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8篇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门面租赁合同。
一、门面房位于号门面,面积平方米。
二、租房期限暂定为两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月租金元,年租金元,每年分两次交款为月日至月日,下年为月日至月日,押金元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让,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扣除押金。
四、乙方在门面装修过程中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房屋结构及其国家相关规定,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而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乙方必须按章、依法经营,做好防火防盗,如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外,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视为乙方违约。
六、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不能私自拆除室内装修,否则乙方必须恢复出租门面原貌。如乙方继续承租该门面,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该门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承租方必须遵守物业统一管理,按时交纳水、电、气、物管、税等费用。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租赁给乙方房屋一间,由乙方使用。对有关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位于 出租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为 ,每个月 号为收租金日,如乙方每月 日未能按时付租金,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使用。如10天之内扔未付租金,也找不到乙方,乙方已放弃使用权,屋内设施由甲方全权处理。
三、甲方租给乙方房屋一套,面积 ,门窗、水电完好,房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无权转让和抵押。房屋内的设施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后果乙方自负,乙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建房屋结构布局。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承担水、电、卫生、治安及物业费等,每月自动向小区交纳相关费用,不得拖欠。甲方有权查验缴费单据。
五、乙方应合法使用,如有违法,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在合同到期前半个月内,通知甲方,如乙方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
七、甲方已于 月 日已把房子交予乙方使用,因房主已让出 天装修时间,这 天房主未收房租,所以乙方停止使用时,也应保持设施完整,室内清洁。
八、甲方暂收乙方水电、物业押金 元整。乙方停止使用时,如房内设施完好无损,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
九、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依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 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
(或3.乙方每 (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店面包括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整,乙方应在每月日前缴清。
3、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4、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6、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8、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9、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10、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座落于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原由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个月租金元(大写: ),租金半年结算一次,房屋押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
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提出解约,如发生搬迁类似特殊情况,甲方退其押金,但不负责乙方任何损失。
3、特注合约期内,如乙方提出解约,甲方不退其押金。
4、在租赁期限内,因租赁门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交纳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2、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在续约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搬离,乙方不能擅自转让该门面,如想转让,需与甲方商量,甲方同意方可。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有窃电,窃水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续租
租赁期限满,房租如果上调,具体金额甲方在合约到期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能接受,可优先续约,如不能接受新的租价,必须在期满后,缴清一切费用无条件自行搬离,乙方不能带走房屋原有设施。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房租;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2、在租赁期内,由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内,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其他约定
1、依照乙方提出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因门面被征收、重用或被迁,甲方返还乙方租金总和的一半及其押金。
2、本合同未及时以,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年月日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租金:。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简单门面租赁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 租给乙方使用。同时该门面内的设施(卷闸门、电线、灯管、开关、水管、地板、楼梯、扶手等)在现有完好状态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年之内房租不得变动。租赁期满,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在相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优先租赁给乙方, 。
三、租金与交租方式:年租金 元,分两次缴清,首次付 元,如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门面,且押金不退。
四、水电费用:乙方单独安装水、电、煤气表,乙方按照实际使用量缴纳费用,水表开始 ,水费价格按自来水公司标准电表开始 ,按电业局标准收费,煤气表开始 ,按煤气公司标准收费。门面物业费、卫生费由承租方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出租方概不负责。
五、签订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不计息),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租金,任赁期满,乙方在交清各种费用后,门面内结构未改动,甲方退回所有押金,如有结构变动,乙方需恢复原状,甲方才能退押金。
六、本协议租期届满如乙方未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第二天内搬出。如未搬出,甲方对乙方所有存放的物品不承担存放、保管的责任。
七、乙方在租住期内,必须遵守法律和暂住人口的有关规定,乙方及其家人的安全,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实用门面租赁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 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40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超期占用房屋支付租金和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按当年租金折算日租金并加收百分之五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