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入股合同协议书锦集14篇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 日起。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购得 大写 股;所有资金必须于年 月 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该股仅在现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份额下完成相应比例,后期如有股份变革,所持股份比例,也将按照变革后原有所有股东持股总额按原有比例重新分配!
三、分红:公司利润,在提取企业储备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后,按比例进行年度分红,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四、股份转让:
1、如果乙方转让所持股份,必须经过董事会超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做出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转让于第三者。
2、乙方希望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协议生效: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款项入账后生效,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解决:如果发生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提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协议修正:以上协议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八、本协议其他补充:本协议在乙方被正式写入新的公司章程后,自动失效!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
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20年12月15日起至20年5月5日止,共计8年,地点位于:如皋市西门(艺丝美发店)。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叁万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计算,按人民币 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起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80%,乙方占股20%。
四、分红,按一个月的业绩发放工资,房租及一切费用除外,有多少利润(纯利)即于次月20日以前分到乙方手中。
五、纯利润,每月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如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六、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甲方持有。
七、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八、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店或在同等性质的场所上班
九、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十、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帐,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十一、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督,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十二、解除合约的处理方案。
1、因天灾,国家政策或拆迁等各自承担损失,并解除合约。
2、因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约要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无条件退股。
3、因出现其他贪污行为。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约,并双倍赔偿对方的投资以及盈利的收入。
4、若门市转让,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所投入的所有股资叁万元整。但转让所得的一切费用于乙方无关。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
入股金额:¥ 贰拾陆万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姓名:
入股金额:¥ 玖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入股金额:¥ 壹拾柒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 安顺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2月24日。十年合作期满后,经协商,三个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同意继续合作时,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1、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捌拾万元整 (大写) 。
2、企业日常资金管理:每月15号进行资金盘点,每月25号进行加油站流动资金结算。
3、企业日常资金支出超过:¥伍千元整(大写)。必须经过3个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4、任何私人向出纳借支不得超过本月工资,负责后果出纳自负。
四、条款的完整性
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五、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中一人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两个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六。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除林毅,林新,陈金华三个股东外,其他股东不得干涉,影响。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东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扎实推进扶贫帮扶工作,增加贫困人口收益,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征得所在村村“两委”同意后,将20年省财政帮扶资金万元(大写:)投入到县有限责任公司扶贫项目合作入股,入股期限为年。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入股金之日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以不低于本金10%的比例支付给甲方入股分红资金万元;入股期满后,若不续签合作协议,则乙方将万元入股本金无条件退还甲方。
三、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退股,甲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没有按时支付入股分红金和按时退还本金,乙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甲方;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甲方每年所得的入股分红资金和入股期满后退还的股本金的安排使用,都必须经本村村两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公告。
五、乙方要有对贫困村村民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有效经营好合作项目,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到公司就业。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碣石山镇扶贫办、村村委会各备案一份。
甲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入股及股份的转让,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承诺。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法人代表: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公司研发中心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年月成立,注册资金万元,现有经营场地平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的股份,余XX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年,年后甲方享有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标准按照市场标准发放,应发款元月,待发款元月,待发款进入公司员工基金。)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5、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6、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7、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期限为年,年后退股退还折算本金,年后退股公司倍赎回。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
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8、甲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中心利润的.%作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月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出资。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追加投资和引进外界资金后,按照公司法,股份相应调整。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2)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有限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投资方为:
,身份证:,住址:
二、公司的信息:
1、公司地址:。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4、投资人自投资之日起分享权益、利润,有限公司在投资之前的债权、债务一概与无关。(以投资之日起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投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四、违约责任:
1、接受投资方即有限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前(以营业执照更换为准),不得动用注入公司账户的万元验资款项,
否则可视为违约行为,除去必须归还投资人的投资款外,还需支付违约金万元。
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投资
各方各执一份,共二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接受投资人签字(盖章):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xxxxx住址:xx身份证号:xxxxxxxxxx
乙方:xxxxx住址:xx身份证号:xxxxxxxxxx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xx
3、法定代表人:xx
4、注册资本:xx元
5、经营范围:xx,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xx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xxx账号:xx),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x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xx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xx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xxx.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xx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xx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xxx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2、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3、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6、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章)xx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XX年月日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得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企业名称:有限责任企业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得项目为准。
6、性质:企业是依照《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得有限责任企业,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得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企业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得50%;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得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企业开业后得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企业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得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企业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得余款将转入企业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得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得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得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企业注册时使用,并用于企业开业后得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企业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得注册资金存入企业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得违约责任。
三、企业管理及职能分工
1、企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企业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企业得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企业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企业发展得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得,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得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企业得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得运营管理进行必要得协助;
(2)检查企业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企业职务得行为;
(4)企业章程规定得其他职责。
4、甲方得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得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企业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企业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企业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得;
(2)决定企业得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得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得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得,在不损害企业利益得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得股东例行会议,对企业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企业下阶段得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企业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得,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企业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得企业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得财务会计人员处理。企业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得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企业税后利润,在弥补企业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得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得具体制度为:
(1)分红得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得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得60%,甲乙双方按实缴得出资比例分取。
(3)企业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得约定
1、转股:企业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企业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企业得,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得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得,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得,第三方得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得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得,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企业得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企业借款、该股东行为使企业遭受损失而须向企业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得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得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企业有盈利,则企业总盈利部分得60%将按照股东实缴得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企业得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企业无盈利,则企业现有总资产得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企业得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企业性质发生改变得,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得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企业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得,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得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得,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得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得一致同意。
七、协议得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企业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企业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得,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得,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企业未能如期成立或给企业造成损失得,须向企业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企业利益遭受损失得,须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得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得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得,若与企业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企业住所地有管辖权得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得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和相互沟通交换意见后,本着互利互惠、以诚信为本, 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改变原有状况并做大做强。现甲方决定将其位于富宁南街164号“复活LVOE酒吧”二楼包间 进行全权委托乙方运营管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合同法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项目和范围:
乙方在二楼包间自主经营,以酒水、饮料销售为主,可以和甲方合用一楼厨房和卫生间;
二、合作期限:
自201年6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金为 元/天,付款方式为 ,保证金 元;
三、合作方式: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为甲方所有,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损毁现有的家具、电器及装修,否则将原价赔偿;乙方销售的酒水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如有顾客投诉,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经营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及民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财务安全自理,甲方无责任保证乙方营业期间的财产安全。
四、违约责任
若乙方管理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合同追究其责任。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未支付甲方承包费用的,甲方有权每天按应付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甲方的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特别约定:
1 、协议签订前因甲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独立承担,与乙方无关。
2 、乙方私自开展违法经营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甲方:
乙方: 信息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