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销售合同5篇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依据双方协议.今乙方向甲方采购以下产品:
一) 检验依据:供方根据需方所定产品之规格按行业标准生产,并提供质检报告及合格证(自乙方验收之日起)。
二) 验收期限:收货方收到货后,若日内无异议视为供方的货物符合订单要求。
三) 交货地点和方式:货送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 乙方于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就存在质量瑕疵的货物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在购买甲方的玉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如下的玉器
玉器名称:玉器图像:正面:
反面:
玉器规格:长:mm宽:mm厚:mm重:克
玉器检定证书号:(注:带检测证书的填写)
购买金额(大写):
2、购买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预付款,即人民币甲方玉器交货完成后经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的尾款,即人民币。
2)发货时间: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发货。日期:年月日
3)发货方式:
3、甲方条款:
1)乙方发现玉器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全额退款。
2)乙方收货后因玉石质量问题,可15天内无条件调换(抛光不能还原或有损的玉器除外)
3)乙方购买甲方的玉器,经检定为假玉(非A货),甲方赔偿乙方赔偿金(注:乙方购买甲方带检定证书的玉器甲方赔偿壹万元,其它玉器按购买金额的十倍赔偿)
4、乙方条款:
1)甲方出售的`玉器为真玉(A货),乙方恶意制造甲方出售的玉器为假玉(非A货)并向甲方索取赔偿时,甲方有权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法院)仲裁,乙方败诉必须赔偿甲方各种损失。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法院)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由财付通付款给甲方后生效,乙方更换玉器或甲方回收玉器后失效。
本合同只有一份,乙方购买甲方的玉器后由乙方持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购买黄沙、水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所需的黄沙、水泥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黄沙、水泥,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向甲方购进所需黄沙、水泥,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2日内将该黄沙、水泥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黄沙、水泥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黄沙、水泥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黄沙、水泥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黄沙、水泥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黄沙、水泥总价款的30%,余款30日内付清。
5、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批送货合同金额及数量等附明细表。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向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购深圳“周大生”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货款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开户行:
账号:
地址:地址:承德市丽正门大街11-1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邮编:
日期:20xx-03-27日期:20xx-03-27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