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理合同14篇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于 媒体发布 广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并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 相关企业文件及广告审批证明。
三、乙方有权审查甲方需要创意、设计、制作等服务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的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以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四、广告费用明细:
五、付款方式: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另须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八、补充说明: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交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如广告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4、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甲方刊例价格的六折。
5、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6、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7、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8、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9、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10、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XXXXX年XXXXX月XXXXX日至XXXXX年XXXXX月XXXXX日),续签再议。
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XXXXXXX
(盖章)
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乙方:XXXXXXXX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XXXXXXXXXXXXXXXXXXXX
(盖章)
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本电视广告代理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买断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新闻视点》节目前分钟广告时段,即每天:;:;:;乙方节目播出时间前分钟(星期:;:星期:除外),就双方的合作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作合同书,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资万元买断乙方分钟广告时段(经乙方确认,可有%物品抵付)。
2、甲方为乙方指定时段的广告总代理,在业务中应非常珍视及维护乙方之社会声誉,并承担所有对外合同的法律责任。
3、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广告业务,须遵循乙方制定的统一广告价位,折让比例超出%须经乙方同意方可签约。
4、甲方承揽的广告必须在播出前天交乙方摄制,在播出前一天交乙方审查并安排播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甲方承揽之广告的摄制、播出,对普通拍摄及一般广告制作收费标准为:秒以内(不含秒)收费元,秒以内(含秒)收费元,三维动画另行收费。
2、为甲方提供广告总代理委托书及甲方展开工作及拓展业各所需的文件资料。
3、乙方按照广告有关规定审查广告,凡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不予播出,由于乙方审查原因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分六次付款给乙方,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首次支付万元,余额每月支付一次,每次万元,每单月日前付款。
2、甲方所有广告收费,均出据甲方发票,乙方只负责开据万元的广告代理费发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以上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乙方买断广告时段费,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停播甲方买断时段的所有广告,由此产生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乙方不能因甲方盈利而收回广告时段,也不能因甲方经营亏损而将广告时段卖给他人,否则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不能转手拍卖给
第三方经营本广告时段,否则乙方将对甲方处以广告买断费万元的%的罚款。
第五条其他事宜
1、双方签约后,乙方给甲方个月时间作为启动时间,此间如有零星广告,乙方除收取广告摄制费外,播出费只收取%,其余归甲方。
2、如因乙方节目调整战机构管理机制变动,乙方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节目经台主管领导批准临时变动,则广告也应服从变动。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商广告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电视台;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电视广告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A、乙方承揽的是属于—年已在甲方媒体上刊登过的广告信息的老客户,按收费的20%提取代理费。
B、乙方承揽的是属于包装行业—年未在甲方媒体上刊发过广告信息的新客户,按收费的30%提取代理费。
C、乙方承揽的是包装行业以外的广告信息客户,按收费的50%提取代理费。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为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或双方另行约定: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托 方: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制作项目
第二条 广告内容:。
第三条 规格:。
第四条 材质:。
制作要求
第五条 甲方要求乙方采用。
第六条 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制作周期
第七条 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天,验收日期:年月日。
第八条 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
验收
第九条 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付款方式
第十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第十一条 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违约
第十二条 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其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 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如下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一、基本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甲方将成都奥维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区实施的广告业务委托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承担广告业务。乙方根据甲方关于上述业务的要求,诚挚地提供高质量、高效率且及时的服务。
二、广告业务的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企业内广告代理商,为了实现甲方的目标,将提供以下领域内的业务。
1、开展以提高甲方的品牌价值为目的的市场营销业务。
2、开展以甲方负责的商品销售及促进其商品销售为目的的市场营销领域的相关业务。
3、对甲方在公司内部实施的以市场推广计划为主的市场营销策略提供支持等相关业务。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广告策划设计所必须的资料信息,并及时将营销计划、市场目标、市场情况,推广预算,竞争对手资料告知乙方。同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安装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要求前提下,甲方应保证委托给乙方的广告业务的稳定性。
4、不得强行要求乙方从事欺诈或违法的广告活动。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公司背景、经营理念、营销策略、产品特性、广告目标的基础上,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甲方的市场营销计划及广告推广预算,制定全面的广告策略和广告计划,并在甲方确定后实施和管理。
(2)制定媒介策略、媒介投放计划以及购买由甲方同意的媒体广告资源,同时对媒体执行进行监督。
(3)车展、促销等推广活动的策划、实施和监督。
(4)公关和互动营销的总体规划、策略制定,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
