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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间出租合同【15篇】

2023-07-27 19:22:10合同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15篇】

  【简介】房屋居间出租合同是指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作为双方之间的中介,居间方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的合同。本文是网友“qianditan”整理的房屋居间出租合同【15篇】,供大家阅读。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市建设路100号综合楼南侧东数第

  5、6间营业房租赁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承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二、转让费10万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内空调、电脑、摄像头、灯具等电器归乙方所有,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是16万元年,由乙方每年月日前,月日前分两次交清。年月日始,房租每年万元。

  三、甲方在承租期内,必须保证乙方所租房屋正常经营使用,因甲方个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应赔偿乙方转让费,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保证乙方所租赁房屋水、电的正常使用,水电费由乙方交纳。

  五、该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可转让和转租该房屋。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装修事项,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主墙,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

  八、乙方于年月日起承租该房屋,之前甲方所有的债务和经营纠纷事项与乙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20天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设备严重毁坏的。

  4、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追回剩余房租和转让费: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使用出租房屋。

  十、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乙方返还房屋的时间是: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房屋,如承租人继续使用,需提前月续签合同并交付租金。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出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

  乙方:年月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出租房屋情况:

  地址:

  面积: 年代: 朝向: 产权证号码:

  电表:总 峰 谷 水表指数: 煤气指数:

  室内设施: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出租前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甲方承担。

  2、出租价格 元/月.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计 个月。物管费用 。 乙方在出租期限内每 个月一次性付给甲方房租及物管费用 ,且提前 天交付下次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房租押金 元。(到期验房、结算各项费用后多退少补)。

  3、出租期限内,乙方保证上述房屋内装潢及室内设施的原样性,不能改动室内的建筑结构及固定设施。如需改动应得到甲方许可。合同到期乙方装修的固定设施不得拆走及损坏。

  4、出租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约定的出租价格,乙方不得转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5、出租期限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及时交纳。

  6、出租期限内,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利用此房从事违法活动。

  7、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国家拆迁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须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清楚。

  8、出租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条款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一个月出租价格的违约金。并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合同到期不论续租与否甲乙双方均需提前 天 通知对方是否续签。

  10、备注:

  11、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经济往来另以字据为证。

  甲方(签章):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租赁乙方产权所有的房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同概况房屋地点:房屋面积:房屋自然情况:物品明细:

  二、合同期限房屋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相应权利义务。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合同金额:房租款为每月元;每年元。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用乙方房屋使用权,使用期间,不对房屋内部框架结构做实质性改动,在正常使用磨损情况下,合同到期尽量保持房屋原样将房屋交还给乙方。

  2、甲方对租用的庭院将进行统一规划平整。

  3、在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在租用期间如发生人为灾害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支持并同意甲方对房屋统一规划。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继续租赁,则甲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他人。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双方可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注:如有延期,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租金。)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X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房产性质,证号为。该房屋抵押情况:。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水表:。电表:(其中峰数:谷数:)气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元大写。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元大写。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及编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及编号

  居间方(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徐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转租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租赁用途及房屋修缮

  (一)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范围是 :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房屋租金 (□年∕□月)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四)甲方或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钥匙)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垫付的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可以凭相关票据向对方进行结算。

  第八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的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如实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事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 元 (大写: 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乙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三)甲乙双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总和不应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十条 房屋返还

  (一)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二)乙方添臵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办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应通知乙方在一定时间内前来处理,乙方不来处理或者同意甲方处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适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损坏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适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居间服务费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者乙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 。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丙方应当到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四)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部门补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无权代理

  甲方或者乙方由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代理人应在被代理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与对方确定本协议具体条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书面追认的,对对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存档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日期

  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客服(投诉)电话

  联系地址

  营业地址

  经纪执业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产权证号(其他权属证明):▁▁▁▁▁▁▁▁▁▁▁▁▁▁▁▁▁▁▁▁▁▁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该楼房总层数:▁▁▁▁▁▁;本套房屋层数:▁▁▁▁▁▁▁朝向:▁▁▁

  户型: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

  月租金标准:▁▁▁▁▁▁▁▁大致租期▁▁▁▁▁▁▁▁

  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具体为:▁▁▁▁▁▁▁▁▁▁▁▁▁▁▁▁▁▁▁▁▁▁▁▁▁▁▁▁▁▁▁▁▁▁▁▁▁▁▁▁▁▁▁▁

