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转让合同15篇
【前言】下面是热心会员“bengluhuan”分享的版权转让合同15篇,以供参考。
甲方:全部署名作者(下同)
乙方:《》编辑部
第一条
甲方的论文文题“”(稿件编号:)经专家审理和修改后,拟安排在《》发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方能刊出。
第二条
自签署之日起,甲方将上述论文的版权(包括各种介质、媒体的版权)转让给乙方,并同意该作品被国内外相关文摘与检索系统收录。本文在《》发表后,由乙方一次性酌情给付稿酬,以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
第三条
本作品发表后,作者享有除版权以外的.其他所有权。甲方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年月和卷期。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编辑部书面同意,编辑部支持这种汇编活动。
第四条
本作品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编辑部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
作者承诺:本文是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抄袭问题,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两投;本文内容无泄密之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本文一旦出现上述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若有作者的增减或变更,需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许可信。
第六条
作者同意本文在“”(栏目名称)栏目中发表。
第七条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稿酬、审稿费等劳务开支时,必须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务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发放!若文章发表后的3月内,收不到稿费汇款,请与我们主动联系,逾期不补!
第八条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章:(盖章)
年月日
稿件题目:
甲方:稿件全体作者
乙方:《》编辑部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2. 保证文中无政治错误,无政治、军事和科学技术泄密情况,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盖章证明)。
3. 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4. 由论文的通讯作者(未标注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其他出版费用、处理单行本及稿酬等与稿件有关的所有事宜。
5. 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6. 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生物多样性》编辑部。
7. 通讯作者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无误。
8. 支付版面费。
9. 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pdf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编辑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网址:
10. 请全体作者认真阅读本协议书后签字,并请注明作者序号(如:1.××2.××)。
乙方(《》编辑部)的义务及责任:
1. 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对文章的改动需征得作者同意。
2. 文章正式发表前给作者寄送或传真校样。
3. 文章发表后赠送当期刊物1本,单行本份。如需加印,作者需支付印刷费人民币元/份。
4. 文章发表后个月内将稿酬及版权转让费(合计元/印刷页)一次付清。
上述约定在稿件正式受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拥有著作权之(剧本)转让予乙方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剧本
第一条转让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完成时间:
4、剧本是否发表:
5、首次发表国:
6、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1、剧本
2、作者国籍:
3、著作权所有人为:
①
②职务作品(剧本)所有人:
③受让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注: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甲方转让地位
甲方转让地位为:
1、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2、委托转让人;(注:附委托书)
3、再转让人。(注:附转让书)
第二章转让权利
第四条转让权利种类
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将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转让予乙方。
1、全权转让:
除署名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利。
2、非全权转让:
甲方转让乙方以下权利:
[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为:
1、永久转让
2、非永久转让(附期限或条件)年后收回。
第三章转让对价
第六条本合同采取第种方式支付剧本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3、基本著作权转让费+项目分成。
第七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为: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为:
第八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占总额 %;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费用为:占总额 %;
第九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转让费用为: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
第十条纳税
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得剧本转让费为税后款。乙方应为甲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四章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署名权
1、署名方式:
(注:编剧名字,排列次序)
2、署名位置: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增加编剧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二条荣誉权
1、如果该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分配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五章保证与承诺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年内使转让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乙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剧本交付
第十五条剧本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剧本著作权转让费后)
第十六条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地址)。
第十七条交付确认
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七章保密
第十八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特别约定
1、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1款约定,甲方有权选择剧本转让的地域范围;
2、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2款约定,甲方有权对所转让之剧本进行回购或依双方约定的相关条件将剧本收回。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1、剧本
2、作者国籍:
3、著作权所有人为:
①
②职务作品(剧本)所有人:
③受让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注: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甲方转让地位
甲方转让地位为:
1、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2、委托转让人;(注:附委托书)
3、再转让人。(注:附转让书)
第二章转让权利
第四条转让权利种类
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将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转让予乙方。
1、全权转让:
除署名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利。
2、非全权转让:
甲方转让乙方以下权利:
[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为:
1、永久转让
2、非永久转让(附期限或条件)年后收回。
第三章转让对价
第六条本合同采取第种方式支付剧本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3、基本著作权转让费+项目分成。
第七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为: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为:
第八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占总额%;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费用为:占总额%
第九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转让费用为:,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
第十条纳税
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得剧本转让费为税后款。乙方应为甲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四章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署名权
1、署名方式:
(注:编剧名字,排列次序)
2、署名位置: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增加编剧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二条荣誉权
