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精选9篇)
【简介】每当我们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时,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商议。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销售代理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呢?以下是热心会员“xunheicailumei”收集的销售代理合同(共9篇),供大家参考。
制造商:
地址:
邮码:
电话:
代理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国市(区)。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正当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 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美元按%收佣。
2.美元按%收佣。
第十五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 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 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五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 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一条 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 代理人: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丛书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信调查和资格审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甲方负责全国范围内图书的品牌形象广告宣传。
4.甲方允许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从事系列丛书的销售工作。
5.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
6.甲方与乙方的合作方式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销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协议后方有销售权。
3.乙方需交押金给甲方作为销售担保金(或提供足够身份的人担保)。
4.乙方定期(天)向甲方反馈甲方图书销售状况(含用书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品种、数量)和同类产品销售情况等一切市场信息。并负责维护市场稳定,揭发打击盗版。
5.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活动以外的一切无关行为,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帮助,协助乙方做好销售工作。
7、乙方销售甲方图书的退货比例不得超过%(超过部分无条件付款),最迟退书时间不能超过个月,否则乙方需无条件付款,退书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销售甲方图书的退货比例不得超过%,否则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则结款比例上升一个百分点(如退货比例为%,则乙方需按销货码洋的%向甲方付款)。
三、发货方式及费用
1.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需提交书面订货单、确定进货种类、数量、详细填写单位全称、地址、电话、经办人完整签名。
2.乙方订货时必须提供订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甲方在书面确认乙方订书的数量,标准后,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及时发货,从出厂到约定交货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收货后及时验收并告知甲方。如有数量差错,质量问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乙方在收货后3日内未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视为甲方发货数量准确且质量符合标准。
四、付款方式
乙方需在收书后月内按其销货码洋的%向甲方付款,否则,每天须按应结款实洋的%向甲方交滞纳金。
付款方式
a:原则上先付款甲方帐号,后供书乙方指定单位;
b:教育部门、新华书店、学校签订盖章订单后可以先供书乙方指定单位,后付款甲方帐号。
五、市场管理及销售奖励规定
1.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地)(县)进行销售,乙方不得越地销售或异地窜货。否则按违约码洋的100%向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的进货价进行销售,而且销售图书市场价格必须做到在所辖区域内的统一性。特殊情况需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销售。否则,按违约码洋的100%向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在乙方一年内销售甲方的图书达到万实洋以上后,每超过元,甲方奖励乙方结款实洋的1%(如乙方一年内销售甲方图书累计实洋万元,奖励结款实洋的%,以此类推,但最高不超过结款实洋的%)。
4.甲方每3个月召开一次代理商研讨会,在年销售实洋达到元以上者,研讨会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在年销售实洋元以下者,研讨会的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
5.乙方如需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时,乙方应按票面金额的3%-5%另付税费。
六、双方责任
1.在乙方交纳保证金或有足够身份的人为其担保以后,经甲方认定,本协议方可生效。
2.若发生纠纷,原则上是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裁决。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达成条款如下:
1.合同当事人
供货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商品及数量
甲方委任乙方为商品的销售代理人。乙方保证在协议期间销售上述商品不少于(数量或金额)。
3.销售地区
以地区为限。
4.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5.付款(选择下列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准备装运。
(2);
(3)。
6.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百分之向乙方汇付佣金。
7.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三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8.广告宣传费用
乙方应负担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所有用作广告宣传的和必须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按其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其他条款
(1)甲方不应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询盘均要转给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标的净值的百分之为乙方保留佣金。
(2)乙方未能在月之内向甲方寄送至少(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则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
(3)对于双方政府间的交易,甲方有权按其政府授权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应干涉这种直接交易,也不应对此提出索赔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条款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货确认书为准。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供货人):乙方(代理人):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的代理。
第二条 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以及。
第三条 代理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2.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3.可获得甲方的销售支持和技术帮助。
a.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
b.可获得甲方新产品样品,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c.乙方可获得甲方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派人员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乙方掌握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 ,则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七条 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并可在甲方网站有代理详细联系地址。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八条 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九条 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销售的食品,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生产的,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3、产品的保质期为。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二、产品价格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3、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4、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月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于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与验收方式
1、乙方可选择自行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是;□不是)或甲方送货(□是;□不是)。乙方自行提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提前天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应根据乙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甲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通过乙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按时将产品送达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如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货款。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情况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要求退货的,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3、甲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乙方若需要,甲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作为违约金。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必须按第三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乙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甲方有权暂时停止向乙方供货。
七、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者,需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慎重研讨及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 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如下合同:
一、 代理销售
甲方将座落于河北省磁县高速引线东侯召村南,统盛园小区(暂名)原河北龙巢饮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 万㎡于签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与销售。
二、 合作期限及销售指标
1、合作期限:自乙方进场一个月后开始计算销售时间,销售周期为个月。如有自然灾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销售周期。
2销售指标:在销售期内销售项目总额的
三、 销售价格
1、甲方将本项目可供乙方销售的楼宇房屋提出准确清单、价格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销售范围。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为准。
