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合同范本9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罗甸县龙坪镇龙兴商城九号楼一单元9号房(龙兴房开商购房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商品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甲方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第二条:双方议定上述楼层(含房屋装修费)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违约金),即小写整,(后续款以收据为准)。在一年之内(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清给甲方,若乙方在一年内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收回所售的房屋,并不退回原定金()。
第四条:甲方保证所受该房属乙方的房产合法权。在办理相关手术时,甲方配合乙方共同办理。
第五条: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第七条:甲方应在年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交接以后发生的房屋纠纷事宜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次月内接着乙方本房屋的按揭付款,若乙方未按时付款,与银行发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年月日
证明人:
年月日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天津×××房地产经纪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对所签订的关于天津市×××房产交易而签署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作如下补充: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净得款项为人民币××元整(¥××.00元)。丙方的服务费以甲方净得款项为基础收取,由乙方交纳。乙方承担此套房屋所有代理费、过户费及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购房定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将此房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元整(包含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在内)自行过给甲方,以三方签署的定金收付书及甲方首付款收到证明为准,丙方经纪人陪同。所有定金冲抵购房款。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乙方反悔,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支付甲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反悔,则甲方双倍退还定金给乙方,并支付乙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自行过首付款,自行物业交割,丙方经纪人陪同。尾款部分见契税票后(也可为见房本,契税票对卖家有利,房本为买家有利)由银行直接放款给甲方。(上条为没有资金托管的首付,做资金托管的应该另行规定)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证件齐全、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房屋全部交易手续,保证甲方在此日期前收到总售房款人民币×××元整(¥××元),如逾期乙方须以日为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 (上条对卖房有利,违约金较高。可再约定,如为应付房款与已付房款之差的万分之××)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贷款获得批准,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过户手续。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收到房屋全款人民币××整(¥××0元)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仍留在室内的物品则视为甲方放弃,乙方可任意处置。如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此条对买房有利)。丙方陪同甲乙双方自行处理此套房屋的物业交割手续。
9、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内现有的固定设施留给乙方,其中包括空调×部,抽油烟机×个,燃气热水器×个,燃气灶×个,……,已固定在墙体上的柜子不予拆除。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双方过户后×个月内把户口从××房内迁出。
1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关于物业交割,各承担各的费用)
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央产房上市手续,上市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支出。(如为第一次上市的央产房,需要这条。有些超标的需要补不少钱。但要注意,交易时的土地出让金一般还是乙方出的,没多少)
13、如在交易过程中国家政策有变动,以政策变动后为准。
此补充协议与《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此补充协议为准。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房地产销售合同有一手房的销售合同与二手房的销售合同。一手房的销售合同有认购书、买卖契约、预售登记、管理公约。二手房的销售合同有购房合同。
首先讲讲一手房的销售合同纠纷种类中关于认购书的,房屋认购书本是房产交易初期达成的一个购买意向,并不是购买房屋的交易手段。但是开发商为了留住客户选择了另外一条道,就是将认购书定金转到后期支付的房款中,这样纠纷就开始了,开发商经常将押金以支付房款为由拒退不愿继续交易的顾客。
其次是预售登记与买卖契约,两种合同加在一次才能构成买卖契约的法律效力,也就是房屋产权的临时代表合同。没有申请下来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是没有权利与购房者签订房屋的买卖契约的,但是开发商经常让顾客先签买卖契约后签预售登记。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之前签的合同就没有效力,但是购房者已经支付一部分房款或是定金了,这时退换这部分资金就出现了纠纷。
再有就是与物业签订的管理公约的时候缴纳一部分物业费以及配套费,这部分费用中配套费经常会被重复收取或是乱收费,不交费就不办理入住手续,就产生了纠纷。
二手房的房产交易中只有一份购房合同需要签订,签订的范本网上很多,但是真正能满足自己交易情况的,还要自在添加对应条款,这时合同内部的内容不完善或是有一方故意违约就产生了纠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 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 %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购房人的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某地区)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某地区)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 名、策划 名、文案 名、平面设计 名、现场主管 名、文档管理专员 名、置业顾问 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 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 ”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 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 ( %)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 日先按人民币 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 层商铺)的 %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 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2、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 %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 %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 %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四) 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 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 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 %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 %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 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 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 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 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8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地: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概况及转让内容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套内面积平方米(以甲方和房管所证登记为准)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合同价款
双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成交价格已经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内容转让之价格。
办理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作为定金。乙方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过户后立即支付合同价款的全部费用。
四、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提供购房、物业、公共修基金等手续及合同;结清房屋所有权过户前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水、电力、、天然气、有线电视、等),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3.甲方应当共同与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为过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便利。
五、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能交付余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2.乙方应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过户、物业移交手续。
六、产权过户及入住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按约由支乙方付相应税费。
甲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过户完毕之日起两天内腾退房屋,办理完物业更名等移交手续,结算所有有关费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协助的,乙方应当协助。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3)甲方未按约结清有关费用,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当自行及时结清有关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未结费用%的违约金。乙方已经代为支付该费用的,甲方还应当全额返还。
2.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约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支付期满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的,甲方履行期限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八、房屋风险的转移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移转至乙方。
九、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省市区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价格
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
2、乙方是共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万元。
出卖方/甲方、;/手印、电话:
购买方/乙方、;/手印、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
受托人: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授权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 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套,总面积在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元/每平方米至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市区路以东,路以西,路以南,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先付%;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未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授予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
委托人:(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受托人:(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2、双方议定上述楼层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整;即人民币小写元。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元整。(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4、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5、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6、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7、甲方应在年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8、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9、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证明人: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愿将其位于平南公路管理局大院内的栋楼,房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年月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水费、电费等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房产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