1、如果该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分配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五章保证与承诺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年内使转让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乙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剧本交付
第十五条剧本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剧本著作权转让费后)
第十六条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地址)。
第十七条交付确认
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七章保密
第十八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特别约定
1、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1款约定,甲方有权选择剧本转让的地域范围;
2、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2款约定,甲方有权对所转让之剧本进行回购或依双方约定的相关条件将剧本收回。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关于需求的规定
甲方在发布需求,需求金额为:元,费用已包含 服务费用,需求时间从 。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确定乙方稿件为中标稿件,乙方有义务将稿件的源文件及生成效果图、设计思路或文字说明及时转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源文件后,将通过猪八戒网将赏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后续细化的设计;
3、甲方选中乙方的中标稿件并在猪八戒网向乙方支付赏金后,即拥有该稿件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权对已支付赏金的中标稿件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甲方上述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甲方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需求中确定的乙方中标稿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由乙方承担该稿件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中标稿件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中标稿件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稿件;
3、中标稿件应明显区别于中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各类活动或组织的标志;
4、中标稿件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稿件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专有权利;
5、中标稿件交付后,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中标稿件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
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即表示双方同意以上条款,同时接受猪八戒网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
2、如果甲方因该中标稿件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权利而遭到损失,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3、如果双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XX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附单位: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30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30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80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计,超过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计。字数以wor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30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年的月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字的以字计,超过不足字的以字计。字数以WOR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
1、甲方系在市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愿意购买本合同约定作品版权。
2、乙方系本合同约定作品的作者且完整、独立拥有作品的版权。
3、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约定作品版权的转让与受让合同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作品
(一)名称:《》,又名:《》、英文名称《》(以下简称“本作品”)。
(二)作品长度:共部分,共字。
(三)作品的形式为:。
1、小说。
2、散文。
3、连环画。
4、传记文学。
(四)本作品系由乙方单独直接创作,而非依其他原著进行改编或来源于其他作品。
(五)创作时间与地点:本作品由乙方于年月日在中国大陆创作完成。
(六)版权归属:乙方承诺,本作品的全部版权归乙方单独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且未设定质押等负担。
(七)本作品的公开性:属下列第种情形。
1、乙方承诺,在本作品转让给甲方前,自己未曾、也未曾授权他人对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在任何公开发表、内部交流的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且在本作品转让给甲方后,也不进行此类公开或发表本作品的行为,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2、双方确认,本作品已由乙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作品已由乙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二、转让与受让方式
(一)交付形式:乙方承诺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作品最终稿交付给甲方。
1、打印版、电子版本作品各一份,长度、字数等符合本合同约定。
2、对交付本作品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份。
(二)交付条件:乙方交付的本作品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本作品系由乙方单独完成作品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甲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前提条件、保证与承诺等。
(三)权利转移:
1、本作品的版权在乙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时转移。
2、甲方在受让本作品版权后,如决定对本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乙方应予配合。
三、转让价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作品的全部转让价款为:(税前/税后)人民币元,前述价款已经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全部义务的全部对价和费用,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款项或费用支付义务。
(二)转让价款支付进度为:
1、在本合同签署后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作为定金。
2、在本作品交付后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
3、在本作品交付且经甲方确认后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4、乙方收到上述各笔款项时,须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收据。
四、其他事项
(一)特别约定:
1、本合同签署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作品以任何形式公开、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2、双方确认,本作品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甲方取得本作品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
3、乙方保证:其创作本作品时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本作品中的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作品或甲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二)评奖:
1、甲方可以本作品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甲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2、如甲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按约向甲方交付本作品或甲方对本作品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乙方的原因、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甲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甲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六)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直以来,坚持原创文学发展的规范化、市场化。并致力于为原创作者提供良好的创作、刊发环境,提供应得的经济利益,尊重、保护作者的相应权利。基于以上的认识,甲乙双方就作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独家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通过互联网传播、刊载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授予乙方独家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以电子、数字格式或软件等形式传播、销售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非电子版的,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许可。相关事项见本合同第四章。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刊载到其它网站,不得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通过网络传播该作品。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的全部或一章、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以互联网方式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作品的情节、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甲方应积极完成作品的创作,并保证作品的质量。