  有线电视接口□;防盗门□;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空调□;上下水□

  家具清单:▁▁▁▁▁▁▁▁▁▁▁▁▁▁▁▁▁▁▁▁▁▁▁▁▁▁▁▁▁▁▁▁▁▁▁▁▁▁▁▁▁▁▁▁▁▁▁▁▁▁▁▁▁▁▁▁▁▁▁▁▁▁▁▁▁▁▁▁▁▁▁▁▁▁▁▁▁▁▁▁▁▁▁▁▁▁▁▁▁▁▁▁▁▁▁▁▁▁▁▁

  电器清单;▁▁▁▁▁▁▁▁▁▁▁▁▁▁▁▁▁▁▁▁▁▁▁▁▁▁▁▁▁▁北京市房屋出租居间合同▁▁▁▁▁▁▁▁▁▁▁▁▁▁▁▁▁▁▁▁▁▁▁▁▁▁▁▁▁▁▁▁▁▁▁▁▁▁▁▁▁▁▁▁▁▁▁▁▁▁▁▁▁▁▁▁▁▁▁▁▁▁▁▁▁▁▁▁▁▁

  其他:▁▁▁▁▁▁▁▁▁▁▁▁▁▁▁▁▁▁▁▁▁▁▁▁▁▁▁▁▁▁▁▁▁▁▁▁▁▁▁▁▁▁▁▁▁▁▁▁▁▁▁▁▁▁▁▁▁▁▁▁▁▁▁▁▁▁▁▁▁▁▁▁▁▁▁▁▁▁▁▁▁▁▁▁▁▁▁▁▁▁▁▁▁▁▁▁▁▁▁▁▁▁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嘉。翰廷 ”消防工程项目给甲方和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直接洽谈,(以下“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嘉置业”)向甲方提供“天嘉置业”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天嘉置业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天嘉置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天嘉置业”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天嘉置业”公司将消防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天嘉置业”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天嘉置业”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30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10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

  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大连百居易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乙双方通过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出租及承租位于市区路(街)号(楼)单元层号,权属为,证号:,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设备(见交接单)。该房屋由乙方人使用,租赁用途为。房屋具体面积与地址以房产证及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2、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若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屋,须在租届满前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金及费用

  1、该房屋为月租金人民币(大写)元,(¥元)。

  2、租赁期间,该房屋的等费由甲方承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本合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目,与乙方使用、居住或经营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开具租赁等相关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

  租金的付款方式为□季付□半年付□年付,以现金方式支付。年月日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共计元,双方协商后期租金乙方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进行支付。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元,(¥ 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甲方承担责任

  1、租赁期间内,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除此之外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2、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并保证共有人同意出租该房屋。同时甲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该房屋不存在转让、查封等权利限制和相关债务,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如需将房屋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4、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付乙方之前,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采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结清;该房屋交付乙方后的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相关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个月租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乙方承担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出现需由甲方负责维修的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通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无法维修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由双方协议解除、租期届满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或租期届满之日迁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及甲方所属内部设施、设备及乙方对该房屋所进行的装修(如有)完好无损的返还给甲方,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或按价赔偿。

  3、乙方使用该房屋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法、非法、不道德、不恰当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否则视为违约,自甲方提出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而擅自转租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欠缴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中的各项费用达二个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处理。

  6、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的约定,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相当于应付款的千分之一。乙方无故拖延支付下一期租金(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超过七日或逾期迁出该房屋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收回该房屋,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同时租房押金不予退还,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任何财产、物品、资料、设备等,甲方有权通过该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将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他处所并书面通知乙方。

  7、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个月租金,如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造成合同解除的,双方免责。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

  2、该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

  3、因国家政策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拆迁或改造。

  八、居间方报酬与责任。

  基于居间方已提供居间服务,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元),此项费用只是作为甲、乙双方通过居间方出租与承租该房屋的居间服务费用。居间方在促成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终止对甲、乙双方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无论任何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除居间方有过错外),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居间服务费用将不予退还。居间方只负责提供原始合同文本证明及双方其它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必须经权利方书面同意)。

