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销售合同精品11篇
甲方(需方):天津x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
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技术标准:
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
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交货时间:
20xx年月日
五、交货地点:
xxx
六、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xx(¥)
七、货物明细:
(附表一:订货单)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xx%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元,该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包装与运输费用:
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乙方责任:
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xx%~50xx%的违约金。
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xx%~50xx%的违约金。
③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x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1、型号、数量及价款及相关内容:
2、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家具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家具质量技术标准
3、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定金万元整,卖方开普通发票,送货安装完毕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余款当日全部付清,
4、交货期限:卖方收到首付款后按期交货,年月日前送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5、验收:买方在货到之日起2日内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货到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合格;
6、索赔解决办法:如家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负责,同时买方按照第5条的提出异议,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可以调换同等价值的家具。
7、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使卖方交货延期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卖方,但卖方应立即将事故告知买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争取尽早交货。
8、售后服务
1)服务承诺要:货到五年保修,终生维护;维护期间发生的费用,卖方只收成本费。
2)卖方根据买方的需要,免费提供调试的培训。
3)卖方自产品售出三个月后将对买方进行首次回访,并将安排专人对产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回访,以便随时解决卖方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4)由于买方使用或者其它的非产品本身性能造成的故障,卖方可以根据买方的需要提供维修服务,但收取成本费用。
9、违约和罚款
1)由于卖方货款未及时给付,造成延迟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2)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卖方应付给买方每一星期按迟交货款总值的%的迟交罚款,不足一星期的迟交日数,作为一星期计算,此项罚款不超过全部货款总值的5%;超过30天延期,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卖方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10、合同终止: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变更或终止合作,就在该条款执行前3天提出,并需双方签字认可;
11、仲裁: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就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首先提出异议的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2、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遵照《民法典》的相关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同意签订本买卖合同,以上简称甲方、乙方,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一、家具总金额:本办公家具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玖仟贰佰肆拾玖元整)。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安装交完货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因乙方无故推迟拖延支付甲方货款,凡超过合同规定期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合同总额(1%)元风险滞纳金补尝甲方。
三、质量要求:以乙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甲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甲方保证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品质优良,不低于同等标准)。
四、甲方应将发货的时间通知乙方,如乙方暂缓发货,须提前5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如货到乙方工地后未能及时提供场地给甲方进行存放或安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运输、调试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依本合同所定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如乙方保管货物不当造成的遗失及产品表层刮花及损坏问题,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亦应负责修理。
七、验收标准:
①甲方依据合同所协定的内容及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
②乙方应在甲方产品安装完工当天或次日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在此时间内没有验收,则视为所有产品均符合乙方要求验收合格;
③甲方安装完毕后,家具在未验收前不能使用。
④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整损坏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八、售后服务:
①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承诺半年质量保障;
②在质保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甲方须在72小时内受理,甲方应(包括材料费、工时、运输、调试费等)上门修理。
③保质期内家具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需甲方进行修理将收取材料及相关修理等费用。
九、所有权保留:在乙方未付清货款前,产品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该产品所有权自乙方付清所有余款后发生转移,此期间产品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十、双方权利:
②甲方有权按期收取应收货款。
③因乙方付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五天,甲方有权收回产品并保留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①如乙方不按期支付货款,依逾期支付总金额按日百分之一计付违约金;
②如乙方延期支付预付款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③如甲方逾期交付使用,依已收货款总金额按日百分之一计付违约金。
④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30%违约金。
⑤甲方按合同安装完毕后,若乙方提出安装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各代表签章当日生效,并具有相应的经济效益及相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严格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前付清。预付款余款
第三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质量、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15天内派专人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三年内包修,人为损坏除外。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买方自提;(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 承担。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验收及三包期限: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付款方式、地址、时间: 。
定金: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 %的违约金;
(二) 。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
卖方(章): 买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账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办公桌台:规格,附柜,用高密度板压木皮制作。
2、书柜:规格。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款式按样板。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小学部办公桌椅共套,
