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1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xx县xx基地8栋2单元702;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另付押金2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30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气、电话、电视等费用,租赁期结束时将相关缴费账单交给甲方;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4.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元,租地面积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元,租地面积平方米,壹年总金额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月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滞纳金。超过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协议签订后,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协议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协议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协议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谭忠芬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吴卫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那隆村“叫弄蕾”面积亩畲地承租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铁矿加工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畲地复耕押金。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
2、交付租金方式分八期交纳,每期交三年租金贰仟肆佰元。签订本合同时交第一期租金年贰仟肆佰元,以后每期租金都是每期第一年1月1日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期的承租金。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畲地租用到期复耕费捌仟元(8000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租金交付时间交纳租金,逾期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利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收回土地。
2、合同期满或者其他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负责复耕土地:清理搬走地上废矿石等遗物干净,平整土地,并在租用土地上铺上一层30公分厚肥泥。若乙方没有复耕达到上面所说的标准,甲方有权利没收复耕押金。
3、在合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放弃经营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经营生产,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要求复耕畲地,收回畲地,不退剩余租金。
4、乙方租用土地旁边原来有的生产队道路保持畅通,保持道路路面6米宽度,乙方不得占用路面经营。
5、在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超越租地范围经营,不得污染周边群众农作物。如有经营引起的矛盾纠纷,乙方自己理顺解决,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按照依法经营,若受到处罚,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甲方员工上下班问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下称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标的:
(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两辆分别: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
2、租赁期间:
(1)租期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并继续支付乙方租金的,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定。
3、班车路线及时间
(1)起点华典佳园或蓝领公寓,终点奇瑞汽车工业园。
(2)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作为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甲方为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车路线和停车位置。甲方员工不得私自提出变更行车路线及停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保证班车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按时交纳车险等。
4、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为单位按月结算,月租金为元,每月时间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车在租赁期的保险费、养路费、保养、维修费、年检等费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费用外,不再负担任何其他费用。
5、使用及维护
(1)甲方确保其司机使用真实、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且须保持车辆外观及内饰的.干净整洁。
(2)乙方须保持班车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证照及税费齐全有效,车内各种设施功能正常。
(3)甲方应固定司机专人专线驾驶。如发生班车车辆年检、维修保养等更换司机或车辆,须经乙方事先同意。
(4)班车车辆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班车如果毁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灭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从甲方通知乙方车辆丢失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6、违约责任
(1)如发生违约情况,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7、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租地界址。
二、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亩;每亩年租金为元/亩,壹年的租金总额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
三、土地租赁协议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5、如果乙方改变土地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土地租赁协议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土地租赁协议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电话: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以账本为准)。
第二条、租赁用途 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2376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10%。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12月1日至7月15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租赁情况
祖一方将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礼县溧阳镇翡翠华庭旁,闲置草坪约8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长期,暂定20年。
三、甲方的义务
醉方承诺其拥有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并有权将其出租给乙方用于商业用途。如有违反,甲方应退还全部已收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投资土地而造成的损失。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终止合同。
5、租赁期满后,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不续签合同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人员撤离,自有设备清理完毕,土地归还甲方使用。
6、甲乙双方约定后,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租金一年支付两次,第一次支付于 年 月 日,第二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完成,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七、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都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双方有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和承包金额
1、出租承包面积约平方米
2、承包费每亩每年元
二、承包期限
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头、圩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补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上列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现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相关补充事宜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鉴于周边土地承包租金的`变化以及乙方向甲方补偿国家耕地补贴,双方同意,从20年度开始乙方承包土地的租金变更为每年元/亩,今后的租金每满五年上涨20%,即2020年、年的租金比上期租金上涨20%。
二、双方同意,从20年开始,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每年元/亩。
三、双方同意,除本协议约定变更事项外,其他条款仍按《土地承包合同》执行。本协议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土地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见证/备案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名):
日期: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见附件一:标的物清单。
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一)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二)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村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村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60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