第二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拥有对于作品的第一章第一条所述权利,并可以向第三方授予转载权。其他网络媒体如需刊登该作品,需经乙方授权。
第二条乙方可以通过行使权利获得经济利益,同时拥有因宣传、推广、学术等行为而无偿通过互联网、电子、软件等形式传播该作品的权利。
第三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对作品的优先非电子版出版权。
第四条乙方拥有对作品的改编权,改编后的版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因正当理由,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乙方应对作品积极宣传,积极为甲方联系非电子版的出版、包括报刊、杂志、实体书等。
第七条乙方可以通过在乙方网站独家刊载该作品的方式、发行电子书的方式以及其他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并依据具体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相关事项见本合同第三章。
第三章甲方的收益
第一条作品在乙方网站独家刊载,按乙方现行《作品稿酬说明》的标准支付稿酬。
第二条乙方对作品发行电子书,甲方获得销售额的40%作为报酬。
第三条乙方对作品采用其他方式获利,甲方收益由双方协商。
第四条作品稿酬支付时间、方式以乙方现行《》为准。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查询作品收益情况的网址或其他方式。
第六条乙方现行《》在乙方网站()公示。
第四章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
第一条合同期间,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一年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行使第二章第一条所述权利;已经在互联网刊登的章、已经发行的电子书或采用其他方式发行的章不予撤销。
第二条合同期间,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一年后,乙方可自由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失一方可以视损失的情况保留对对方的处罚程度,并有权利追究所带来的损失。
第二条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一方未遵守本合同条规的,另一方通知对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调未果后有权中断合同,并得到应有赔偿。
第三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除上述规定外,合同的终止须由双方同意。
第六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到期后个月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则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向后顺延年,直至有异议为止。
第八条以上条款为双方共同达成之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的解释权在乙方。
第九条本合约壹式贰份、拥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剧本
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
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
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6、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二、版权转让
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转让价款
1、价款总额:元(人民币)。
(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2、支付进度:
(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款项支付:
(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四、其他事项
1、特别约定:
(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2、甲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乙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3、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①甲方未能按约交付本剧剧本或交付剧本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另行给予宽限期内仍未交付或仍不符合约定时;
②如约定本剧剧本转让前未予公开,但实际上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已发生了以发表、出版等方式被公开或者发生被其他方已经或准备用于拍摄影视剧;
③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五、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2)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六、合同生效与文本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形式公演该作品;
4.以电影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诬告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作者):
乙方: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论文(以下简称“该论文”)
(1)唯一的'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
适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数额为人民币元。
7.该论文在乙方编编辑出版的《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额另行通知)并赠送样刊。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编辑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甲方(附单位: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的
(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4)网络传播权;(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30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30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80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计,超过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计。字数以wor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30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于山西农业大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剧本
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 》剧本。
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
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6、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 》改编剧本。
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二、版权转让
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转让价款
1、价款总额:元(人民币)。
(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2、支付进度:
(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款项支付:
(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四、其他事项
1、特别约定:
(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2、甲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 乙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3、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① 甲方未能按约交付本剧剧本或交付剧本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另行给予宽限期内仍未交付或仍不符合约定时;
② 如约定本剧剧本转让前未予公开,但实际上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已发生了以发表、出版等方式被公开或者发生被其他方已经或准备用于拍摄影视剧;
③ 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五、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2)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六、合同生效与文本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按<<>>规定,对出版的每篇论文均要求作者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请填好下列空格并签字后将原件寄回<<>>编辑部。在收到经作者签字的本合同后,论文方能正式出版。根据中国<<电子签名法>> 作者可选用电子签名方式签字,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本合同寄回编辑部。编辑部专用电子邮址为 .
