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精品14篇
【导语】以下是网友“meipaikongtangtang”整理的机械租赁合同精品14篇,供大家参阅。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在 工程,租用乙方 台双笼2T施工升降机,型号为:安装高度 米,租赁形式为包月。
甲乙双方确认如下事项:
一、租赁期:暂定 个月,甲方要求乙方在 年 月 日,把设备运进场,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的时间不超过3天,甲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有2天时间搭马道、防护棚和楼层安全门井并组织进行验收,从第6天开始为设备起租日直至设备退租之日终止。
二、设备进出场费(含设备运进、运出、维护及拆装费用)人民币 壹台。设备安装完毕时(设备进场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当即支付此费用的一半,拆装完毕后付清剩余款。
三、租赁费及两种付款方式:
1、月租赁费价 (大写: )(台/月);
2、双方商议支付月租赁费价 (大写: )(台/月)。
付租赁费方式:每两月支付一次,支付70%,余款工程完成后半年内付清。
租赁费不足一月按日计算(日租赁费=月租赁费/30天)。
四、升降机司机:由乙方负责配备3人,司机持操作证或实习证明上岗。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机如因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机无法运行,每超过14小时,扣乙方一天台班费。乙方保证设备月故障率不超过5%(月运转420小时x5%=21小时)。
六、双方责任:
甲方:
1、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对设备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办理使用登记。
2、负责对升降机司机进行进场安全教育。负责对电缆线和暂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墙架等物品的看护,如有丢失负责赔偿。
3、承担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责任。
4、负责安排乙方司机的现场休息场所和饮食问题。
5、甲方为乙方每月提供1个工作日的维修保养时间(累计14小时)。
6、进场后甲方提供安装所需的吊装设备(如塔吊或汽车吊),并配备1至2个架子工。入场前和出场前,甲方为乙方设备的进场或出场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条件,达到“进出无障碍”。
7、甲方按照乙方技术要求做好设备基础并在电梯基础旁(一般应在离基础4至5米处)设置50KW电源控制箱,应专箱专用,不得和其他设备混用。
乙方:
1、负责施工升降机的进出场运输、安装、维护、故障修理与拆除作业;负责该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对该作业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承担责任。
2、操作司机必须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
3、承担因司机违章操作、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的责任。
4、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和抢修。
5、司机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规定时间上下班。服务态度达到甲方满意。
6、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补充条款:
八、合同纠纷: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可由任何一方提请调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约地址: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种 类 数量 押金标准 计量单位 租金单价(元) 赔偿价(元) ∕天 13。00元∕m ∕天 4。00元∕只
应收押金(共计):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材料缺损的,赔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
十四、保证人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保证人执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型号:数量:
二、租赁期限(时间):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方式为月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元整(大写:元)人民币,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
五、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六、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设备撤离工地,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承租甲方以下设备,设备状况完好。
二、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交纳首付款元后,办理提货手续,自租日起每月向甲方交纳月租金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等款或终止合同,由次此产生的租金、运费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期收取租金,乙方应及时按约定支付,到期后不愿支付,视为乙方违约。机械设备租赁合同2、乙方应正确、合理地使用机械设备、承担设备燃油,并承担劣质燃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机械设备有监督使用权,但不得干涉乙方在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情况下正常使用,不得非法开采,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设备转让,抵押或在设备上增、拆任何零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5、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机械设备,并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6、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及时收回设备,乙方应保证甲方安全撤回设备,如不能保证,乙方应支付租金,承担设备缺损。
7、翻斗车在工地的生活费,四台车共计叁仟元(包括挖掘机2名驾驶员),其中床板、行李、帐篷及锅灶由甲方解决。
8、甲方车辆必须听从乙方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如不听从指挥或不按时上下班等,由乙方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贰佰元整。若屡次不改,乙方有权将车辆开除。若在现场发生打架斗殴处罚伍仟元。
9、进场前先支付每台车辆租金壹万贰千元整,每辆车每月租金为叁万两仟元整。伙食费共计叁仟元。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设备进场运输,若使用不足个月,乙方负担往返双程运费。否则甲方承担出场运费。单程运费元,乙方押返运费元。
五、维修费用
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配合维修,配件费由甲方承担,管理及指挥不当造成的修理费用(包括配件)均由乙方承担。
六、机手责任
1、每台设备配机手人,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工地各项制度,未经甲方同意,机手不得在工地借款。
2、机手只负责正确操作与保养设备,不承担工程技术责任。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第三款规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2、《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合同终止。
九、纠纷,争议的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和解;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在甲方所在地进行。
十、结算方式:
1、设备故障每台每月累计超过叁天扣除故障设备超出部分相应台班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方面的费用。每天工作小时,若使用不足,照常计算。超出部分按加班费计算,每小时元,机械维修时间为每月天,超出三天按月租金的计算扣除。
