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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租赁合同12篇

2023-08-03 11:48:39合同

吊车租赁合同12篇

  下面是会员“zenkengsou”收集的吊车租赁合同12篇,以供参考。

吊车租赁合同

吊车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吊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承租方因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汽车吊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

  本租赁合同租用机械名称:;机械型号:;租金价格:;工作时间:;租用期限:;使用地点:;

  备注: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的熟练工;机械外观要整洁;机械壮况要良好。租赁机械的权限: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机械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承租方不得将所列机械转让,转租,转场,抵押,拍卖。租赁时间:租赁机械到工地以后产生,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随意撤出机械,承租方不得随意退租机械。

  机械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每月结算租赁单价按照元/月租赁。因车辆原施工不了扣除每天元加班另算。租赁机械的进出场路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方机械操作人员:出租方配备的司机要服从承租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并服从现场指挥,并服从承租方统一管理,否则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撤换司机或退租。出租方配备的司机应持证上岗,应操作熟练规范,工作专心热情,由于司机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由出租方负责赔偿,且承租方有权就此代扣对应的损失费用应钢丝滑吊环等非司机操作失误有承租方负责。

  司机严禁上班时间喝酒穿拖鞋与承租方人员尽量友好合作融洽相处。出租方配备一名司机,生活,住宿费用由承租方负责,驾驶员工资由出租方负责。上下班按承租方工人一起上班。

  机械保养及耗油:出租机械应确保正常运转,如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机械所用柴油由出租方按规定牌号免费提供,其它所用机油,润滑油均由出租方自行解决。机械及施工安全出租方司机应严格规范作业,非承租方原因引起的司机人身安全事故概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得强迫司机违章作业,并保证机械通过的便道,作业场地以及灯光要求。违约责任纠纷解决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如一方违约,由另一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其它未详尽条款由双方口头协商,笔录如下: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款付清后此合同自动作废。

  承租方经办人:出租方经办人:

  电话:日期:

  电话:日期:

吊车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XXX有限公司惠州项目部

  出租方(乙方):惠州大亚湾强龙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根据 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 工程的需要,拟承租出租方的35T履带式起重机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租赁设备名称:35吨履带式起重机。

  二、 设备数量: 一台。

  三、 设备使用地点:惠州大亚湾炼油项目

  四、 设备租赁时间:

  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3日止(为暂定时间),拟订期限8个月,具体车辆进场时间以承租方通知为准,

  租赁方式:

  1. 采取包月计费方式:包月单价为,每天作业10小时,累计不超过300小时月租不变。超过300小时后的'超出部分按包月价折合成单位小时的费用累计核算加班费用。

  2. 设备进场、出场及现场组车、拆车的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五、 付款方式:

  1. 付款时间:设备进场达到指定地点后开始计费,到退车日截止,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租赁结束后1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2. 付款方式:支票或电汇。

  六、 合同价款结算:车辆租赁价款的最终结算以承租方签订的现场签订单结算为准。

  七、 出租方责权;

  1. 出租方须派机械性能良好的车辆进场,机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2. 出租方机组人员自进入承租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承租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承租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不听指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司机。

  3. 出租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出租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出租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机械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4. 出租方机组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危险作业。

  5. 在施工配合中如出租方机械发生故障,出租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如因此影响承租方施工吊装一天(不含一天)以上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可免签当天台班费(施工间隙修车除外)。

  八、 承租方责权:

  1. 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指挥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

  2. 承租方在吊装过程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 出租方机械进场后,承租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件),承租方要负责赔偿。

  4. 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承租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承租方必须做好充分的照明工作。出租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6. 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台班费。

  7. 承租方应向操作人员提供货物或吊装物的重量、几何尺寸等数据,并按吊装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包括停电、水、有毒有害和可燃液、气体、地下隐藏物、指挥人员上岗证等安全防范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8. 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有关车辆、人员进场手续,费用由出租方自负。

  9. 如承租方终止租用需提前5天通知出租方。

  九、 安全责任:

  1. 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HSE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

  2. 双方均有保证施工过程中吊装作业安全的责任,且承租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场地。

  3. 发生吊装事故,吊钩以上责任由出租方负责,吊钩以下及地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十、其它:

  1. 出租方机组人员在承租方施工期间,吃、住、行由承租方负责。

  2. 用)。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元/天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六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盖章):经办人: (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盖章): 经办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吊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施工,租用乙方16吊车一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从年月日算起,租赁费为每月 元整(不开税票)。租赁费最少按一个月计算。一个月后按实际天数结算,吊车进场预付伍仟元。

  二、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否则车辆停止使用。吊车退场前 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付清租赁费前都算租赁期。

  三、每月准许乙方有两天的修理、保养车辆时间,两天以上 租赁期顺延。因下雨、停电、停工等其它原因影响吊车使用都算 租赁期。

  四、租赁期内驾驶员每天24小时待命。

  五、甲方负责驾驶员的食宿和车辆燃油。

  六、乙方负责司机工资和各种修理费。

  七、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乙方司机要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和安排。

  八、如单方停止协议,应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出租、租用起重机设备达成如下一致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简况: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履带式起重机

  250吨,SCX2500

  壹台

  主臂64米

  二、设备使用方式:

  1)使用地点:省市

  2)工程项目名称:石化工程

  3)设备作业内容:起重吊装作业

  三、租赁期限

  租期六个月整,自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若需延期则另行商定。

  四、租价:

  租价包月计算,月租价为28万元/月(贰拾捌圆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台班价元/天计算。本价格包含如下条件:

  1)每月设备工作不超过240小时

  2)设备的维修保养以及驾驶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3)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双休日和任何节假日均不影响本租价;非甲方设备和甲方人员原因而发生的工程停顿、等待、延误等情况均不影响本租价。

