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转让合同(最新8篇)
出让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房权证()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砖混结构,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不含柴棚)。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县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县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万元整(含柴棚)。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一年内,支付剩余房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7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应由甲乙双方应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鉴于目前暂缓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待启办二手房过户手续时,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同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2、鉴于甲方目前资金周围困难,已用现转让的房屋产权证在金融部门抵押贷款(年月日抵押贷款元整,贷款期限为叁年,至年月日止),甲方必须按时还本付息;抵押期满由甲方将所抵押的房屋产权证及时交给乙方。
3、在房屋未过户期间,乙方急需资金用已转让房屋抵押贷款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到金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乙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
4、在房屋未过户期间,如遇规划或政策性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到各拆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并按乙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归受让人即乙方所有。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单位: (甲方)
承租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交易市场 房。
二、租赁时间: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租赁期限壹年。
三、租赁金额及交纳时间:
1、甲方按年租金 对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赁其他费用: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赁保证金叁仟元整,待租赁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2、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用电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收费标准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关规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
⑴乙方如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达1个月以上的。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3、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同时乙方不得毁坏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发生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如遇甲方整体规划,提出收回或变更要求,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5、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租赁金额的15%收取。
六、凡在我交易市场入驻客户必须在入驻后3个月内在当地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可延续签定。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 月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第二条
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第四条
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协议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第五条
单间房屋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第六条
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第八条
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产权人:
乙方:
承租人:
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乙方在充分了解该房情况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共同遵守。
一、转让费
甲乙双方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缴纳转让费共元(大写:)。
二、租用时间
甲方将,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营业用房租给乙方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作经营使用。租期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原则上将房屋收回,如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期满一个月之前。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继续租用。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房租租金每年租金元,大写。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交缴一年租金。逾期不交房租,乙方即自动违约放弃租赁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它费用
租房期间,乙方经营有关的税费、水、电、气、清洁卫生,门前“三包”等相关代收费及天然气使用安装费,由乙方自行向收取部门交纳。
五、租赁期未满,甲方不能无故要求终止合同,否则将赔偿对方一年房租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门面转让费元。合同期满前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用房屋时,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退房一事。
六、合同签订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二次装修,合同解除时,属乙方装修活动部分可拆除(墙面、屋顶、地面不能拆除),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两边邻居的墙面,否则引起纠纷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租用该门面只有租用权和租后使用经营权,无权作任何形式的抵押及变卖甲方产权人门面。承租后,甲乙双方必须以书面合同为准,双方签定生效。
八、乙方不得在房屋中存放危险品,如违约导致灾害,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在经营期间,如遇被盗、消防治安等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九、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服从大局,无条件自行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补偿,如市政规划拆迁需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将乙方剩余房租退还。
十、房租费前年元,年后甲方可酌情上涨,但涨幅不得超过20%,因乙方使用需要,对甲方房屋进行局部改造,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和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发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防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
1 甲方将其 区 路 弄 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 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的租金为仟佰拾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结算一次,提前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据予乙方)。
五、押金与其它费用
1 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清洁费,治安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期按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3乙方应把乙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 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实用之纠纷。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项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八、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等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故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整。如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之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产、租赁区域
甲方将位于莱阳市旌阳路的临街门面房四间,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
3、乙方经甲方与原租房主协商,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转让费支付方式
1、转让费共计元,包括店内设施桌、椅、板凳、冰箱等所有设备(不包括店内商品),一次性缴纳给甲方(包括当年租金)。
2、房屋年租金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一年租金为8万元,提前一个月缴纳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
3、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一年的租金8万元,提前一个月缴纳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卫生等执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登记为家乐大骨面的牌子(因本牌名已注册),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在经营此店,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此店名。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承租之前的任何历史欠费都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乙方交纳以下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经营饭店,不得经营电脑。
2、因乙方经营不善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经甲方答应许可后,乙方可以将房屋对外转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2、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拖欠房租或各项费用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0%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莱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 基本概况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门牌)市区路号)层楼房、其楼上全部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月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七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