2、非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机,乙方应照常支付租金,合同规定中由甲方承担而乙方代付的费用,从租金中扣对。
十一、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执行中的补充规定作为合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公路段公里的工程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使用乙方自备机械设备,经双方协商按租赁对待,现双方签订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为明确和维护双方责、权、利,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质量,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机械性能必须达到施工的技术要求。机械设备每月有累计3天的'正常保养维修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工地情况安排),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3天)内恢复正常施工状态,否则,每超过一天甲方扣一个台班的费用,超过限定期限(一周)仍不能恢复正常施工状态,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且乙方要赔偿因停工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地点:公路段
三、工作内容:(填入机械设备需完成的土方、石方、混凝土、砂浆、桥涵、供料以及等具体内容)。
四、租赁时间:自年月日机械设备进场至年月日机械设备离场。
五、租赁费用(含税金):
1、计价方式:按台班费计价,每月每台工作时间为不低于330小时,不足时间要下月加班补齐,次月补不齐扣除相应台班费;
2、租赁费用的计量办法:以有甲、乙双方签字的甲方施工派工单为计量依据,(以工作台班×单价)。
3、租赁费用的支付:经计量结算后,租赁费按月结算给乙方的价款,剩余的%最后工程结算同时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机械设备撤走或转包他人使用。否则,结算时甲方按实际完成劳务工程量约定结算方式的60%结算费用。
4、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用: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在工地正常工作占合同工期3/5以上时间的条件下,甲方承担单趟进场费用,不符合条件的,进、出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六、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委托项目部管理租赁机械在施工中的使用并派技术人员对机械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劳务工作的返工。
(2)若甲方不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施工或放弃现场管理,甲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完成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必须返工。属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属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双方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计划管理,现场调度,负责乙方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作,对其人员和机械设备实施行政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行政管理和技术指导。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质量管理,对己完成的工作进行签认,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乙方的机械设备完好情况进行考察,达不到完好率要求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
(5)甲方有义务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并教育乙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由于乙方违规作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为按时完成和不影响甲方的工程进度,根据额定耗油量,乙方的燃油由甲方保障供给,乙方不得超出额定耗油量,超出部分从结算款中按供应价递增%扣除费用。
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按规定时间进场,主动配合甲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汽、柴油不得超出机械额定耗油量,不得倒卖油料。月底甲方核算时,发现乙方机械耗油量与工作时间不符,超出机械额定耗油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给甲方赔偿5倍数的超出油量费用,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甲方不再结算费用。
(3)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润滑油料等各种费用,负责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机械设备的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各项工作。
(4)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违规作业,因操作不当损坏国家主要设施、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人身伤亡、其他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导致环保不符合要求等,其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乙方机械操作人员不属于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劳务人员,其报酬和伤、病、残以及医疗、劳保、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支付。
(6)租赁期内,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生活用具及其他用品等均由乙方自理。
(7)对机械车辆、维修时,前后50米分别放置警示标志。
八、特别约定
1、租赁期内,因雨、雪等自然原因不能施工,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以双方签字的书面文字材料为准。
2、本合同履行期满,因客观原因需要继续使用机械设备时,由项目部按工程需要通知机运材料科续签,费用由项目部结算。
九、本合同签订程序按劳务合同签订程序履行。工程完工并结清账务后自行失效。
十、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不产生口头约定。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机械
。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机械租赁期限:月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时(只限制在乙方已投入工程,但工程需要增延长期期限时);乙方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时(只限制在乙方投入新项目情况时);
1)甲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及市场价格变化外,不得提出异议的,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乙方应需要提前15个工作日前通知甲方,给予甲方提供筹措设备的时间,并通知日起 12个工作日后签订延长合同。
3、如租赁期未满,乙方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付租金给甲方。
4. 如租赁期未满,因甲方提前中止合同而导致的乙方所有损失费由甲方全全负责。
第四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
1、租金按月计算:机械名称: 挖掘机 ,每台租金人民币元/月,在合同期内不足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在合同期外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每天工作时间为小时/天,每月工作时数为元/小时计算。
2.支付期限:以足月月结方式进行结算、足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进出场费用