  如果设备每月工作超过240小时另收加班费,加班费按照1200元每小时计算,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计算。每月租金结算时连同加班费一同结算,加班时间只在本月内累计,不跨月累计。

  五、设备使用时间计算方法

  每天工作时均需甲方司机和乙方授权代表在《设备使用时间确认单》上签字,该《设备使用时间确认单》是计算设备工作时间的唯一依据。

  六、设备进退场工作与费用:

  1)设备进场、退场途中运输工作及安全由甲方负责;

  2)设备进场后在乙方工地的卸车、组装,以及退场时的设备解体、装车等工作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司机予以安排、指导或配合;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在乙方工地的转移、拆装等一切工作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司机予以安排、指导或配合;

  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进退场费万元(万圆整)。

  七、支付与结算:

  1)定金: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设备进场之前),乙方支付给甲方进退场费和一个月租金计万元(万圆整)作为本合同定金。

  2)租金足月支付,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期限为该月20日之前;

  3)本合同租期结束后7天内付清全部租金。

  八、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设备工作正常,符合该设备性能表所规定的性能要求

  2)甲方配备名合格的操作司机,带有国家颁发的有效操作证;

  3)租赁期间,甲方操作司机应服从乙方调度指挥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履带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4)甲方负责合同期间设备的例行保养及故障维修工作,进行此项工作时应尽量利用设备空闲时间;

  5)甲方保证设备每月有28天以上完好天数(二月份应保证有26天以上完好天数)。少于此天数则按(月租价÷30)/天扣除甲方租金。

  九、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提供符合设备安全要求的作业环境和条件,严禁违章调度和使用本设备,甲方司机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因乙方违章指挥而导致甲方设备发生部分损坏或者全损,损失由乙方按照将该设备修复到原来状态所需费用或者设备全部原值进行赔偿;

  2)乙方负责本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管;

  3)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动本设备用于本合同所限定工地和作业内容以外的.施工工作;不得将该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4)乙方提供设备作业所需的燃油;

  5)乙方为甲方司机提供与本单位现场职工条件相当的食宿;

  6)乙方应提前20天通知甲方租期结束.十、违约条款:

  除上述条款中所规定的若干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严格受如下条款约束:

  1)如果甲方设备不符合性能表所示的性能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及时替换合格设备,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亦可在此情况下选择终止合同。

  2)如果乙方不根据合同要求按时、足数支付租金,甲方在发出催款通知三日后有权责令设备停工,亦可随时将设备安排退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此情况下,乙方仍有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的义务,租金照常计算。

  3)如果乙方实际租期不足本合同原定租期的50%而提前退租,则须另付甲方一个月租金作为损失赔偿.4)如果乙方在租期结束后30天之内未能付清全部租金,则每拖欠一天,须承担所拖欠金额的1%作为罚金。

  十一、安全责任条款:

  施工中安全责任按国家现行安全责任事故规范条款分清责任,各负其责。

  十二、合同附件: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争议处理: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期满、租金结算付清后失效。

  出租方:

  代表签字:

  承租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吊车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简称甲方)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型吨吊车,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暂定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四、财务结算

  一、计收费标准: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二、进出场费: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个班)由甲方支付。

  三、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天元的预付款,以后每天付一次,预付款元。

  四、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五、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一、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五、歪拉、斜吊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八、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十、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十一、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十三、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四、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它:

  一、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方负责。

  二、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方负责。

  三、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方负责。

  四、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施工,租用乙方16T吊车一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算起,租赁费为每月 元整(不开税票)。租赁费最少按一个月计算。一个月后按实际天数结算,吊车进场预付伍仟元。

  二、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否则车辆停止使用。吊车退场前 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付清租赁费前都算租赁期。

  三、每月准许乙方有两天的`修理、保养车辆时间,两天以上 租赁期顺延。因下雨、停电、停工等其它原因影响吊车使用都算 租赁期。

  四、租赁期内驾驶员每天24小时待命。

  五、甲方免费负责驾驶员的食宿和车辆燃油。

  六、乙方负责司机工资和各种修理费。

  七、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乙方司机要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和安排。

  八、如单方停止协议,应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1、吊车主要用于甲方施工地点的吊装工作。

  2、租赁期内的吊车改变工况、吊装准备、在合同作业地内的段距离行走、因气候和待料等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日等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时间:

  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计 月。(以工地实际签单为准,车辆进场后三天不开工开始算租金)

  2、租赁期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提前3日另行签订吊车租赁合同。

  六、使用方法:

  1、甲方提供试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国际燃油(柴油)。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的名号作业所需的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和行走场地。

  3、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配合抢修。每月修理和保养为贰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赁费。

  4、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另计。

  5、甲方提供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伙食并解决用车当地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6、甲方提供随车配件及工具的存放场所,并负责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进退场

  1、甲方负责提供在用车所在地的运输路线,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出场手续。

  2、乙方应及时组织吊车的卸车、组装和出场前的拆除、装车。由于甲方场地、辅助车辆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吊车不能按期出场,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3、进出场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费用及单价:

  1、进出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赁费用: 元/月(人民币大写 )

  3、日单价:月租金/30此价格为不开票价格

  4、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⑴、乙方设备进场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设备完工做好结算,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⑵、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不得以业主未付款或本公司手续繁忙为借口延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

⑶、实际使用少于一个月且吊装结束,租金费用按一个月结束不变,甲方应允许乙方吊车提前出场。

吊车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吨吊车,数量: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元整。

  五、税后计收费标准元/月,没有满月按元/天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时,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帐户。甲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施工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甲方负责。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负责。

  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返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1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当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1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当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