2、第一个月销售均价为元/㎡,其后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销售价格,地下室、商业另定。
四、 代理佣金及支付方法
1、代理佣金提取:
(1) 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 (百分之一点三)提取作为佣金,超出低价按 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
(2)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参与销售,特殊情况由甲方销售的给与乙方10元/㎡的销售手续费。
2、结算方式及时间:
(1) 结算条件:①付全款达到95%②分期付款,销售每套住宅达到 万元以上首期款为准,甲方按该合同总额向乙方结付提成。
(2) 结算时间:每月为一结算期,每月5号前甲方将上月销售佣金扣除3%的风险金后支付给乙方。风险金在完成销售指标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
(3) 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退房,乙方已提取销售提成,甲方从下一次发放给乙方销售提成中扣除,所扣额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房屋继续销售,另外计销售业绩和销售提成。
五、 甲方的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任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销售本项目,如乙方进场后两个月内没有业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请销售公司。
2、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销售该项目所必备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图片。
3、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场地并装修,承担装修费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协助乙方保证客户看房需要。
5、甲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表,严格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
6、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必须的合同、收据、合同章并收取销售款项。
7、甲方负责项目的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8、如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人员的造成项目暂停,由甲方出面协调。
六、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房源销售不得捂盘。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各套价格销售,如发现高销虚报,扣除该套80%的销售佣金。
3、乙方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策划、物业管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乙方负责与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及达到项目的最佳效果。
5、乙方在合同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甲方派专人和乙方联合办公,办理财务和销售手续,并负责一切办公用品。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行负责组建营销机构,培训营销人员,拟定销售计划,实施销售方案。
7、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及销售部日常开销,并负责销售部的水、电暖、电话费用。
8、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策划,包括宣传单页、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9、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
10、 乙方负责销售控制、销售接待、销售谈判、签订购房合同、催缴房款等等。
11、
12、 乙方每个销售周期做销售总结,针对销售中出现的问题报甲方备案。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七、 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 任何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提成。每超过一天罚滞纳金1%分清责任后在执行。
2、乙方:
(1) 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和现房单位及示范单位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口头或书面承诺,经法律裁定为乙方负责的,视为违约,由此引起客户与公司纠纷费用及退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罚款。
(2) 销售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有任何挪用行为,否则,即视为违约并由甲方终止乙方销售权,并追回挪用款项。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一方违约,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违约方赔偿受损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一式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区域乙方的代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如果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给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乙方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160;
九、发货方式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五星系列白酒的销售,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的五星系列白酒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乙方应当是经关机构注册和许可的能够完成销售白酒任务的单位;
2.具备一定的白酒销售网络;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许可费 万元;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白酒的专职人员并具备销售甲方产品的业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省级总代理/地区代理;
2.代理范围: 省 市 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首期进货款: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货款总额不得少于(大写) 元,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乙方预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一批次白酒,价值 元(按提货价计);在甲方收到第二批次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第二批次货款中抵扣货款;
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 系列白酒”;
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白酒生产许可等资料;
2.支持乙方最大限度占领区域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开发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价格的调整情况;
7.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销售行为。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非因产品质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3.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4.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白酒代理协议 白酒代理合同范本
5.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6.乙方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甲方产品进行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7.乙方在媒体上公示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不得违反甲方产品的体系;乙方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统一零售价7折的价格信息;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奖励及相关市场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五、销售奖励政策
每季度进货额达到 万以上,以 %返所购进的系列白酒(具体品种由乙方选择)。
六、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甲方发出订购单,明确所需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情况。
(2)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总价款的 %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方可向乙方发货。
2.发货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8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应当自备运输工具从甲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并承担运输费用,在乙方确认货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后即承担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
3.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系列白酒除因质量问题外不得提出退货。
(2)如果甲方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予以等价调换,或者以原价向乙方退回货款,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等由甲方承担。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资料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4)乙方需把广告合同传至甲方处,待甲方确认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资格、区域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产品“特约批销商”。
2.乙方特约批销区域:。
3.批发对象为:; 零售对象为:。
第二条 双方提供
4.甲方免费提供:甲方直属营业厅内长一米以上的展销柜台一节,供乙方展销相关产品。
5.甲方免费提供安全的仓库,可存放相关产品、办公设备;供乙方授权的员工存取相关产品及办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属经销商所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话费卡、各种优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网上的批发价格加上比例的售后服务费向甲方提供手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手机均为行货。
8.乙方提供:市场部、售后部、营销部等相应的人员;员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从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 利益
9.甲方确保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的批发价不低于如下价格:“网”上每日的“批发价”+“批发价”乘以%的售后服务费。
10.乙方展销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实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1.乙方在展销柜上所零售的乙方相关产品售后,保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执行。
12.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批发给经销商的.产品必须遵从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详见“经销商协议”);乙方承诺对所售出产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务保证。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3.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过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及盖双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1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