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合同(优秀11篇)
甲方: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 路 街 号 铺位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同面积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
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
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
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
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
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使用商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商铺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交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承担商铺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商铺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商铺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转让该商铺时,须提前1~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商铺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如须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2、严格按商铺使用性质使用该商铺,乙方擅自改变商铺的用途,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随时收回商铺。
3、因使用需要对商铺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4、将商铺转租、分租的,适用以下第 点:
(1)不得将商铺转租或分租。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商铺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同意将商铺转租或分租。必须签定转租合同,重新设定租金和其它合同条款,并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5、爱护和正常使用商铺及其设备,发现商铺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商铺不当或者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时,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7、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商铺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乙方违反本项规定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告知并征得甲方同意。
9、租赁期届满且甲方要求收回商铺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原承租商铺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商铺,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10、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商铺,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商铺的,甲方除限期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100%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没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按租赁有续期内租金总额的100%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全额%支付滞纳金。
八、在租赁期内,经安全鉴定部门鉴定商铺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在协商与诉讼期间,双方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威迫对方。
十一、上述商铺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如与本合同有抵触且补充协议中不作注明的,以本《租赁合同》为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门面租给乙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包括消防设施、供配电设备等。上述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包含在租金中,乙方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原有的装修、经营设备和商品归乙方所有,乙方不承担甲方原有的债务。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人民币/年(租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每年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下一年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第4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当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给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可以从事商业经营。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出售)给任何第三方;或在租赁合同期内增加租金。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结清。
4.租赁期满后,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为经营增加的所有可移动和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如不能移动和拆除,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天内搬出。
第5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对门面的自然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不破坏原有主体结构的基础上,乙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上述立面进行装修。
3.租赁期内,因门面租赁而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用& mdash费用由乙方承担。
4.按照这个协议交房租。
5.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可将甲方门面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但不得转卖。
六、立面使用要求和维护责任
1.租赁期内,如乙方因质量原因发现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有缺陷,甲方应及时修复完好。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立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失效,乙方应负责修复。
3.租赁期内,如甲方需要改建、扩建或装修门面,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具体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7条租约续期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租赁门面,乙方应按期归还。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1-5天。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后未在限定时间内修复的.
(三)从事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未交付或延迟交付租赁门面超过20天。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将租赁门面用作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
3.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变化导致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导致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门面租给乙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包括消防设施、供配电设备等。上述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包含在租金中,乙方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原有的装修、经营设备和商品归乙方所有,乙方不承担甲方原有的债务。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人民币/年(租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每年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下一年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第4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当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给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可以从事商业经营。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出售)给任何第三方;或在租赁合同期内增加租金。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结清。
4.租赁期满后,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为经营增加的所有可移动和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如不能移动和拆除,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天内搬出。
第5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对门面的自然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不破坏原有主体结构的基础上,乙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上述立面进行装修。
3.租赁期内,因门面租赁而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用& mdash费用由乙方承担。
4.按照这个协议交房租。
5.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可将甲方门面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但不得转卖。
六、立面使用要求和维护责任
1.租赁期内,如乙方因质量原因发现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有缺陷,甲方应及时修复完好。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立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失效,乙方应负责修复。
3.租赁期内,如甲方需要改建、扩建或装修门面,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具体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7条租约续期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租赁门面,乙方应按期归还。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1-5天。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后未在限定时间内修复的.
(三)从事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未交付或延迟交付租赁门面超过20天。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将租赁门面用作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
3.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变化导致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导致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的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的门面租赁给乙方。门面合法产权为所有,甲方已经从买下了门面年到年的合法经营权。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1、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元整,门面的租金为每年元整。乙方每年的月日到月日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乙方每年年底向缴纳门面的租金.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3、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2、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4、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甲方承诺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设备清单及设备状态见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化,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第五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3、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
2、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4、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5、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租赁期租金总额。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2、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3、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商铺实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如下铺面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位于xxxx市xxxx大道A7-a幢首层xx号商铺(xxx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从xxxx年xx月x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每月租金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3、乙方负责支付出租铺面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关部门市政收费、排污费、环保清洁费、商务管理费、租赁等一切有关税费。
4、乙方在租铺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5、租赁商铺用途xxxxx。
6、该铺面的租金及保证金的交纳规则:本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2000元作押金,在本合同期限未满时,若乙方自行退出,则保证金不退回,在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将2000元的押金退回给乙方,每月10号前乙方须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若超过期限一个星期(7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退回给乙方。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身份证: 身份证: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花溪徐家冲有门面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愿将位于的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第三条
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第四条租金
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第五条租赁责任
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座落地点
。
二、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
无论市场房费高低,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在市场的房费之上每月加收元整;其他税收,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收乙方押金圆整( )
四、乙方无权将房子转让;乙方应在每季度初将市场房费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给甲方年或月,逾期十天内不交,甲方有权将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若乙方租赁期间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甲方全部损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国家及村整改、拆迁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不负乙方其他损失,装修不予赔偿。若甲方因个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违背商城规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发生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七、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乙方优先,若乙方不继续租赁,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将税收清单及水电费等费用清单交给甲方,(购电卡一张,房屋钥匙把)手续办完,甲方退还押金。
此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持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应维持店铺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铺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店铺,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元,全年租金元(大写:)。从年月日开始,每个月,交纳租金一次元。每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店铺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店铺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店铺租赁期限以甲方退店铺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