作者与编辑部双方经协商,就在<<>>年度论文集上发表论文 (题目: ) 的版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作者保证上述论文是原着,以前从未出版过,也没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权。
2.如果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签字,签字的作者保证他(她)有权代表其他作者转让该版权。
3.作者允许编辑部使用上述论文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专有出版权、发行权指独家拥有以印刷品或光盘、数据库、电子书刊以及上网等形式出版、发行上述论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权利。不过作者在必要时仍享有在非纸化文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地为宣传科普知识或交流学术思想而转载本论文的自由。
4.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的规定,编辑部享有<<>>年度论文集和期刊整体的著作权,作者享有上述论文的著作权。
5.上述论文以电子书刊形式在<<>>年度论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编辑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国作者如方便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所签署的本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根据国际学术刊物的.惯例,<<>>对此一般不作严格要求。作者按中国电子签名法实行电子签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均按照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处理。
8. 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名:
日期:
立约日期 :
立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
(国内公司)
公司注册号码:
联络地址 :
乙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号码:
通讯地址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取得乙方名为《 》、《 》两部合共集电视连续集剧本 (以下简称“该剧本”)的拥有版权之电视节目在中国大陆之制作及发行权,现双方欲就版权的细则达成以下的协议:
(1)甲方获得该剧本的拥有在中国大陆的版权,全权处理该剧的“小说、电影及电视剧原著改编权”(以下简称为「是项权利」)并与乙方订立及签署本合约及其一切有关的文件。
(2)乙方为是项权利的拥有权。甲方欲向其购买是项权利,俾使甲方拥有是项权利及使用该剧的名称、改编该剧的内容和拍摄电视剧集、电影及小说等权利。是项权利的转让,甲方愿意支付总额人民币 万元正(¥,)予乙方作为取得该剧在中国大陆的版权。乙方已于合约书内表示同意是项权利的转让并接受该酬金作为的代价。双方同意酬金须于本合约书签署日起计天内支付。此外,乙方同意甲方因行使上述权利而制作的产品;其永久版权及因此而衍生的一切利益及权益只属甲方独有,与乙方无涉。
(3)乙方保证自合同签定之日三年内不会将《 》 《 》两部电视剧集的中国地区播映权销售于任何第三者在中国地区播映。如因此而使甲方蒙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乙方同意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宣称并无亦不会授权任何第三者享用甲方的部份或全部授权。
(5)乙方保证并无把上述权利用作任何借贷或抵押之用,或牵涉于任何财务安排及法律纠纷之中。倘甲方因行使或处置上述权利而蒙受任何经济的损失,乙方同意承担一切的后果。
(6)甲方可自由使用、处置、转让或授权任何第三者行使上述权利及自行与第三者订立任何条款。除此之外,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向第三者收取任何报酬或利益,与乙方无涉。
(7)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会与第三者订立任何条款导致甲方无法自由使用上述权利或于行使上述权利时受到任何限制或约束,或导致甲方须向乙方或第三者缴付除本合约书内第(2)条条款所订的酬金以外的任何费用、金额或负上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8)乙方同意倘有任何第三者侵犯甲方所获授的权利,甲方可自由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动,务以保障及维护上述权利,切因此而引致的费用须由乙方承担。乙方必会采取有效的法律行动以维护上述权利的完整性及独有性及在甲方的要求下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9)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及合理的协助,包括签发有关的授权书予甲方,俾使甲方可有效地行使上述权利及证明其为上述权利的及合法的版权人。并同意配合甲方在大陆的造势宣传。
(10)本合约书的内容必须保密,不许外涉予任何第三者。倘任何一方披露本合约书内任何保密内容予第三者,此举被视作违约论。违约者须承担一切的后果并赔偿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11) 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本合约书内的任何条款,并予接获另一方的通知要求履行有关的责任三十天后,仍没有作出任何补求,将被视作违约论。违约者须承担一切的后果并赔偿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12)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书的订立,解释及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不可撤销地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的.排他性司法管辖。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