  九、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签署前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相关协议内容,如有和本合同不相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居间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十、居间方提醒

  1、甲乙双方向居间方交付的款项,居间方均出具正式的收据或发票,请向收取人索取;

  2、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已充分知晓并认可。

  3、甲乙双方应向当地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甲乙双方应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治安责任登记。

  5、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纳税费。

  6、每次缴租日之前,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各项使用费用的阶段费用进行核对,以免造成长时间欠缴。

  7、甲乙双方就有关本次租赁的相关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已互验并认可。

  8、甲乙双方在签约时已见过对方本人或有授权书的代理人并认可对方的签约权利。

  甲、乙双方对上述提醒事项已完全知晓,并确认签字(甲方:乙方:)。

  十一、由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出租方:

  居间方:

  承租方:

  代理人: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改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住宅”或“经营性用房”二选一)。

二、租赁房屋用途

  3、乙方租赁房屋作为有限公司住所使用。

  4、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5、本合同租赁期为月日起至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6、租金为每年元人民币,于每年的前支付。租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7、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8、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限内房租加价。

  9、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之纠纷。

  10、租赁期满,乙方为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1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1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14、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5、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6、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7、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18、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其它

  1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房(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10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产情况

  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乙方租用于。

第二条价格与租期

  该房屋出租成交价为每年元(小写元),租期为年,押金。从年年日。

第三条付款方式

  遵循先缴后租原则,乙方每月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交纳租金由甲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续租与管理

  1、合同期满前一月,甲乙双方就是否延期合同进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续租。甲、乙双方若要收回(退租)或者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一个月告之对方。

  2、合同期内,乙方无权转让使用权。若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甲方自行处理。若乙方私自转让,转让无效,一切经济往来的后果自负。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安全、计生、综治和物业等管理要求,按时交清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管理好自己的财物。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私自改造装修,确需简单装修维修,需征得甲方同意,并费用自理,合同终止时甲方不预补偿。

  5、乙方在租房期内应爱护室内所有设施并保持室内清洁,若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需照价赔偿。

  6、租期内相同地段其它房屋租金涨(跌)幅度达10%以上后,该房屋方进行租金调整,具体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按定金法则,以实际未能履行时间的租金的双倍赔偿对方。

第六条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约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手印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水表底数为,煤气表底数为.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产权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仅限乙方家人自己居住。不得转租他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至 。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月租 元,暂定为按季度交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

  合计面积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代理期

  1、代理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免租期为(天),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月。

  2、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一年共计(人民币)。

  2、代理房屋租金按缴纳。

  3、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领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c、乙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d、或其他方式)

  第四条:其它费用

  1、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3、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的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5、在代理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7、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8、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9、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附房屋设备清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13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远大荷兰水街商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场地

  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号 部分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

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为甲方经合法取得房产使用权,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权益。

  该场地的具体位臵在本合同附件一(位臵平面图)中予以标注,该承租面积为平方米。

  乙方的物业管理由(物业公司)承担,乙方对相关物业管理规约。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但该等限制不应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租日)至 年 月 日(期满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作相应顺延,甲乙双方需要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延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不作相应变更。

第二条 房屋用途及经营限制

  该场地只供乙方用于经营,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可被用于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经营,乙方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须符合甲方整体规划方案。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项下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从事与本合同条所述营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亦不得改变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经营本合同条所述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金

  3.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房产的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其中,首期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

  B.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C.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D.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3. 每阶段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在每季度开始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物业管理费

  3. 物业管理费的计算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位臵见附件一),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包括本项目的公用区域的各项费用,包括中央空调运行费用、公共电梯等设备运行费用、日常垃圾清运费、公共区域保安费、清洁费、绿化费用、公共部位水电费、公共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等。

  3.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管理费(其中首季度管理费于租赁房屋交付之日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物业管理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

保证金

  3. 甲、乙双方确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元、物业履约保证金为¥ 元、水电保证金¥ 元、装修保证金¥ 元,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将上述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乙方需持甲方出具的原始凭证请求返还,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或未有须扣除费用等情形的,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甲方有权在各项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数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予以补交。

水、电费的代收代缴:

  水电用表可以独立抄表,甲方须按水: 元/吨、电 元/度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提供水、电费发票,如在租赁期间遇有国家政策和规定调整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对水电费的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调整后的标准缴纳水电费。

