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合同【优秀7篇】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维修设备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维修的(设备名称/范围):。
二、维修设备的地点:省市区(乡/镇)。
三、设备维修的具体内容:
设备名称需要维修的部位维修前的状态维修标准及要求备注
(可以附件形式详细列明)
四、维修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维修费用总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修服务费用及相关人员工资等费用。
(2)乙方维修设备所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费用和工具费用。
(3)乙方为履行设备维修服务而支出的全部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设备运输或者拆卸、装配等费用。
(4)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而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5)乙方履行本合同应得的利润。
(6)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产生的费用。
(7)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3.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服务费用。
4.付款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付款条件为:需要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2)乙方维修完毕后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付款条件为:需要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与合同总价款相对应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维修设备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日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5.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汇款等方式均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五、维修期限:
维修期限为天,从年月日—年月日(起始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六、维修零部件
1.本合同项下维修零部件费用已包含在维修价款中。
2.维修所需零部件的规格要求:
七、维修后的验收要求、标准及质量保证期限:
以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标准为准(根据相关设备而定具体的验收要求及标准,可以附件形式予以详细约定。)
质量保证期限:从乙方将维修设备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后个月内。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厂实施维修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2)收到乙方要求验收的通知后,组织验收工作。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具有实施本合同约定维修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维修任务;
(2)乙方不得破坏工作现场地面、平台及其它设备,收工后要工完料净,确保卫生清洁;保证设备材料的完好性,丢失和人为损坏备品备件、材料的,乙方负责配齐;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维修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拖延维修进度;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对甲方现场监督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对维修过程中安全问题负全部责任。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自已员工的安全负责。
(6)乙方应当对设备维修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告知甲方。
(7)乙方应当对于维修期间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或者设备专利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8)乙方维修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负责无偿重新维修。
九、安全措施:
1.乙方应设专职安全员,对整个维修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在设备维修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证维修工作安全进行。
2.乙方维修过程中每发生一次违章维修的情形,将按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款项作为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从应付乙方的维修费中扣除。
3.乙方必须建立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维修工作安全、文明进行。
4.乙方对于进入现场的人员,应加强安全管理,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杜绝一切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如自身原因发生各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维修期,如乙方延误维修期限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天数超过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经完成的维修量按照其价值的20%进行结算,其余视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
2.乙方须对维修内容的质量负责,如果乙方没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维修规范进行维修或者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所造成的重新维修和补救费用由乙方自负,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设备维修完毕投入运行后,如果因为维修工作的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问题,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4.维修期间,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维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漏项、缺项。如果发生漏项、缺项,扣除该项目的维修费用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6.维修过程中发生甲方原有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等,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按原价陪偿。
7.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如乙方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本合同的维修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乙方违法本合同其他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
受托方:(以下简称
甲方委托乙方就相关硬件设备提供维护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包括:
(1)计算机设备的维护(根据设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进行维护的除外);
(2)为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3)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顾问服务;
(4)提供甲方过保产品的长期维护;
(5)提供现场服务;
(6)。
2.服务范围包括。
3.有效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全部服务期结束前个月内,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下一个服务期协议。
二、双方职责
4.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乙方在本服务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等;
(3)负责配合乙方协调相关单位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5.乙方职责:
(1)负责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保质、按时的完成各项服务内容。
(2)根据甲方需要,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成立相应的技术支持队伍负责网络技术及运行维护服务。
(4)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
(5)保证在实施服务时,不得侵害其他第三方的软件著作权、财产权和名誉权。造成侵权的由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服务实施验收
6.乙方技术支持队伍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在内进行相关硬件设备维护。
7.具体服务实施前,乙方应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经费预算报甲方确认。
8.具体服务实施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代表签字验收,并由审核确认。验收文件作为服务费结算的依据。
四、培训
9.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人员培训。
10.培训人数、课程安排等根据具体的需求协商确定。
11.培训的场地及设备由甲方提供。
五、服务费用
12.服务费用构成:
13.本协议所涉及的费用每结算一次。
14.结算时间到期前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实施服务的明细表(附表1)和汇总表(附表2),经甲方审核后确认相关费用,报甲方审核。
15.服务过程中,如遇服务内容增加或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变更,由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后,与下一结算期间产生的费用合并计算。
16、在甲方确认服务内容和费用概算后的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项服务费用/日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金可以从服务费用扣除。
18.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发出催办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9.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付款,延期超过/fanwen/1578/个工作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日的滞纳金,因付款拖期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0.其他违约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可抗力
21.协议的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履行其义务时,本协议履行期限将延长与上述事故持续时间相等之日数。
2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于该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4.如不可抗力影响协议履行超过天,双方应就协议的进一步履行与否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
八、其他约定
25.本服务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或会议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在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6.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九、协议生效
28.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29.本合同用中文制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条款与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31.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制作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供方:
受理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型号、序号、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收费金额
差旅费:
上门的服务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三、维修方式、维修地点:
四、修复设备的交付方式、地点:
五、需方在按本合同付款后,供方实施维修,在日内修复并按第四条中规定的方式寄(送)出。
六、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供方提供三个月的保修。
七、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十一、本合同另附件张,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为确保监控系统设备正常使用,委托乙方负责现有监控系统及周边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维护合约: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选择续约或自然解除合约:
二、服务内容
监控系统及周边设备定期保养、故障排除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为保障甲方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将指定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赶到甲方公司尽快排除故障;
3、当甲方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时,乙方应以最低市场价提供配置,并负责安装;甲方亦可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自行购买配件,乙方应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将保修一年。(如有特别注明,则另行协商)。
5、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定期(每月最少提供两次)上门进行保养维护及优化作业
6、乙方做好相应工作后应有相关记录回执,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7、若合同以外通知的特殊作业(如搬家网络重布等)等由乙方另行报价。
四、维护费用:
甲方监控系统需维护项目有:监控主机(dvr)台,摄像机(半球)支,其他配件与摄像头数目成正比。
综合以上资讯,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维护费。
五、支付方式:
维护费乙方按方式收取,周期为个月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故障现象等信息,以便乙方能迅速分析与处理故障;
2、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不得由第三方介入本合同内的服务;
3、乙方在为甲方软、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软、硬件(保修期外或保修范围外)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甲方需出资购买新件;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务过程当中提供违法服务;
5、维护过程中,甲方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否则乙方因不知情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如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必须优先考虑在乙方购买监控系统同边耗材,以保证乙方之利益及避免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现象。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商业数据保密,不可泄露第三方知道;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积极协助甲方定购办公所需日常易耗品及维修配件等,提供硬件市场行情指导报价,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新产品;
3、乙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满足甲方的正当要求,保障监控系统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合同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改造方案,甲方同意乙方愿意对所属的进行改造(简称该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需要,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数控配套设备(简称该设备)。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该设备如下:
施工安装、调试检测培训相关规定:
(1)该项目施工安装由乙方负责或者由乙方认可指定的第三方负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2)该项目调试检测培训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甲方负责乙方技术人员食宿。
3、付款方式及相关规定:
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定金验收合格后交付剩余全部款项。
4、交货验收以及保修协商
改造后要求。
交货期天
乙方按要求完成甲方的项目后,甲方签收之日起实行保修服务,服务期为年,因甲方原因造成故障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设备质量提出异议期限:应自正式签收使用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应对不合格部件负责包修、包换,乙方不负责甲方提出的其它赔偿要求。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因本合同而发生的各种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结算金额及方式
1、甲方按年为单位时间,设备数 肆 台,维修费共计为壹万贰千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2、由于维修配件数量及型号具有不确定性,所以甲方按为单位时间的实际发生维修配件金额为依据,向乙方支付维修费。支付时间是在每次完成之后的1周内完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维修合同书》
承揽人:
第一条修理项目
1、修理项目名称为:
2、修理项目数量或任务量为:
3、修理项目酬金为:元。
4、修理完成期限为:
第二条定作人供料
1、所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
2、所供材料的数量:(千克);
消耗定额:。
3、所供材料的质量为:。
4、所供材料的单价为:。
总金额为:。
第三条修理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修理工作的质量要求:
2、修理工作的技术标准:
第四条承揽人对修理物负责条件及期限
1、承揽人对修理修缮物负责的条件:
2、在日/月内,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修理修缮物由承揽人负责修复。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及保密
1、修理中所需技术资料、图纸由一方提供。
2、保密要求:(注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的,应写明承揽人要严格遵守保密条款,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
2、验收期限为:
①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承揽人完成的工作。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双方当事人对承揽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1、包装修理物的材料为:
2、包装修理物的方法为:
3、包装修理的标准和要求:
4、包装费用由一方负担。
第八条交货方式与地点
1、交付修理物的期限:
2、交付修理物的方式:
3、交付修理物的地点:
第九条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可要求定作人支付元定金。定作人不履行合同,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元。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或赔偿金;有余额的,可以请求返还。3、支付定金的时间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为:
第十条结算方式与期限
1、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的修理或修缮物的日/月内,进行结算。
2、定作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作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承担方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质量完成修理任务,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负责继续修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修理后,仍不符合约定,定作人有权拒收并由承揽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承揽人完成修理任务少于约定,定作人仍需要修理的,应继续依约进行,补充修理的部分要按逾期交付处理;少完成的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要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约定包装修理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承揽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要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
4、承揽人逾期交付修理物,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承揽人不能完成工作,应偿付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价款总值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修理物,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承揽人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人,除负责运到正确地点或接收人外,还须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违约责任。
8、由承揽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提供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9、承揽人未对定作人的供料进行检验,或虽检验发现不符合要求但却未在约定期限内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修理工作的质量、进度承担责任。
10、承揽人擅自调换定作人供料或修理物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承担赔偿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定作人中途变更修理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2、定作人中途终止合同,要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一般为20%~60%)违约金。
3、定作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供料或提供其他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修理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还应偿付承揽人因停工待料所造成的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应给付元违约金,并承担承揽人因此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定作人逾期6个月领取定作物的,承揽人有权变卖定作物,所得价款扣除报酬和保管费后,应退还定作人;若变卖所得价款不足,定作人应补偿不足的部分;如定作物不可变卖,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6、定作人无故拒收修理物的,应承担承揽人的损失。
7、定作人变更交付修理物的地点或接收人,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人的供料或修理物毁损的,承揽人取得合法证明后,可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在合同履行期后,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人所供材料或定作物毁损的,承揽人不得免除责任,但若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承担赔偿承揽人损失的'责任。
第十四条纠纷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时,当事人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双方不同意仲裁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变更或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承揽人与定作人各持一份。
定作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揽人:(签章)
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