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销售合同6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委托人):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 :5600 元;
2、运输费用: 0 元;
3、安装费用: 0 元;
合计:人民币: 伍仟陆佰元 元注:
三、技术要求说明
1、 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1、甲方户主按照规定如期交付货款。
2、 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户主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户主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户主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3、 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户主的正常使用,甲方户主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户主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户主应在 当 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户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叁仟肆佰 元)。¥:3400 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 甲方户主责任:
1、 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户主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 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户主应全额赔偿。
(2) 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 有损坏者接受退、换。
甲方户主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户主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 附加条款:
1、 如甲方户主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户主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户主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 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 补充条款: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户主负责.货到齐付清
全款。附件报价做为本合同的'参考
甲 方: 乙 方:(签字)
甲方户主代表:(签字) 帐号:
供应商(以下简称为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更好的完善“奥腾名门”家具品牌的市场推广和规范运作,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经营许可
1、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销售“奥腾名门”品牌家具产品。
2、品牌家具。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在上述地区不得经营销售除品牌家具之外的同类家具产品。
4、甲方应为乙方指定之店铺提供双方预先商议好的广告装饰牌,提供宣传单页等资料,并给予乙方人员方面的培训和技术上的支持。
二、双方权力
1、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经营地域和期限内享有品牌家具经营销售权并拥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的一个月内完成续约。
2、乙方自主经营,享有该产品在规定地区宣传、推广及销售的权力,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经营仿制甲方产品,侵害甲方权益。双方不得将结算单、合同、图纸、技术参数及具体营销方案等非宣传用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结算价、保证金及提货额
1、甲方承诺给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同款首套产品以出厂价的进行结算;同款第二套及以后产品以出厂价的90%进行结算;产品具体报价以甲方全国统一报价单为准,若有价格变动,则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同意解约的情况下,甲方应于一个星期之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在正常合同期内,若甲方单方面违约,应按照此保证金1。5倍金额赔付给乙方;若乙方单方面违约,则甲方有没收此保证金的权力。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每月的提货额应达到万元,货款计算按实际交付给甲方财务结算为准。若乙方连续6个月内没有完成提货额,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四、货物交接
1、乙方订货及货物变更,一切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回传乙方才有效。
2、甲方仅负责把货物完整无缺的运送到乙方指定的或相应的当地物流货运部,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货运部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五、货款结算
1、乙方订货时应向甲方支付30%的定金,其余70%的'货款应于甲方发货前24小时内按照甲方指定的账号汇入,公司一律款到发货,如因款未到而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取消代理合同并追究损失。
2、甲方所有产品结算价格均为出厂交货价,不含运输费、保险、税费等其他费用。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出货产品质量稳定、新颖、受市场欢迎、具有竞争力,且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给乙方供货。
2、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少件或跟订单所要求的尺寸颜色不一致,导致影响销售,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并拍照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证明及照片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追踪处理,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证明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并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及时作相应处理。但由于在运输途中物流所造成的损毁、损坏由乙方自行要求物流赔偿,如需甲方配合的话,甲方应全力配合。
七、合作(合同)期限及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提供以下证件并作为附件存档:甲乙各自方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乙方签订合同者为自然人,则乙方应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止,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天内(除去假日)不发生业务,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须承担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合同附件,附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在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如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5、本合同共五页,如有任何缺失、涂改、篡改均视为无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家具一事,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明细:
1、乙方制作家具必须符合本合同附件《家具清单》中所明确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尺寸、产品质量、颜色及面料,并以设计师和甲方最终认可为准。
2、合同含税总金额为:货到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安装后验收合格的金额为¥元,(大写:元整)。
二、交货期限及验收标准
1、交货日期:以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天内交货,安装工期为交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如由于未及时支付定金,造成交货延迟由甲方负责。
2、交货地点:市样板房(甲方指定的.地点)。
3、甲方临时更改产品图纸、设计或配置需经乙方同意,乙方的交货期可相应顺延。
4、乙方到货并安装完毕后向甲方送交验收单,甲方接到验收单后应在天内验收完毕,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因甲方的原因超过天不予验收,则视为所有产品均符合甲方要求(验收合格)。
5、验收标准:按本合同附件《家具清单》中所明确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尺寸、产品质量、颜色及面料,并以设计师和甲方最终认可为准进行验收。
甲:
乙:
年月日
甲方: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委托人):代表: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5600元;
2、运输费用:0元;
3、安装费用:0元;
合计:人民币:伍仟陆佰元
三、技术要求说明
1、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1、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2、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小写: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当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元)。¥:3400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有损坏者接受退、换。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附加条款:
1、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全款。附件报价做为本合同的参考
甲方: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卖方):XXXXXXXXXXXXX合同编号:XXX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买方):XXXXXXXXXXXXX签订时间:XXXXXXXXXXXX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于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在青岛XXXXXXX家具市场XXXXXX区XXXXXX号购买甲方以下商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家具名称货号规格质材颜色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XXXX万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XXXXXXXXXXXX)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一年,详见鲁质技监质发[20xx]27号文。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XXXXXX%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六条:送货时间:XXXXX年XXXXX月XXXXX日XXXXX点地址: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XXXX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XXXX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提交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XXX乙方:(签字)XXXXXXX
经办人: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XXXX年XXXXX月XXXX日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1.型号、数量及价款及相关内容:
2.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家具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家具质量技术标准
3.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定金壹万元整,卖方开普通发票,送货安装完毕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余款当日全部付清,
4.交货期限:卖方收到首付款后按期交货,20xx年11月22日前送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5.验收:买方在货到之日起2日内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货到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合格;
6.索赔解决办法:如家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负责,同时买方按照第5条的'提出异议,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可以调换同等价值的家具。
7.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使卖方交货延期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卖方,但卖方应立即将事故告知买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争取尽早交货。
8.售后服务
1)服务承诺要:货到五年保修,终生维护;维护期间发生的费用,卖方只收成本费。
2)卖方根据买方的需要,免费提供调试的培训。
3)卖方自产品售出三个月后将对买方进行首次回访,并将安排专人对产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回访,以便随时解决卖方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4)由于买方使用或者其它的非产品本身性能造成的故障,卖方可以根据买方的需要提供维修服务,但收取成本费用。
9.违约和罚款
1)由于卖方货款未及时给付,造成延迟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2)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卖方应付给买方每一星期按迟交货款总值的%的.迟交罚款,不足一星期的迟交日数,作为一星期计算,此项罚款不超过全部货款总值的5%;超过30天延期,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卖方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10.合同终止: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变更或终止合作,就在该条款执行前3天提出 ,并需双方签字认可;
11仲裁: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就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首先提出异议的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2.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