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摊位租赁合同【精彩13篇】

2023-07-28 16:28:58合同

摊位租赁合同【精彩13篇】

  摊位租赁合同是一种合法文件,用于确保租赁双方在摊位使用和租金支付等方面达成明确的约定和规定。本文是热心网友“sihzr5”分享的摊位租赁合同【精彩13篇】,供大家参考。

摊位租赁合同

摊位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产品经营场所。

  2、甲方负责在经营期间的水电畅通。

  3、甲方负责当天经营结束后的垃圾清理工作(不包括乙方摊位卫生)。

  4、甲方提供给乙方所经营产品顾客的餐位和部分相关器具。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经营人员和辅助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店内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时上下班。

  2、乙方应对其人员加强劳动安全教育,避免事故发生。

  3、乙方人员应自觉维护经营秩序,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捡到丢失物品要交给饭店处理。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在经营期间的公关招待活动,签单按照50%结算。

  三、摊位租赁费用

  双方约定的乙方经营项目及品种为:,场地经营租赁费元,协议保证金元。租赁费和保证金缴纳完毕后乙方享受该租赁权益。

  四、项目经营期限

  双方约定,在20年度内,该项目的租赁期间为甲方的实际经营期间。

  五、乙方聘任人员与甲方的关系

  承租期间,乙方可自主招聘所需的辅助人员,该辅助人员不是甲方的员工,与甲方没有劳动关系,不享受甲方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损失补偿承诺

  乙方承诺,其在经营期间的行为、服务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损害的,均对甲方进行全额补偿。

  七、协议解除、终止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

  年度经营期间届满,协议自动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东罾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摊位农贸市场交易区号摊位,具体位置以商户与市场协商的具体位置为准,面积㎡,市场规划要求经营范围 。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1、租金为人民币(小写:)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逾期缴交的按日追加的违约金。

  第四条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更换、改建、扩建

  (一)市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以配合。

  (二)乙方应自觉爱护好市场设施,期满交接时乙方应保证租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租赁物附属设施属容易损耗的(如光管、灯炮、消毒灯、灭蚊灯、排气扇、漏电开关、水、电开关、水表、电表、支管线、灭火器、门锁、铺位的卷闸的小修等),其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场内(含商铺内)拉接水、电和增设负荷。乙方如需对铺位进行装修、改建、扩建或增设负荷,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届满或乙方中途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时,乙方增设的设施不能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如将租赁物及设施(含增设设施)损坏、毁坏,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五条摊位的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摊位。如私自转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证金甲方全部扣除。

  2、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必须经甲方签章方为有效),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

  第六条摊位的调整

  在市场运营过程当中,甲方对乙方均不做任何独家经营以及严格经营范围划分的承诺,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无理纠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终止协议。如因市场需要甲方对摊位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扩充摊位的行为甲方无需向乙方通知,扩充摊位数量的行为乙方也无权过问。调整摊位,乙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七条广告宣传

  市场内建筑物即附属物属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场内张贴广告,如需做广告宣传申报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策划进行制作,进行区域内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物业管理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暖、卫生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1、电:市场内有分支电表的商户,电费按照每月电表实际用电度数1元计算由甲方管理人员收取;没有分支电表的商户按照每月甲乙双方均认可的用电数估值1元计算由甲方管理人员收取,副食、面点、蛋糕区柜台电费按10元/月每节柜台收取。

  2、水、暖、卫生费、治安费:一次性缴清。

  第九条管理保证金

  摊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管理保证金元。在租赁期内,管理保证金由甲方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规章制度和市场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的保障。

  下列情况下,甲方可有权自行动用保证金进行处置或者处罚:

  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违反市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者损坏市场设施以及市场设备的。甲方使用管理保证金先行处置或者处罚后,可以要求乙方在日之内予以补足。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5)制止乙方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部门规定的卫生、工商、税务等营业证、照,但是办证费用及日后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确保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3)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4)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5)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成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甲方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有权了解物业管理、管理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2、乙方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甲方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消防安全的学习,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不得销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甲方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电器具,必须先经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并自觉遵守市场用电管理规定。

  (4)乙方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5)乙方从事批发经营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货者出具销售票据和其他有关凭证,并进行台账登记备查。

  (6)乙方要及时记录商品准入台帐,记录完毕归档的台账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托甲方代为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7)自觉服从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商品质量的抽检。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乙方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8)不销售、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9)乙方应服从管理方对商品划行归类的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圈内货物陈列有序,保持摊位内部卫生,不在摊台衬垫杂物,不占道经营,不在摊位内及周边乱贴吊挂个人用品及杂物。

  (10)乙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

  第27条要求。

  第十二条责任的划分

  1、因供电部门检修或者调度造成市场停电所导致的乙方经营或者商品受到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经营者乱拉电线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因经营者忘记关水龙头而导致自己或者其他商户受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多次违章屡教不改,不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甲方有权擅自将其清除出场,摊位另行安排,所有后果乙方自担。

  5、乙方不按期缴纳租赁费、税费、电费、水费、卫生费、采暖费、治安费超过规定期限半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停业以及搬出市场。

  6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乙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7摊位交付后1个月内,乙方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累计停业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时间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证照,或拒不执行出租方正当管理要求的,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摊位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因过错造成摊位严重毁损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0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市场内经营商品陈列、圈内货物摆放、占道经营、摊位卫生的统一管理,经甲方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承租方不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擅自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对严重失信经营者或者信用低下经营者,取消其下年度入市场经营资格。乙方被行政管理部门年度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列入市场经营者黑名单的,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市场。

  14、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5日内搬出全部物件,如乙方逾期5天内仍未搬出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自愿交由甲方处理。因乙方逾期不搬迁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5、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其他

