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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屋租赁合同【最新8篇】 福建省房屋租赁合同

2023-07-20 17:20:28合同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最新8篇】 福建省房屋租赁合同

  福建福建房屋租赁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房东和租户之间关于房屋租赁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是热心网友“wrk6818”收集的福建福建房屋租赁合同(共8篇),以供参考。

福建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一、甲方将位于铜陵县顺安镇明湖村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5日,计12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按年交。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日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福建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福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且甲乙双方在相互知悉房屋及有关其他相关事宜情况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整(¥ 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如转让该房屋或抵押该房屋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两个月租金。

  2.发现乙方撤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特殊原因转租该物业但必须告知甲方,同时保证不会使甲方承受任何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承担实际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一切与使用该屋有关的杂费。

  3.依时交纳房租。逾期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定合同。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该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90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20xx年3月18日至xxxx年3月17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10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xxxx年3月17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盖 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出租方简称甲方)

  乙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租赁协议合同如下,以便双方遵守、知照。

(1) 甲方将坐落县(市)镇路(弄)号楼的商业用房承租给乙方,占地面积平方,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出租给乙方作合法经营场所。(面试网

(2) 房屋租期为年,日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合同终止。

(3) 每壹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4) 根据村里房租实际递增情况递增,到第 年开始每年递增%。

(5) 房租付款方式:

(6) 甲方将出租房出租给乙方的同时开始所有的费用和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概不负责,如(电费、水费、税务、工商、消防、等等)。

(7) 出租房内甲方现有固定的设施交于乙方使用,合同期满终止后, 乙方将出租房按甲方原有固定的设施交于甲方, 乙方有必要时要更改原有固定的设施时,必须得甲方许可, 乙方方可更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其次造成大楼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 在装璜和营业期间, 如有关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发生停止装璜或停止营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9) 在二楼经营网吧,为了正常的用电,根据实际的用电量,经双方议定,本楼房屋用电必须增伏更换变压器材,其费用手续器材由乙方自行办理承担(注:合同终止变压器和外线按增量后的原有状态交于甲方,无权搬迁和撒迁)。但在合同期内水电费的价格按电力局的收费标准计算。

(10) 经双方议定,为了不干扰一楼超市正常经营,二楼楼梯通道从外围东面通向一楼甲方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其材料费和有关手续办理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施工其间不得损害一楼建筑设施,如有损害一楼建筑设施乙方承担所有损害修补费用。

(11) 乙方在租赁房屋的周围墙体或出入门口(不影响甲方的情况下)做企业广告或单位名称,需得甲方配合办 理有关手续,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为了甲乙双方方便考虑,甲方要求将二楼北向办公室移到南向东楼梯口,给甲方使用。

(13) 乙方要求将西边大楼梯撒除,费用由甲方自行安排, 乙方概不负责。

(14) 经双方议定二楼东面楼梯甲乙双方共用,铁栏门和

  二楼楼屋楼梯口的装璜和封口费用由乙方承担。

(15) 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将房屋转租,甲方只认可与

  乙方租赁关系。但合同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

(16) 乙方必须落实入好安全、消防有关措施,并办理好财产保险,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7)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支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按未及时交纳部分处以日千分之四的滞纳金,否则甲方有权力终止协议。

(18)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签字盖章方可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合同签订时间: 协议合同签订时间: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公证单位: 鉴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路号,位于第层 号房,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配备有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用作,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总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提高租金。

  2、甲方按季度收取租金,一季度租金为 元。乙方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之前将该季度租金交付给甲方。和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季租金。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3日内开具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支付水、电费,按乙方承租房屋水、电表的实际使用度数计收。收费标准为水 元/立方米、电 元/度,如有收费调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水电费的缴纳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缴清。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之时不具有水电费等各项欠费。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房屋维修养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2、甲方进行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日内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约定进行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届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签订终止合同书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诉至乙方所在地分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房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甲方将自有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商讨达成本协议,并形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物的概况

  1、 甲方承诺,甲方出租的房屋系甲方合法所有,并不会被第三人追索;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 ,均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 员工住宿或生活。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续签本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力。

  第四条 交付及交付标准

  甲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标的物内不属于应当交付给乙方使用的物件全部清理完毕,清理完毕后,立即将标的物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及交付

  1、租金 : 元/月,期满以后续租,以实际租用的月数付租金 元/月;

  2、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大写:元整)。

  甲方:

  乙方:

  日期:

福建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哈尔滨市;位于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

  2.电费;

  3.煤气费;

  4.宽带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补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