉴于本合同建立的目的,因市政建设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
(八)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九)水电费:由乙方定期向甲方上交。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
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一间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供水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 元(大写: )。
六、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续租
七、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 其它
八、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不得转让、转租或对房间内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或严重道德败坏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十、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第七条 违约
十一、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一半。
第八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壹页,捌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座落地点。
。
二、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
无论市场房费高低,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在市场的房费之上每月加收元整;其他税收,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收乙方押金元整。
四、乙方无权将房子转让。
乙方应在每季度初将市场房费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给甲方年或月,逾期十天内不交,甲方有权将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若乙方租赁期间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甲方全部损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国家及村整改、拆迁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不负乙方其他损失,装修不予赔偿。若甲方因个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违背商城规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发生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七、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乙方优先,若乙方不继续租赁,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将税收清单及水电费等费用清单交给甲方,(购电卡一张,房屋钥匙把)手续办完,甲方退还押金。
此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持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占地面积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期
租期共年,即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24时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天的宽限期,从第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出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将坐落于主(次)卧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望共同遵照履行。
一、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少于三月按三月支付房屋租金)。合租期满后,如出租房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二、租金及支付:租金为元/月(人民币大写元整)。房屋租金按支付,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个月租金,共计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应在本期房租到期前支付下期房租,每逾期一天,需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对房屋租期不足满月部分租金,甲乙双方按天结算,即最后一月房租计算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计算。
三、押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元/月(人民币大写元整),押金与第一期房租同时支付,退租时,乙方需将房屋打扫干净并结清有关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回房门钥匙等物品,所付押金原数退还。
四、承租人员:乙方承租房屋限人居住,若乙方临时带人入住,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带人长期居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五、水、电费用的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由甲乙双方按人分摊,有线电视费、网费由甲乙双方按使用房间分摊,采暖费、物业费由甲方支付。
六、合同解除及违约: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租或出租房不再出租次房屋时,应提前否则应缴纳房租的%(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七、不可抗力: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遇不可抗力,甲方将剩余的租金全部返还给乙方,双方解除合同。
八、其他: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不得大声吵闹,影响周边邻居和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应保持好承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房屋使用期间应遵纪守法。甲方应做好房屋内部的秩序维护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