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租房合同精选7篇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 区 号楼 室
其中东北向卧室为出租给乙方房间。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租金为每月 元(1人/2人),押金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支付形式为:每三个月交付,水电燃气费每月一交。
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空调一台,床一张,大衣柜一个,床头柜2个,电视柜一个。
第三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四条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或者约定每月元
第五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六条 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七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如房屋出售等其他特殊情况出现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日
签署日期: 年 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本店铺座落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企沙街3巷20号,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五年,自20年11月01日至20年10月31日止。
三、租金的方式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20年11月01日至20年10月31日租金按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每月计收,甲方须给乙方开具收据。(管理、水电费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租日期为每月01日,遇节日可顺延。
3、乙方交租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结算。
4、乙方必须签订合同时交纳元(壹仟元整)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所交保证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再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2、若乙方于合同期间退租,保证金将作为合同违约赔偿给甲方。
3、本合同不得移作其他用途(但不限担保等事项)。
4、本合同只限于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事项,租赁期间或期满后,乙方与任何他人发生的经济与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5、发生以上第3、第4项,甲方有权转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以保障甲方权益。
五、双方责任:
1、合同期满后,双方如不能续约,在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合同期满后,乙方则享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根据市场的店铺租赁行情重新议价,另订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4、于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将店铺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保证金作为店铺清理费用,乙方不得异议。
5、如双方有争议时,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判决。
6、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原承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合 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面积
甲乙双方共同合租的房屋位于北川县永昌镇新川路17-3号,合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租赁期共36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房屋交予乙方经营使用,至 年 月 日止。营业用途按北川县禹羌投资公司业态规划经营使用。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到期未缴纳房屋租金的;
第二条 租金和保证金、物管费交纳期限支付方式
1、 房屋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缴纳
2、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新川路17-3号门面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营业资金等由乙方全额投资。门面租赁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经营所有权归乙方,三年后无论是续租或买卖权归乙方。
3、 由于新川路17-3号门面全额出资人是乙方,所以在租赁期间与甲方无任何责任关系,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 租赁期间因全额出资人是乙方,甲方不承担与新川路17-3号门面任何债权债务。
第三条 免责条件
1、 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合租双方的变更
1、 如乙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一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禹羌投资公司同意。
第五条 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本房屋租赁期法定人为乙方。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号楼单元 户,现乙方租住其中 。
2、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3、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4、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 元(大写: )。
5、 付款方式: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 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6、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7、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a。水、电费; b。煤气费; c。电视信号费; d。物业管理费; 合租按照人数均摊,租用当日水表起始数 ,电表起始数 煤气起始数 ,电视信号费 ,物业管理费 。
8、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b。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计达一周;
e。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f。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9、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违约金为一个月房租。
10、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年月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年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按年结算。每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其次,房屋租赁当事人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而以下这8种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你未必全知道!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人租房合同简单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