租赁机械进出场费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根据实际运输路程计算。
第六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甲方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机械型号向乙方移交租赁机械,乙方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2.法律法规规定须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挖掘机所需使用的挖斗及附属配件由乙方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
4. 每延长合同时,甲方应乙方的陪同下对挖掘机进行全方位检查。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由甲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方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并需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及设备操作人员2名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3)因甲方人员操作引起的设备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起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甲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4)甲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5) 由甲方负责设备操作人员2名的工资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2)乙方应负责承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毁损丢失的,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与机械使用规定管理使用承租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4)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机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乙方应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由甲方对机械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6)甲方挖掘机工作所需的柴油由乙方负责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和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达不到乙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就造成的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其他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共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议妥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装载机
规格型号:LG850
数量:壹台
技术状况:良好
生产工厂:上海龙工机械有限公司
出厂日期: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第三项目部施工工地,用于柴二隧道出口DIK193+095路堑土方施工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1、甲方仅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收益权。
2、乙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四、设备司机配备及工资标准
乙方为该设备配备司机壹人,由乙方负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3200元,食宿由甲方负责。
五、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此土方工程结束止。
六、租金标准及结算方式
按天结算:每天为10小时=600元
七、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乙方负担,设备安装、拆卸费由乙方负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油、附属油费用由乙方负担,燃油费用由甲方负担。
3、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费(不含日常保养和故障保养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确保设备完好。
4、其它约定
八、甲方责任
1、安排技术人员负责指挥设备施工作业及交底;
2、合理安排设备施工,保证承租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变更施工地点;乙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甲方应提供方便;
九、乙方责任
1、保证租赁给甲方的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手续完备,起重设备应提供合格年审资料,保证设备在租赁期内正常施工。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司机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还应按《劳动法》及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自觉遵守甲方各种管理规定,因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负。
十、纠纷解决方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青岛)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印章即生效,待结算后此合同即终止。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批租赁机械
第二条使用地点:以甲方实际项目所在地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租赁期满,甲方应将设备完好无损地移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甲方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一周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拥有租赁机械的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进或增加其他物品,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将租赁的机器转租给第三方,必须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设备租赁费计算如下:月租金每月计算结算一次,机械月租金如下:
2.租赁时间按月计算。租赁期内每天平均工作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机班(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班次视为加班,加班的租赁费按每月额外班次数计算。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收到甲方保证金10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应在支付定金后办理交付手续。租赁期间,保证金不得用作租金。租赁期满后,保证金余额应在扣除租赁机械的应付损害赔偿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在交货地点将租赁机械交付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如果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条件导致租赁机械的交付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小时内到交货地点对租赁机械进行验收,同时在签字盖章后将租赁机械的验收证书交给乙方..
3.如甲方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验收,则视为乙方已完整完成甲方对租赁机械的验收,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租赁机械的验收证书..
