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合同15篇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民权县中医院 岗位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为临时工。并服从甲方安排,保证完成本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三、待遇与奖惩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支付工作报酬为月工资: 元,(包含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需要医院缴纳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房改公积金等各种费用);不安排住房;劳保、节假日福利与正式职工相同。
2、依法取得执业资质人员参与科室岗位值班后,由所在部门(科室)支付绩效工资,具体数额科室根据个人工作绩效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3、协议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4、所有新聘人员,必须经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分批办理行政关系后,方可享受院方正式职工待遇。
三、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事宜
1、在甲方医院工作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提供虚证件、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信息的;
(2)、在国家规定年度内不能通过本专业国家执业证书资格考试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医生、技师由医政科;护士由护理部)。
4、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及赔偿金,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
5、乙方要求终止协议的,需提前30天告知甲方并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四、协议的终止与续签:
1、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2、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具体部门、乙方,甲方人事科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认可劳动合同存续至年月日解除。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
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该经济补偿包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就解除劳动合同有义务支付的全部法定费用,并补缴乙方试用期三个月社保五险费用。
乙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立即:
1)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或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乙方未完成之事务;
2)向甲方全面的、无遗漏的`交接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其关联公司名义从事的所有工作;
3)将乙方受甲方雇佣期间自甲方处所获得的、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或由其保管的与甲方或关联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或物品,如档案、记录、商业秘密等资料、设备和其他包括备用金在内的公司财产,以完整和良好状态返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财产带离办公室。
4)同意不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申请仲裁、申请劳动监察、提起诉讼以及其他追究法律责任的司法与行政请求。若已经提出相关请求的,应当立即撤回相关请求和申请,在请求撤回前,甲方无义务支付上述费用。
5)乙方违反第4条所述承诺的,应当首先返还协议项下的所有费用,如乙方未返还任何上述财产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应付乙方之最终款项中合法扣除,并有权采取其他适当方式维护合法利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职务(工作)。
第二条 聘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协议期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在乙方严格按协议完成工作后,必须按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聘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实施专业管理,并有权进行考核。
第四条 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劳务报酬。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乙方应结合甲方需求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需加班的时间另行规定),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地报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间以及聘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对公司技术资料、成果及其获悉的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或甲方的竞争单位。
(五)乙方受聘于甲方后,原则上不应再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如遇极其特殊的情况需要为第三方服务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其它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2、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由于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胜任所聘职务(工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超过15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条第2项的情形需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后方能终止。
第七条 除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所述解除协议的情形外,甲乙双方若需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由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同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 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十条 本协议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寄送相关文件、通知的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对方可视为未变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尽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签订的所有用人合同、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和本市的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岗位的工作。(工种)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 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其他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您所在的公司不得向您收取风险典质金。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背限定,以保证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准则处以罚金;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限定处罚。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风险告知:随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用的深人,聘用合同裁员纠纷必将大幅增加。对于聘用单位而言,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否则将会引致争议的发生,甚至给聘用单位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聘用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聘用合同签订、履行、续聘、解除和终止等日常管理工作中,除了严格遵纪守法之外,还应当加强证据收集意识,收集保管聘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岗位说明等各种证据,尽一切可能将有关的书面证据完善,尽量做到“白纸黑字”书面化,从而做到有据可查,这是用人单位自我防范的需要,也是把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向科学化规范化的需要,对进一步防范争议、构建和谐的聘用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年10月10日至20 年10月1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20年10月10日至20年1月9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武汉市江岸区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任副主任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24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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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
三、岗位纪律
四、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计算方式为: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十一、争议处理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甲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籍贯: 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从事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 第2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期满后,经
双方同意,可以续约。
本合同没有试用期。 第3条 劳动时间
保证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时间由□乙方自行或□甲方安排。 第4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调职、降薪等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5条 兼职劳动报酬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月 元(大写元整)。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人民币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甲方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负责承担乙方的任何医疗费用。 第6条保密义务
合同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使用甲方商业信息;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之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第7条 合同终止
以下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且无需再通知乙方。
乙方承诺没有传染病、抑郁症、精神障碍、遗传病等不适应相关工作的疾病,不隐瞒病情。如因隐瞒病情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动申请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第8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
3。。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x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4。;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鉴于:
1、乙方为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或离休)年龄人员,且已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完毕了退休(或离休)手续。
2、甲方因工作(生产)的实际需要聘用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聘用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有效期限可以延长或提前终止。
二、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聘用乙方为岗位。
2、在乙方受聘期间,经过甲方的考评,确认为乙方不适合所从事上述工作岗位的,则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定酬。
3、在本合同期内,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对因履行工作职责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同意按甲方对该类岗位所实行的工时制度安排上下班。
2、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聘用报酬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聘用报酬。
四、聘用报酬
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间,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对应假期工资及加班工资等的依据。职级工资按照乙方所在岗位级别确定,仅限于乙方在此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享受。甲方可依法制订或修订工资分配制度,实行工资与个人业绩及公司效益挂钩的工资政策,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以及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可以相应给予乙方激励工资、加薪晋级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社会保险
1、鉴于乙方为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或离休)年龄人员,或已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完毕了退休(或离休)手续,故乙方的离、退休费(包含各项补贴)、医药费、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救济费以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同意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其医疗费用等待遇,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约定
1、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在三日内办结工作交接手续。乙方拒绝或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作交接时乙方应当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室钥匙、办公工具、宿舍钥匙、床位、工作证件、授权资料、空白文书、公司的债权文书、款项等。乙方如有损坏、遗失或侵占甲方财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文件资料擅自销毁和带离,并对移交给甲方的各种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等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的报酬中扣除,同时甲方可采取其它一切合法措施追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及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书,供双方共同信守。
1、乙方的工作内容
①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号塔吊的驾驶与维修保养全面工作。保证施工现场能正常施工,达到甲方要求。
②乙方应按甲方施工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擅离职守;在甲方工期安排紧张时,乙方必须保证塔吊24小时运转;施工班组在施工时,塔吊人员必须在岗;工作中做到交接有序,下不接上不交,如违反此规定每项处以200元罚款。因事因病实行请假制度,须经甲方管理人员批准后方能生效,同时作好工作交接。
③乙方所从事塔吊驾驶工作与现场施工保持一致,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保证施工正常有序。
④要求乙方a遵纪守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b严格出勤,不擅离工作岗位;c讲究职业道德,积极维护公司形象、严守公司秘密。若违反公司规章,一律照章处理。
2、工资待遇
①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元/月,乙方从工资中扣押金1000元,从第一月、第二月工资中扣除,在年终结算时一并付清。工资发放时间为自乙方上班至一个月满。
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包括乙方节假日补助加班补助;
③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包括乙方在职期间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一切保险费用,其保险费的交纳由本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确定是否交纳,与甲方无关。
3、甲方责任:
①按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手套壹双。
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如提供必要的养护工器具等。
③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所属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4、乙方责任
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
②所完成的工作必须通过甲方的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塔吊驾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实行责任到人,下不接上不交的管理制度。如出现有关塔吊操作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④塔吊要随时检查与维修,保证工地正常施工。若不能按时保养维修,出现事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并处以罚款200-1000元/次。
⑤所使用的材料与工器具必须在甲方仓库签字领用,能归库的必须按时归库,造成遗失或损失的须照价赔偿。
⑥塔吊操作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对塔吊进行驾驶,禁止吊篮乘人,禁止超载吊物,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2)配合工地管理人员定期对塔吊及吊篮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违者扣除当月工资的10%,如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要服从工地施工安排,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工期,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严禁代请他人中途驾驶塔吊,违者扣除当月工资的10%。
(4)操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合理调配时间,晚上开降提升机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晚上加班开提升机打瞌睡,如因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由现场管理人员另行安排人员,确保施工安全。
5、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期限
自开工至竣工为止(需续聘时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中途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确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的,必须在15天前提交辞职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工资,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全额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二00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甲方单位聘请乙方兼职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为实现更加互利友好合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及纪律
1、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临时工,负责甲方餐饮部等相关工作。
2、乙方负责该团队的组建、运作、及日常管理
3、临时工需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且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如兼职期间乙方所聘请临工不服从甲方指挥与工作安排由此引起的不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临时工在酒店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临时工的人身安全在此工作期间内与乙方无关。
三、劳动报酬的约定
1、兼职劳动报酬核算标准:每个临时工11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另行协商;
2、临时工工作结束后3天内,由用人部门负责提供临时工考勤。
3、每30天为一次结算日,由乙方收款,甲方不得直接给临时工结算工资。若临时工在兼职期间未服从指挥对甲方造成物品损失,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抵扣作为赔偿。
四、其他
此合同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签约,甲方不得向学生透露合同内容。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续签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 )。原聘用合同书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1、
2、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甲方:
乙方:
甲方愿聘用乙方为本公司投资制作的电视电影,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此确认,甲方聘用乙方为,负责工作。
二、该剧是甲方投拍的电视电影作品,该作品之全部著作权均由甲方享有,本合同的目的为确定双方间聘用劳务之法律关系。
三、甲方为完成该剧的制作,确立该剧剧组为拍摄工作组织,该剧组负责人为甲方制片人,剧组执行制片人代表甲方行使对该剧组的管理。乙方保证在受聘该剧拍摄制作的整个过程中服从剧组管理。
1.在没有天灾人祸或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所按排的工作计划。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替第三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或者其他甲方认为可能妨碍乙方履行合同之活动。
3.在拍摄期内,甲方承担乙方交通、住宿、伙食费用。住宿及伙食标准均由甲方决定,或由甲方安排。
四、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以最佳创作状态、最佳专业知识、最佳制作技能完成拍摄及制作该剧的任务。
五、乙方参加该剧工作,享有因提供剧作而获得经济报酬之权利。甲方为此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元。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拍摄工作造成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协同解决,其余疾病的治疗费原则上由乙方自理。
七、如乙方因等理由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摄制组工作受不可抗力或而导致拍摄中断,本合同将暂停或终止。暂停期间甲方无须给予乙方酬金。
八、甲方应按时付款,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导致中断拍摄,并引起严重后过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聘用他人代替乙方继续完成工作。由此引起的制作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并作出赔偿。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拍摄及后期制作结束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