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装修合同必备10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涂料品牌、色号
1、工程内容:
2、涂料品牌:
3、使用颜色号:
第四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积约为M2,单价为:元/M2
(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以现金结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日历天。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在保质期内不脱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备材料,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75%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9%,预留1%保修金,保修期为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条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法人委托代表: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自愿将位于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承包给乙方进行装饰装修,现将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住房内装修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面积:住房内装修面积,经实际测绘约㎡。
四、承包方式和内容:
乙方负责装饰装修方案及图纸的设计,并经甲方审核后实施,乙方只包工不包原材料的供应。
五、材料供应:
甲方按乙方设计方案的原材料品种项目数量规格自主购置,并符合质量标准。
六、工程造价:
1万元,其中人工工资及税费购置原材料费用万元。
七、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1、装饰装潢设计图纸和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其费用一次性付清。
2、人工工资,乙方进场施工开始,甲方付工资总额的40%,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资总数的55%。剩余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留存,半年后未出现任何装修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全部付给乙方的人工工资差额部分。
八、开工时间:年月日
九、竣工时间:年月日
十、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甲方要求及图案,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经甲方同乙方及相关共同验收标准为准。
十一、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所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款项结算清为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违约责任:双方应信守合同,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由违约方付给对方工程项目造价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其他事项:待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委托方式: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在 年 月 日应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即 万元;第二次付款于 年 月 日,甲方即付施工工费的 %即 万元。剩余%尾款即万元,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装饰工程项目变更表》,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约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约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全包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室内棚面、墙面、地面、整体厨房、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
工程竣工日期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现场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他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如下: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主(甲方):
施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实施住房装修,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住房地点:
二、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三、装修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四、装修时间:60天。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商量确定。
六、工程造价: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陆仟柒佰玖拾元整)。此费用已含材料费、人工费、工程管理费等,如有预算外费用双方商定。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结束后暂扣元质量保证金,至20年9月15日内无任何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其它说明: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装修预算明细表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情况:房型3房2厅,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年7月20日开工,至年10月20日竣工,装修工期90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柒仟捌佰陆拾叁圆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万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万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剩余部分。合计元,保留元的保修金。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到期后结清保修金。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身份证:电话:
乙方(签章):
身份证: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2、厅,计平方米;3、厨房,计平方米;4、卫生间,计平方米;5、阳台,计平方米;6、过道,计平方米;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
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自愿将位于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承包给乙方进行装饰装修,现将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住房内装修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面积:住房内装修面积,经实际测绘约 ㎡。
四、 承包方式和内容:
乙方负责装饰装修方案及图纸的设计,并经甲方审核后实施,乙方只包工不包原材料的供应。
五、 材料供应:甲方按乙方设计方案的原材料品种项目数量规格自主购置,并符合质量标准。
六、 工程造价:
1万元,其中人工工资及税费购置原材料费用 万元。
七、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1、装饰装潢设计图纸和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其费用一次性付清。
2、人工工资,乙方进场施工开始,甲方付工资总额的40%,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资总数的55%。剩余部分
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留存,半年后未出现任何装修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全部付给乙方的人工工资差额部分。
八、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九、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十、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甲方要求及图案,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经甲方同乙方及相关共同验收标准为准。
十一、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所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生的 一切不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款项结算清为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违约责任:双方应信守合同,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由违约方付给对方工程项目造价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其他事项:待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