4.如果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有任何不符、缺陷或瑕疵,属于乙方的责任,甲方应在交货日且不迟于交货日后3天,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上述情况,乙方应负责处理;否则,应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正常维护一般不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免交相应天数的租金。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非法使用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维修费用(如未按时加油、违规操作等)。)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或承担设备运行所需的燃料和动力。
3.租赁期内,乙方操作人员受甲方统一指挥,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违反。但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的指令。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承担
租赁机械的运费由甲方承担..入场费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损坏和损失
1.甲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租赁机械损坏(正常损失除外)和损失的风险。
2.当租赁机械损坏或丢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一)将租赁机械恢复或者修理到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机械型号、性能相同的零部件或附件,使其正常工作;
③当租赁机械损坏或丢失到无法修复的程度时,甲方应赔偿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当甲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于当日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3.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要求甲方及时付清房租等费用,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及争议解决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损失或不能正常履行,守约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收到此类信息的一方应在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3天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提交书面信息的一方的请求。守约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后3日内未向对方提交书面资料的,视为放弃对违约方的索赔。
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陕西省Xi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在本合同中,除指定的手写部分外,其他手写的涂改、增删无效;如果有什么确实需要补充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完全理解和掌握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受本合同的完全约束。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的月租金或首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工程机械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租赁设备如下;
二、计算支付
1、租赁费用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号为结算支付日期,所结算和支付的费用为上月的租赁费用,甲方以转账形式结算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提供发票。
2、结算时,乙方凭甲方机械管理部门提供的机械运转记录和罚款记录到合同部进行结算。
3、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三、甲方负责燃油费用和机械操作员食宿,乙方负责其他全部机械日常费用。
四、乙方必须配备两名机械操作手24小时听从安排,乙方机械必须保证保险手续齐全(含司机保险),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在安全的情况下服从甲方指挥调配,
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停放,否则出现一切机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例如油料丢失,机械扳手部件丢失等)。如有不听从安排的,每次事情节扣除相应租金。
五、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因机械性能不好,影响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机械或将所租用机械退租。机械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能超过2天,超出两天扣除超出天数租金。
六、因地震、降雨、灾害天气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按天扣除租赁费用。
七、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九、补充: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账号 开户行:
联系人电话:
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用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乙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人,由方负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元。方负责操作手的劳动保险费用和工作时间内的'人身伤害事故,操作手在工作中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由方负担。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按以下第方式:
1、设备租赁按台班计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如在租赁期限内在施工地甲方已完成了生产任务,或甲方与建设方终止了施工合同,甲方按使用时间向乙方交付租金。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元/月/台,元/天/台,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单价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每月按月租金的%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剩余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3、设备的租赁费按工作量结算,工程量单价,(一次性包死价元大写整)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方负担,退场费由方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天通知乙方。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负担。
3、在租赁过程中,承担设备易损件(如刀头、刀库等)的所有更换费用。
4、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和配料费用在元以下的由负担,维修费用在元以上的由负担,所付费用以乙方机手签字为准,由乙方负担的部分从乙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5、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停工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如不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内修复,乙方应更换同质设备替代,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及零部件损坏,费用由甲方负担。
6、在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和规章制度,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乙方机手不得拒绝甲方要求的连续施工。
4、乙方机手应严格、真实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天将此表交甲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如发现乙方机手虚报工作时间,除扣除虚报的租赁费用外,处以虚报费用3倍罚款,从结算中扣除。
5、乙方机手消极怠工或工作效率低于平均水平的,甲方可以停付或折扣支付期间的相关费用。
八、甲方的基本责任: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交纳租金。
