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最新7篇

2023-08-11 15:44:40合同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最新7篇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项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花坛、苗木栽植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12日

  三、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壹万壹仟柒佰叁拾元捌角整)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该项目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付95%,留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养护期满后付清余款。

  五、苗木养护期:

  六个月。

  六、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七、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美化环境,适应开发需要,绿化改造工程由乙方负责,现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期限:自20 年8 月20 日至20 年9 月28 日

  二、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后一 年

  三、工程地点及内容: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60 %。余款工程养护期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必须到地税局作项目登记;

  3、工程发票必须到地税局代开或者提供由地税局盖章确认的税款缴入金库的完税证明。

  五、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及时清运,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安全事故发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 切经济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苗木栽植工程;

  2.工程地点: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栽植红花草30万棵,二花65万棵,栀子16万棵;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伍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含税金)。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5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十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尾款待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工程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年8月20日开工,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甲方工作

  1、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2015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太极城森林公园绿化第一期援建工程第九分区采用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

  1、经甲方批准的'设计图纸中的全部绿化种植任务(包括从场地平整开始到工程约定养护期结束时的全部工程任务)。

  2、施工范围界限:太极城森林公园绿化第一期援建第九分区,具体依设计图纸为准。

  二、工程造价及结算

(一)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整。包括苗木和草坪总造价、病虫害防治费用、养护除草费用、浇水施肥费用等一切至工程约定养护期结束时所发生的费用。

(二)工程款的结算数额:依据工程完工后甲方最终的验收结果和预算书中的规格、单价及计算方法从实进行确定。

(三)合同所附带的经双方签字认可的预算书中的规格、单价及计算方法为工程量增减费用计算、工程决算的计价标准。

(四)工程需要变更设计标准和增减工程量的(不论是甲方或乙方提出变更),乙方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凡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或无有效变更文件的,导致验收结果与合同签定时依据的设计图纸不一致的,甲方只承担与合同签定时依据的设计图纸完全一致部分的工程费用。

(五)需增加合同签定时依据的设计图纸以外的土建工程和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由双方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三、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依据为合同签定时依据的设计图纸中的'质量要求、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在工程交付时,凡不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为不合格工程,甲方不结算该部分工程款。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工程监理和甲方的监督及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此影响工期的,乙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在投标书中提交的《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精心组织工程施工,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有不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4、乙方要注重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确保不污染环境。

  5、乙方保证绿化树木和草坪的成活率为100%。栽植成活缓宜期不超过5个月,达到植物生长发育正常,尽快满足景观成形要求。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选用优质苗木,并保证按规范带土球(一般树木为胸径6—8倍,珍稀树种类为8—10倍,任何苗木不得根入场),分枝、树冠、干径(胸径或米径)、苗高等标准,均严格遵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执行。

  7、栽植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期时间自工程全面完成栽植任务之日起计算。养护期内乙方负责死亡苗木更换栽植,并负责树木花草浇水、病虫害防治,定形、修剪,清除工程区内杂草、杂物等。

  8、乙方在种植施工中应采取一系列必要的保活措施,对出现死亡的苗木做到及时更换,保证景观效果快速成型。

  9、对施工现场原有植物,乙方应与甲方通过现场签证确定数量,并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原有植物;需要移植的,由双方现场确定后,由乙方负责保活移栽,甲方参照相关定额确定给付乙方移植人工费。

  四、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年11月30日。乙方可根据苗木特性,在规定工期内灵活安排具体苗木栽植时间。

  五、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工程开工后7日内预付乙方招标总价款的40%;

②完成工程量60%,甲方再付工程总价款的30%;

③完成全部绿化工程栽植工作并经初验合格后,按决算核算的工程总造价付至90%(含前二期付款)。

④一年养护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和工程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并决算后,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六、乙方在施工中,由甲方负责提供工地中的水、电源,乙方因使用水、电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但因自然灾害或遇到甲方无法解决的困难时,由乙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问题);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外围相关问题,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超过规定工期不能完成工程任务,每延期一天向甲方缴纳工程款1‰违约金,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竣工日期向后顺延。

  2、苗木达不到合同约定成活率的要进行同规格苗木无偿更换栽植;在工程养护期满时,分类植物成活率为95%以上不足100%的,不结算不达标部分的工程款;分类植物成活率不足95%,不结算剩余工程款,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工程竣工后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管护,甲方正式通知7日后仍不履行保活及管护义务的',甲方有权请人代为管护,费用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支付。

  4、甲方不按期兑付工程款,向乙方承担工程款1%的违约金。但每次结算工程款,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否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项目禁止分包和转包,否则甲方将拒付工程款。

  八、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工程交付日为约定的养护期满日。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两个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图纸、投标书为合同当然组成部分,相互补充,供阅读和解释;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图纸、投标书的顺序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校园绿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祖武学校绿化工程

  2、工程范围:宿舍楼前护坡植草皮、教学楼前绿化区松土、营养土回填、植草皮等(具体见附件《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3、工程地点:甲方校园东头绿化区、宿舍楼前护坡,由甲方指定具体绿化区域。乙方作为专业人员应该首先以专业眼光对绿化区进行规划,以最有利于校园美观为原则,在甲方指定区域对草皮、苗木及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进行科学规划,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4、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草皮为单价元的马尼拉草皮;苗木为红豆杉2株、罗汉松2株、枸骨树2株、红叶石兰2株;石桌、凳为大理石工艺制品;绿化区道路为水泥路面嵌小卵石。

  第二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15个日历日,乙方应当保证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工程实施。

  2、乙方保证于20xx年4月30日之前(雨天顺延)将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全部种植、栽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三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含税金)暂定为:万元整(大写为:贰万玖仟伍佰元整,详细见《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最终根据实际用工、用料情况据实决算。

  第四条:付款时间

  绿化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乙方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并根据双方认可的工程量确定实际工程价款,乙方根据确定的实际工程价款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仅负责乙方绿化工程实施期间水源、电源,其他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期间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如甲方有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及《祖武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工程实施;

  2、乙方认真考察了绿化区域并确认了绿化实施方案,保证工程实施标准。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不得打扰学校师生生活及污染环境,每次施工完毕要负责施工现场清扫干净。

  第八条:工程验收

  绿化工程实施完毕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该验收以甲方的确认为准。如因乙方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养护义务或履行该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养护苗木,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