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必备10篇】
为加快福建省福州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车主)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将购置的车辆挂靠在甲方的汽车租赁公司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期限为壹年,并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将乙方车辆用于从事或经营违法活动。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 车牌号:的自有车辆委托甲方于:用于租赁活动,租金:每月伍仟元整,在代管理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全部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如因第三方造成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承租人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全车座位险及盗抢险等全车保险,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险种,导致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6、甲方负责为乙方联系承租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如遇由于承租人单方责任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由其承租人承担其保险拒赔部分的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分、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所有页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使用租赁车辆。
2.乙方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时,未经出租人许可的违法行为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虚假无效的身份证明、证件、住址证明等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虚假信息,以及从事其他损害车主合法权益的活动的,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租赁期间不承担租赁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重大事故、人员伤亡及一切连带责任由承租人赔偿)。
5.乙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租车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不足的燃油费用。
6.提供车辆行驶证和养路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租赁车辆的财产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
7.协助乙方处理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并按要求办理索赔手续。
8.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并有权以乙方的保证金及其他抵押物抵充租金及车辆损坏部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出租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驾驶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认真检查和掌握租赁车辆的.各项性能和操作方法,检查车辆配件,验收签字后离开。因乙方操作和保管不当造成车辆丢失或配件损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3.乙方不得从事其他商业客货运输,不得转租、转包、抵押、投资或赠送甲方车辆,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赋予自己对车辆的任何其他权利,不得私自拆装甲方车体(部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对因非法活动和转租租赁车辆造成的后果负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必须支付租车押金(押金为现金)。乙方不能将押金用作租金。
6.乙方要求延长租车合同的,必须提前与甲方办理延期手续。
7.合同期满,乙方未按规定归还车辆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按实际延误的小时数收取每小时20-40元的.加班费。
8.如发生车辆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相关部门。甲方安排维修地点进行车辆维修,乙方不得擅自安排维修。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事故。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提前支付,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补偿车辆加速折旧,折旧金额按车辆实际修理金额的50%计算。发现乙方未报告事故的,对擅自修理处以定期修理费3倍的罚款。
10.如乙方在租赁期内丢失车牌或相关证件,乙方应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补发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和补发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11、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用作教练车、参加比赛和测试。
12.承租方在车辆租赁期间造成的交通事故(重大事故、人员伤亡)及一切连带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3.根据保险公司的条款,发生车辆事故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投保的第三方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员。
1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丢失整车的,应当负责赔偿车辆。从整车丢失之日起至车辆回收之日止,乙方承担此期间的租赁费用。
15.租赁期内,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应承担租车期间违反交通规则的所有罚款。
三.以上条款出租人已明确告知承租人,承租人已充分理解并认可。
四.争端的解决
所有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
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座,颜色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 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 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b)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c)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d)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b)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c)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d)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e)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g)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h)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类型:型汽车。
二、车辆数量:辆。
三、货物类型:
四、运输起、终点:起点为;终点为。
五、运费:淡季元车次(月-月);旺季元车次(月-月),若支付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则汇率按计算。
六、运费的.支付:每周星期为运费支付日,当日乙方将一周内使用甲方所有车辆的运费结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物的装运,若乙方装运除以外的其它类型货物,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2.若乙方装运货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3.甲方车辆具有优先装运乙方货物的权利。
4.在乙方保证甲方汽车运量的情景下,甲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他人;若乙方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汽车的运量,则甲方可另外转租其他货主。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装货车辆的管理。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车辆维修期间、节假日车辆未及时到达口岸期间,乙方有权另寻其它车辆装运货物。
2.在乙方货物较多而甲方车辆不足以满足乙方运输要求的情景下,乙方应保证首先装运甲方车辆。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车装运百货以外其它类型的货物。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完所有的清关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5.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元的押金(辆车,每车美元),以保证甲方车辆的及时出关和车辆到后及时接车与清关,若因上述原因压车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第三方。
7.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毁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延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合作的各项权利和业务,保证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就甲方租用乙方旅游汽车之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因旅游业务开展之需要,根据团队情形向乙方不定期租赁各类型旅游汽车,乙方在第一时间要优先确保甲方的用车要求。
2、甲方根据本公司团队需要,优先租赁乙方的车辆、并提前1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将用车计划(时间、车型、人数、接送地点)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及时给予确认,并确保计划内容的执行。
3、甲方负责支付用车过程中的.停车费、路桥费(另有约定除外。)并负责组织客人的乘车安排,用车过程中,甲方不能有兜客、超载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拒载。
4、甲方须提前1天以上通知乙方须接团的地点、时间及导游的联系方式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保证接团车辆具备旅游用车的所有合法营运手续,同时保证所提供车辆的每个座位均购有10万以上车乘保险。若在行程中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乘客伤亡,由乙方依法承担其全部责任,同时要负责甲方乘客的相关保险理赔事宜,确保保险公司根据有关保险条例给予及时赔偿。
2、乙方根据甲方的租车计划负责安排车辆,同时派出的司机必须具国家合法资质,严格按租车计划要求进行派车,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租车要求,征得甲方同意者除外。
3、乙方应在甲方团队出发前1天以上将所提供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司机姓名、手机号码等通知甲方。出团时,司机须按指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抵达现场,保持车辆的清洁。同时乙方司机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行车,团队运作过程中的油费、车辆发生故障时的维修费用、坏车时的换车费用、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和因车辆证照问题被处罚的费用及司机的工资、补助费等由乙方负责,另司机不得强行索取小费。
4、乙方须保证所派车司机着装整洁,驾驶技术过硬、服务态度良好,并督促司机上团时不喝酒、不抽烟、不超速行驶、不熬夜、不随意用手机聊天,更不许与客人发生争吵,严守租车费用秘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如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车辆符合本合同规定。
即:乙方出租给甲方使用的车辆新,车辆的音响、麦克风、充足的'冷气等设备须正常使用,单团行程超过一定天数的长线汽车团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司机人数,否则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应根据旅游季节变化及时做出价格调整。为甲方提供优惠的价格。如遇大型节假日或交易会已方有权看情况调价。
三、车费结算方式: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其结算方式采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在约定期限内乙方凭有效的票据向甲方收取租车费。
1、一团一结;
2、月结,乙方下月初与甲方财务对帐,在每月的15日前将上月的车费支付给乙方;
3、在每次的租车计划上注明结算方式。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取消整个用车计划(特殊情况除外),按双方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旅游汽车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及质量问题,引起游客投诉,经甲方调解后所造成的损害、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进行赔付解决。
五、合同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出团前需租用车辆的内容确认并出租车辆给甲方使用。
2、甲方按协议支付乙方租车费用,双方有共同的义务和权利,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关系。
六、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无终止要求,可自动延期到新合同签订时止。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友好协商,再达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谊、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所订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不按合同协定执行,造成一方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如下: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 物流信息有限公司
乙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租赁营运提供生产工作,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将车辆营运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3、如果乙方车辆不再租赁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进行年检,并按规定参加人身、车辆及第三者和货物各种保险,如不遵守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4、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 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营运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同时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四、挂靠费用
1、乙方以其自有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为条件作为挂靠费的支付方式。
2、回单结算时司机必须凭运费80%的过路费及油票结算,否则不予结算运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如不续签,车辆需在协议期满前过户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后挂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协议期满,过户之前,租赁车辆给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内蒙古蒙运物流信息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 时间:
电话: 电话: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光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光;特殊情景,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一天租金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光,按法定上下班时光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景,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职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景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1.甲方于年月日时将车辆开至供乙方用于使用,年月日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元,乙方先预付定金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年月日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人:
承租方: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天,加罚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