3、甲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3、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或停机。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以日租方式租用甲方下列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型号、单价等详见附表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日租单价操作手姓名及联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支付方式:
1、设备租赁期限:乙方根据实际临时租赁、
2、租金计算:乙方根据双方书面签认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3、税金:租费价不含税金、
三、租赁设备的进出场验收
设备进场前由甲方加满油,退场由乙方负责加满;若甲方未加满,乙方负责加满,并按加油量及费用加计10%的管理费在甲方租费中扣除、
四、运输、使用、维修、保养、燃油费用
1、机械进出场费由甲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负责设备进出场安全、
2、乙方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正常运转所需的燃油、
3、所有的修理、保养、操作手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况良好的设备,外观整洁,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2、每台设备配备一名具有操作资格证、技术水平达到中级以上、身体健康的操作手、严禁派遣学员、学徒上机,一旦发现,乙方有权按200元/次在租费结算时扣除、
3、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手必须服从乙方统一管理,遵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调度、指挥,保证随叫随到,按要求填写乙方提供的《设备运转记录单》并交乙方,遵守乙方的管理法规及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若甲方操作手不服从乙方指挥,违章操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手或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第三方损失〕、
4、甲方设备应停放在乙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派人负责看守;否则,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看护,并保证甲方操作手的正常作业安全、
2、乙方应及时支付甲方租费,租赁结束后不得滞留甲方设备、
七、违约责任
1、租赁设备未能按时到场,甲方应向乙方赔付与违约期租费等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设备,应向甲方赔付与违约期租费等额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约定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公路段公里的工程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使用乙方自备机械设备,经双方协商按租赁对待,现双方签订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为明确和维护双方责、权、利,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质量,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机械性能必须达到施工的技术要求。机械设备每月有累计3天的正常保养维修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工地情况安排),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3天)内恢复正常施工状态,否则,每超过一天甲方扣一个台班的费用,超过限定期限(一周)仍不能恢复正常施工状态,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且乙方要赔偿因停工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施工地点:公路段
三、工作内容:(填入机械设备需完成的土方、石方、混凝土、砂浆、桥涵、供料以及等具体内容)。
四、租赁时间:自年月日机械设备进场至年月日机械设备离场。
五、租赁费用(含税金):
1、计价方式:按台班费计价,每月每台工作时间为不低于330小时,不足时间要下月加班补齐,次月补不齐扣除相应台班费;
2、租赁费用的计量办法:以有甲、乙双方签字的甲方施工派工单为计量依据,(以工作台班×单价)。
3、租赁费用的支付:经计量结算后,租赁费按月结算给乙方的价款,剩余的%最后工程结算同时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机械设备撤走或转包他人使用。否则,结算时甲方按实际完成劳务工程量约定结算方式的60%结算费用。
4、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用: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在工地正常工作占合同工期3/5以上时间的条件下,甲方承担单趟进场费用,不符合条件的,进、出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六、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委托项目部管理租赁机械在施工中的使用并派技术人员对机械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劳务工作的返工。
(2)若甲方不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施工或放弃现场管理,甲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完成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必须返工。属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属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双方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计划管理,现场调度,负责乙方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作,对其人员和机械设备实施行政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行政管理和技术指导。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质量管理,对己完成的工作进行签认,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乙方的机械设备完好情况进行考察,达不到完好率要求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
(5)甲方有义务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并教育乙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由于乙方违规作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为按时完成和不影响甲方的工程进度,根据额定耗油量,乙方的燃油由甲方保障供给,乙方不得超出额定耗油量,超出部分从结算款中按供应价递增%扣除费用。
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按规定时间进场,主动配合甲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汽、柴油不得超出机械额定耗油量,不得倒卖油料。月底甲方核算时,发现乙方机械耗油量与工作时间不符,超出机械额定耗油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给甲方赔偿5倍数的超出油量费用,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甲方不再结算费用。
(3)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润滑油料等各种费用,负责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机械设备的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各项工作。
(4)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违规作业,因操作不当损坏国家主要设施、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人身伤亡、其他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导致环保不符合要求等,其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乙方机械操作人员不属于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劳务人员,其报酬和伤、病、残以及医疗、劳保、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支付。
(6)租赁期内,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生活用具及其他用品等均由乙方自理。
(7)对机械车辆、维修时,前后50米分别放置警示标志。
八、特别约定
1、租赁期内,因雨、雪等自然原因不能施工,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以双方签字的书面文字材料为准。
2、本合同履行期满,因客观原因需要继续使用机械设备时,由项目部按工程需要通知机运材料科续签,费用由项目部结算。
九、本合同签订程序按劳务合同签订程序履行。工程完工并结清账务后自行失效。
十、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不产生口头约定。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严守合同、信誉至上为准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下列表中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的租赁物资租赁给乙方使用,其租赁数量以甲方收、发货明细表实数为准,租金计算以收、发货明细表或出库单、花码单签收时间为起止时间。