价格:桌台为元/套(含附柜),椅子为元/张,个三聚氨板书柜,为元/个。总金额: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这些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严格按照样板要求制作。五年保修,终生保养。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年月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仓库。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
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b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c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b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c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家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需家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另:附价格明细),布局、样式(另:附图纸)。
二、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三、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四、供货时间:供货期为 日。即 年 月 日到货。
五、供货地点:
六、运输方式: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须支付预付款30%,金额(大写): (小写)¥: 。
货物安装完,经甲方验收完毕,支付余款70%,金额(大写): (小写)¥: 。
如甲方单方违约,所付预付款将不予退还。
八、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双方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按期交货。甲方无故不得拖延验收时间。货物安装完毕七日内甲方无故不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单方违约延期每天需支付对方损失赔偿费:延迟7日以内,每天按货款总数的2%赔偿。延期付款7日至10日以内,每天按货款总数的3%赔偿。延迟付款10日以上每天按货款总数的5%赔偿。直到货款与违约赔款全部缜清。
九、其它责任:
乙方保证遵守合同,按合同要求的家具规格、数量、时间供货。同时甲方应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付款。乙方在交货时,甲方不得提出与所签合同内容不相符的要求。如甲方在样式、规格等方面有变更要求时,甲乙双方应在共同保护双方的利益的同时进行协商解决,。
十、售后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壹年保修期,终身免费维修服务。
十一、其它事项: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单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持壹份。合同经签订(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即刻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甲方(卖方):家具有限公司乙方(买方):沈泽捷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订货后,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所有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元整,(小写)¥元
收款账户: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
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30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委托人):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 :5600 元;
2、运输费用: 0 元;
3、安装费用: 0 元;
合计:人民币: 伍仟陆佰元 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 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1、甲方按照规定如期交付货款。
2、 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 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年的商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在保修期内,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 当 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 元)。¥:3400 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商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 甲方责任:
1、 报价单所列商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 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 屏风、椅、沙发等有色商品及木制商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 有损坏者接受退、换。
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 附加条款:
1、 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 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 补充条款:签订后定制商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
全款。附件报价做为本合同的参考
甲 方: 乙 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帐号: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 22 日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1.型号、数量及价款及相关内容:
2.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家具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家具质量技术标准
3.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定金壹万元整,卖方开普通发票,送货安装完毕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余款当日全部付清,
4.交货期限:卖方收到首付款后按期交货,20xx年11月22日前送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5.验收:买方在货到之日起2日内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货到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合格;
6.索赔解决办法:如家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负责,同时买方按照第5条的提出异议,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可以调换同等价值的家具。
7.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使卖方交货延期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卖方,但卖方应立即将事故告知买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争取尽早交货。
8.售后服务
1)服务承诺要:货到五年保修,终生维护;维护期间发生的费用,卖方只收成本费。
2)卖方根据买方的.需要,免费提供调试的培训。
3)卖方自产品售出三个月后将对买方进行首次回访,并将安排专人对产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回访,以便随时解决卖方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4)由于买方使用或者其它的非产品本身性能造成的故障,卖方可以根据买方的需要提供维修服务,但收取成本费用。
9.违约和罚款
1)由于卖方货款未及时给付,造成延迟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2)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卖方应付给买方每一星期按迟交货款总值的%的迟交罚款,不足一星期的迟交日数,作为一星期计算,此项罚款不超过全部货款总值的5%;超过30天延期,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卖方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10.合同终止: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变更或终止合作,就在该条款执行前3天提出 ,并需双方签字认可;
11仲裁: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就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首先提出异议的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2.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人):代表: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5600元;
2、运输费用:0元; 3、安装费用:0元;合计:人民币:伍仟陆佰元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2、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当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元)。¥:3400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1)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有损坏者接受退、换。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附加条款
1、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全款。
甲方: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帐号:
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签字日期:20xx年08月22日
本合同20xx年08月232日签发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