(5)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所有业务的推进情况和成果。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代理,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高度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
五、费用支付确认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的宣传费用及制作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甲方于20xx年7月15日之前需预先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50%(即¥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服务费。
六、争议条款
合同双方因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 期:20xx年6月28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电视媒体广告成本,加强企业与媒体的联合,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电视媒体广告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媒体:
三、发布时长:
四、 广告发布规格、内容及单价(见附表)。
五、30天播出费用(人民币):大写:播出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六、播出形式: 产品及品牌形象广告(广告素材由甲方提供)。
七、播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每单项具体时间以播出为准)。
八、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确定,最终广告发布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甲方签字认可)为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九、付款方式:
十、甲、乙双方执行责任:
1、甲、乙双方中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火灾、战争等双方认可)因素造成合同 无法按期执行或不能执行,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于下月广告播出十天内提供上月广告监播证明单予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任意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损失;
2、因刊播重大事件、新闻或栏目改版及时间调整等原因,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播出,将在相同段位予以补播或随电视台统编。
3、如出现错、漏播,则在相同段位补播一次。
4、合同期内,甲方如若中途停止合同,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合同正常终止。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保守合同秘密,如有泄露而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则一切后果由泄密方自负。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媒体播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传真件合法有效)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栏目的广告赞助等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现在的办公地点内向乙方无偿提供一间约平方米的办公室和一部市内分机电话,乙方为甲方代理征集栏目的随片广告及有关赞助事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部外线电话,电话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即每月由甲财务部门将电话的费用单位交由乙方,乙方根据电话费用单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按甲方栏目的定价征集到广告,广告费全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该广告费总金额20%作为广告代理费,乙方为甲方征集到资金赞助的,甲方支付给乙方该赞助金额的30%作为回报,如征集到实物赞助的,甲方按实物的实际价格计算,支付给乙方30%作为回报。
四、乙方征集广告和赞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为甲方的栏目进行征集广告和赞助活动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
五、合作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以下规定:
(1)乙方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其他业务。
(3)乙方必须遵守大厦的物业管理及保安工作,不得动用和损害公共设施及甲方办公区的财物,如有损害的,按规定赔偿。
(4)乙方及乙方来客不得在甲方的办公区内随意走动、喧闹。
六、在甲方方便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办公设备(如复印机、电脑、会议室、车辆等),甲方作合作记录,由乙方签字认可,并按正常商务费用价格的50%付给甲方,每月结算一次。
七、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以栏目广告合作结束为限。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栏目合作的终止,甲、乙双方有关本协议的合作事宜自动终止,甲方收回一切权利。
八、甲、乙双方如有其他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如下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一、基本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甲方将企业的广告业务委托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广告业务。乙方根据甲方关于上述业务的.要求,诚挚地提供高质量、高效率且及时的服务。
二、广告业务的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企业的广告代理商,为了实现甲方的目标,将提供以下业务:
(一)广告策划服务内容
1、开展以提高甲方的品牌价值为目的的市场营销业务。
2、开展以甲方负责的商品销售及促进其商品销售为目的的市场营销领域的相关业务。
3、对甲方在公司内部实施的以市场推广计划为主的市场营销策略提供支持等相关业务。
4、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5、产品及目标人群分析。
(二)广告创作服务
1、项目基本视觉系统
(1)logo设计、字体设计。
(2)标准字、标准色、应用规范。
(3)项目vi应用(名片、信封、信笺、纸袋、纸杯、胸牌、胸徽、工作牌、办公部门标识、项目导视、办公用品、礼品等等)。
2、宣传用品设计
(1)企业形象书。
(2)产品书(根据需要可能不止一本)。
(3)产品销售海报、产品海报(各个阶段会有不同的版本)。
(4)宣传折页、单,、宣传光碟。
(5)招商手册。
3、广告创作
此部分包括了整个项目推广中所需要包括的所有广告形式、所有媒体的广告创造工作,包括了每个广告中的图像创意和文字创作。
(1)平面广告:户外路牌、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灯箱、网络广告、车身广告、公交站台等等所有以平面形式发布的广告创作工作。
(2)电波广告:电视广告的创意及脚本提交包括拍摄手段建议、广播广告的文字撰写及监制录像完成、短信广告文字撰写。
(3)网站提供项目的网站设计方案并协助网站的建设。
4、广告制作服务
(1)印刷品的承印服务。
(2)喷绘、写真制作。
(3)展位制作。
(4)电视广告、广播广告制作。
注:制作费用另计。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广告策划设计所必须的资料信息,并及时将营销计划、市场目标、市场情况,推广预算,竞争对手资料告知乙方。同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要求前提下,甲方应保证委托给乙方的广告业务的稳定性。
4、不得强行要求乙方从事欺诈或违法的广告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公司背景、经营理念、营销策略、产品特性、广告目标的基础上,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甲方的市场营销计划及广告推广预算,制定全面的广告策略和广告计划,并在甲方确定后实施和管理。
(2)制定媒介策略、媒介投放计划以及购买由甲方同意的媒体广告资源,同时对媒体执行进行监督。
(3)公关和互动营销的总体规划、策略制定,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
(5)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所有业务的推进情况和成果。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代理,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高度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五、费用支付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宣传费用及制作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于年月日之前需预先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服务费。
六、争议条款