1、所租物资须按每米钢管配一套扣件进行配套。
2、赔偿费如不执行上表单价,结算时钢管可按重庆新生机电有限公司(即二监狱)销售价赔偿,损坏扣件按市场价赔偿,运费、下车费则按实际结算。
第二条乙方所租上表物资,须向甲方提供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担保书)、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租赁物数量的多少向甲方缴纳押金元(大写:)。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计利息,办理结算时在完清各项手续后方能退还。
第三条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乙方当时单个工程结束时间。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30天)计算,一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三天不计租金外,其余照计。
第四条乙方每月底必须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清当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的各种物资,原租金、赔偿费、上下车费,乙方应按实支付。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出库的物资应进行当场检查验收,凡不符质量标准的物资应当场拒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应在每月底前按时支付租金,反之则从次月起每天按应付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赔偿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转借、转租甲方物资,一经发现,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赔偿。
2、租赁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如钢管压扁、断裂、孔洞、反翘变形、扣件破裂、缺损以及改变原样物资规格、尺寸等)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物资约定赔偿价格赔偿或按归还当时的市场价赔偿。
3、租赁物资送还时,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金额向甲方赔偿一次性维修费(如除锈、清污、机油、防锈漆、人工费及原材料费等)。
4、乙方未还清所租物资前,不论使用与否,均视为在租,不能中断租金,须续算至还清甲方物资或照价全额赔偿其短少数量后为止。
第八条乙方提货或返还物资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自提或交还,其上、下车搬运费按每吨钢管元,扣件元,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更改之处需经双方签章认可,否则无效。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用于。
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为:
设备型号数量产地编号现值租金/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自年月日起租用甲方机械设备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未续签合同也未退还机械设备,视甲方继续租用机械,本合同除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外,其他条款继续生效,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关系,并收回机械。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每月为(大写)元(小写)元,按月计算,每月提前五天支付。对首月施工不足月的按月计算租金,末月施工超过25天(含25天)以足月计算租金,未超25天则按日计算租金,每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每小时租金按月租金除以240小时计算。
3、如因乙方或工地施工方或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或者工作时间减少等原因,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外,皆不影响租金的计算,乙方仍要依约支付租金。
4、租金付款方式为:①现金;②现汇。甲方收到后开收款收据。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及时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承担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及辅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一次需更换的零配件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租金不予扣减。如超过三天,超出的天数不计算租金,但必须有甲方机手(操作手)的签认可。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5、机械租赁期间,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移工作地点。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运输方式及运费的承担
1、乙方指定运输方式为:①汽运;②铁运。
乙方租赁甲方机械,如租期不足个月,乙方承担双程(进场及返程)运费,如租期在个月以上,则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即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约定交付租赁机械,并在租赁期限内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2、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限不被第三人主张权利。
3、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由方负责承担。机械操作手不承担施工技术责任,但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按乙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4、乙方支付全部的租金后,甲方应提供在其所在地开具的的应税发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在租赁期间,本合同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在占有、使用租赁机械期间,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风险和责任(如查封、扣押、被盗、被损毁、灭失或乙方包括工地施工方指挥有误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被盗、被损毁、灭失的应按机械的购买价格予以赔偿)。租赁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有权按约定的方法、地点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设备进退场时,乙方应提供无偿的人工机械服务,退场时必须给甲方签署设备退场证明。若乙方未履行签手续,退场时间则以机械操作手或运输单位(运输司机)确认的退场时间为准。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上增加或拆除零部件。
5、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借款给甲方机械操作手,否则甲方概不认可。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租赁物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机待款,但停机期间仍然计算租金。如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停机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甲方除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转租期间的租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转租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4、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违法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反,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由乙方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支付完毕。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则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逾期五日仍未付清所欠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归还租赁机械,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返程运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如因乙方欠付租金而产生纠纷,则甲方所聘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