其他费用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场地使用有关的电话费、燃气费、供暖费、宽带费、车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

.1 乙方需在房屋交付完成之日前自行为该场地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2 乙方应在开业前自行为该场地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至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除法律规定或按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税费。

乙方采用 种方式向甲方付款:

  A.现金; B.支票; C.转账

甲方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第四条 房屋交付与返还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向乙方出具《交房通知书》,通知乙方该场地的交付日(下称“该交付日”),甲方应当于该交付日前交付该场地,而乙方无正当理由的应当于该交付日前接受交付。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场地时,应于租赁场地交接当日在《租赁交付清单》的交接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作为附件三),交接文件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场地交付状况以《租赁交付清单》所载为准。

甲方应于该场地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场地的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乙方接收该场地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场地。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没有在该交付日与甲方办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该交付日办理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等。若乙方在交付日后30日内未办理该场地的进场装修手续并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因甲方原因而迟延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免租装修期及租赁期限等均将根据迟延后的期限而相应顺延。若甲方延迟交付超过30天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当日交还租赁场地,乙方自费将该场地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场地,场地之装修及所有不可拆除的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外。

乙方自费将场地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场地,并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折旧除外。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该场地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该场地内的一切动产,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或在租赁保证金内扣除),乙方物品如因此有所遗失或损毁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装修与改建

  乙方所租赁场地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甲方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设施、基本的电力供应及其他有关基本设施、条件,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

乙方应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开业,乙方免租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日。在此期间,乙方无需交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装修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应支付逾期开业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开业,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当月租金的1%)。若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0日内仍未完成装修并开业状态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及租赁期限等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开业日也相应推迟。

  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毁坏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如乙方对该房屋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臵、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可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臵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在该场地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房屋中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及时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尽力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视察该房屋的维修状态,检查该房屋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0 本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1 本合同解除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甲方予以赔偿。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方或乙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形成变更合同。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场地,并按照第七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 乙方擅自转租、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

  6. 乙方长期经营不善,经营业绩差的;

  6.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达60日的,经甲方书面催告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6.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

  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恢复原状的;

  6. 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经济及商誉损失的;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非因乙方原因的除外;

  6.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6. 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房屋达60日的;

  6. 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的;

  6.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房屋因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6.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擅自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中任何一项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逾期交付金额的2%的违约金。

  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商誉损失。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维护义务,致使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0 如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乙方主体资格变更或发生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如乙方清算、合并分立、法定继承致使房屋使用人发生变更等),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签订主体变更合同,如乙方未尽通知义务,应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2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时间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8.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8.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或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另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 本合同如有任何变更、终止或解除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房出租给乙方作住宅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金按元/季或元/年结算(一次性付清),由乙方在每季或每年结束前的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缴付下一季度或下一年度租金。上述租金未含租赁税,租赁税由乙方承担并向有关部门交付。

  三、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交清当季或当年房屋租金并交付元押金给甲方。房屋租赁期满,乙方结清应支付给甲方的一切租金、费用及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无误后,甲方应于乙方交回承租房屋之日起天内将押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2.甲方负责向物业反映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情况并通知物业及时维修。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乙方须按拖欠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改建、增加设备、设施、施工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3.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家电设备及厨卫设备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违禁品。负责房屋防火、防盗及卫生工作,乙方为防火责任人,因防范不善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7.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8.租赁期届满或依法依约解除合同之日天内,应清空房屋交回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甲方原有装修及乙方自行投入的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以补偿;乙方自有嵌装在房屋的设备、设施拆走时,应修复好原墙体。乙方逾期交还场地或清空场地的,乙方同意甲方对放置房屋内的物品作为废弃物进行处理。如乙方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9.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电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煤气费、通讯、网络等使用费用;逾期支付乙方需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1)、乙方拖欠租金从应缴之日起计达天仍未缴交的。

(2)、乙方利用其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乙方将房屋转租和分租的。

(4)、擅自进行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的'。

  2.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乙方逾期交回租赁房屋和设备的,甲方除限期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收取违约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同时选择两种无效)解决:

  1(具体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物业不能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于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十、本合同以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执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居间出租合同 篇15

  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出生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