  (1)卖熟食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的商户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制定并且张贴明示的各项市场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守。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滨海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菜市场摊位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摊位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设施为电表、开关、插座、砖混瓷砖贴面柜台。经营项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合同签订5日内交付摊位。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租金为每年交付(大写)叁仟元整,(¥ )。交付时间及方式为租期开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时缴纳水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共计 元/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市场开办者的规定,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甲方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15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将经营过程中长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点。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私自扩建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摊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

  8.乙方经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城农贸市场聚格。

  9.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先行赔付保证金:

  1.合同签订5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先行赔付保证x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证金:

  (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甲方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乙方应于5日内补足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场地、用水、用电、用暖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损失,乙方乱扔垃圾甲方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罚20-100罚款。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5.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10日内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证照的;

  (2)违反市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电、暖等费用的;

  (4)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的;

  第九条 续租:租赁期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共x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写: );由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2.摊位需要的水、电、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甲方负责联系商场安装维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上述设备除电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外,其它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及政府部门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费、卫生费等管理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并支付乙方搬迁费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

  4、若租赁期内遇政府强制拆迁或商场歇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市场内楼厅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期限为年。即自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和优惠办法

  1、租金每月元,共计元,交纳时间。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二00年月日前一次性缴付一年的摊位租金,甲方按该摊位年租金给予一次性优惠%,实际缴付金额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经营公约等,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

  2、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3、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甲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须于天内誊清摊位。甲方尽量给乙方重新安排摊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视调整后摊位实际状况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则由甲方退还乙方从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摊位租金。租金退还计算方式为:按乙方所缴付的实际租金除以合同规定的承租天数,乘以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天数。

(二)甲方义务:

  1、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提供经营必备的后勤保障设施,如通风设备、照明灯光等,并逐步改善经营条件。

  3、对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

  4、维护市场内经营秩序,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

  2、服从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租金%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摊位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商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及租赁物业位置及用途

  1、甲方为本合同租赁物业之所有人,乙方为一独立,合法的经营人。本合同之租赁物业为商场内分隔的商铺摊位(以下简称租赁摊位)。

  2、甲方将位于本商场内层号共平方米的商铺摊位及附属经营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积含公摊面积20%)。

  3、乙方约定经营品种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牌,乙方必须具有经营该产品的合法资质,授权书及相关证照。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的交纳期限。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项下租金及总额为拾万仟拾元/年(¥:/年)。

  2、商铺摊位租金缴纳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三个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使用的电费。暖气费。空调费等费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赁面积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将当期应交水费,电费。管理费 元/平方米及 员工工资等费用交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加纳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元整(保证金不计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xx精品家具城管理条例》、积极承担经营者的义务。如违反上述义务有下列行为所产生的罚金、费用等有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1)、因乙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致使消费者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2)、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权利人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3)、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违反本商场约定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应承担罚金的。

  2、甲方根据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须在五日内将保障金补至原数额。

  3、合同终止后满一年,未发生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待乙方与权利人妥善解决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须遵守的真个商场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商场运作状况时调整租赁商铺摊位的租金。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及《xxx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罚款、留置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摊位并不承但任何责任,不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与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违法活动,经书面警告仍不纠正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延迟、拒交商铺摊位租金、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手续私自出租、分租、转让、转借、互相交换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为前述行为的。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乙方擅自停业持续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业15日以上按《xxx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5)、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计量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称,或有其他使甲方声誉、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

(7)、乙方对租赁物业造成较大损失的。

(8)、乙方违反《xxx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面积部分的商场治保、安全防火以及卫生保洁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设置集中用水处,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摊位处,违者必须自行拆除,经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排接用电线路至乙方摊位处,在乙方租赁区域内,乙方可自行排接用电线路,费用自理,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路安装规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经营权利,负责维护商场正常的营业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况下,甲方对商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均有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乙方营业间进行检查、维护和改建。(紧急情况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赁商铺租金、广告费、赔偿款等相关款项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货物、产品行使留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个月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xxx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晋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摊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 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详见 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每年日前向甲方缴纳年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

  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甲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户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双方确定后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4.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于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甲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 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详见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每年日前向甲方缴纳年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甲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户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双方确定后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4、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于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甲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滑县道口镇 路中段路南 电器商场(详见 电器商场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十个月,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铺位等级、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租赁铺位等级、面积及每月每平方 元的价格,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总租赁面积十个月 的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为统一商场整体形象,有利乙方经营,均委托甲方统一管理,乙方雇请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奖金(不包括销售提成),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预交甲方,由甲方据《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减、代为发放、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贬低、诋毁其他商户品牌、信誉的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不得与先期经营的品牌商户进行同类品牌竞争,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承租商铺之后不得无证经营,应持有或办理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对商场内自己聘用或委托参与经营的人员和财产应自行办理相关的人身和财产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场和其他商户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现有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经销的商品应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和“三包”的相关规定、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应按商场统一规划的经销品牌、项目区域,专一经营电器及附属配套产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9、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租赁面积前三个月的均价于每月的20日前预缴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甲方审核同意可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4、乙方及其雇请聘用人员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或见证律师调解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律师见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夜市摊位出租给乙方该摊位长度2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为一年元(¥)元整。

  第四条:租赁摊位的用途,乙方向使用承诺租赁摊位仅作为经营小吃产品的摊位使用。

  第五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承租摊位。由此造成的第三人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承租,乙方对现承租房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一律不回收摊位。如果乙方租期已满提前需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由自己负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

  乙方 :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号摊位,面积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月年内出现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四、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摊位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号摊位,面积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