合同双方因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委托制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详见附件效果图和预算表)。
委托制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包材料包人工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文明施工。
二、委托制作价格及金额:
1、协议总金额:元
2、协议数量:委托制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制作验收:
乙方在制作完毕后交付甲方验收。
展期完毕后,物料由乙方拆除回收。
四、制作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支付乙方总金额的50%即大写: 250%即元,大写:
五、安全责任
本合同内容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逾期完工,均属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按日支违约金总金额的3%。若甲方预期未付款,甲方按实际拖欠天数和欠款总额度按每日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广告承接方(以下称甲方):
广告展示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愿意在网站做广告,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网站发布广告。
二、广告发布于网站页位。
三、广告尺寸的大小为。
四、广告为(动态/静态)。
五、广告单价为元/月,总计费用元/年。
六、乙方有权随时对广告内容进行更改,但每月最多不超过三次。如果乙方有需要,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设计广告页面。
七、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八、甲乙方保证除正常的系统维护期间外,24小时全天候对外服务。并在广告链接期间页的位归乙方所有,保证链接指向甲方规定的地址。
九、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广告费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款后的5天内(如果需要甲方设计,则在10天内)将广告链接做到网站上。
十、其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订立区域代理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中国广告网的区域代理权,在本合同条件下授给乙方。
二、区域代理的期限为x年,即从x年x月x日起至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愿意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x个月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该区域代理的'优先权。
三、乙方取得区域代理权,必须履行如下承诺:
1、乙方取得区域代理的第一年,必须完成180条/月的广告业务。第二年200条/月以上,以后每年完成条数以10%的速度递增。
2、设立专门机构部门,专职人员开展推广销售工作。
四、运做形式与结算:乙方将广告内容(图片及简介)以电子邮件形式、服务费以电汇形式传给甲方,甲方收到服务费用后上传广告内容。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取代理范围内总费用的30%,如不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取代理范围内总费用的50%,其余为汇给甲方的服务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上传广告内容。
2、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广告宣传。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迅速建立本区域的销售网点,对本代理区域实行统一市场体系、价格体系的管理。
2、负责在本区域推广中国广告网,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服务价格按网上公布的全国统一价。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1、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相关内容;
2、其它违约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条款:
1、本合同管辖权属大庆市人民法院。
2、从本合同生效开始,甲方给予乙方六个月的考察期,如乙方未完成全年量的30%,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甲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乙方法人(授权)
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及与竞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率等媒介资料的提供与分析);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及销售建议;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10、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
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1、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牌分析、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2、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
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
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
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甲方与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五)每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每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
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过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
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元的物料保证金。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
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并应于每个季度推广阶段结束时,免费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等);如需作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者进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费用。
5、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7、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乙方将从第三者中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个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
乙方应按月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
8、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胶片及等)交回甲方。
9、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
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账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4、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及时知会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带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甲方于向乙方退还物料保证金。
若乙方未能及时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权相应扣除其物料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
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当月代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甲方:
报社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小区广告代理合同。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万以下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合同范本《小区广告代理合同》。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年月日—年月日)。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报社乙方:
代表:代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