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合同【合集8篇】
【导语】物业物业租赁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确保了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明确规定,为双方提供了租赁期间的安全和保障。以下是热心会员“g29503”整理的物业物业租赁合同(共8篇),供大家参阅。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上海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某某办公楼事宜,签订《某某办公楼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文件
第三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某某(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某某办公楼-----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 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 甲方系经政府批准成立,负责xx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 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 某某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号,---楼---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租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章 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上海悦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某某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 某某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某某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某某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某某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六条所指某某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乙方对某某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相邻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某某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 某某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某某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某某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某某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 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其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恢复出租前的原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之日后的十五天内正式办理某某办公楼的退租交接。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核查某某办公楼及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正常损耗外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章 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 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某某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 违约
第三十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2.因其对某某办公楼的使用或对建筑结构的改动而影响他方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或损坏房产;
3.未按规定将租赁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
4.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和进驻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三十二条 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违约金计算,违约金将用以下计算方法得出的金额:
1.日违约金为300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 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某某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目前甲方已经取得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规划证(证书编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转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保证该房屋未设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债务纠纷。
该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一层;(该房屋的土地宗地红线图和房屋平面图/租用院落的平面图如本合同附件)。根据乙方要求,由乙方在二楼加建阁层,阁层实际建筑面积待加建后确定。
如果因房屋用途原因或未办理产权证导致乙方无法办理酒店经营等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的,甲方承诺负责办理该房屋用途变更手续或尽快办理产权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的租期免费顺延,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该房屋的公用或租用位置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乙方租赁该房屋合法经营使用。
二、交房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免租期3个月,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市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的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赁期间也相应调整。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装修改造事宜;自交房日开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甲方对外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物业租赁合同。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自年月日起,第一年租金为万元,扣除免租期,实际须交租金为万元(大写:)。第二、第三年租金不变;以后租期内房租每两年递增%,第四、第五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六、第七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八、第九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十年租金为万元。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乙方有第一续租权,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租可拆除设施自行处理,不可拆除设施予以保留。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的,乙方应予配合。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于交房后10日内付清。以后租金按每半年一交,于每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付清。
四、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公用配套设施:
4.水:甲方为乙方提供自来水进水管接口到租赁物内乙方指定位置,进水管管径DN100;甲方满足乙方每月吨用水额度;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水性质为商业用途,并给乙方安装独立的水表进行计量(如是总表分户的,相关损耗按用水量分摊)。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4.电:甲方保证乙方经营用电,安装独立电表计量、商业用电性质的三相电给乙方独立使用;
4.排污:甲方为乙方提供4#化粪池且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以及在有效期限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以上水、电、气等公用配套设施如果超过上述约定容量标准还不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自行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4甲方负责协调与其房屋固定后院停车场的相关问题
其他相关约定
4.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为乙方提供一次消防:
(1)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验收意见书中需整改的部分意见,由甲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0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
(5)如乙方租用房屋为建筑物部分或局部,甲方保证乙方的消防系统是独立控制的;如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相结合的,甲方必须提供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的技术接口及消防水池/箱。
(6)如果现状与前述5条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7)如果因为甲方没有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乙方可根据消防要求另行安装消防设备,设置消防通道;如需并入甲方原消防系统的,甲方必须同意并入,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空调(可使用分体式空调,可在外墙悬挂空调室外机)。
4.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安装及维护水泵、水箱、水池、锅炉等设施设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放置上述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如下:
(1)锅炉安放位置:
(2)生活冷热水箱安放位置:
(3)水泵房位置:
(4)水池位置:
4.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场地院落供乙方免费使用。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车辆被盗抢、损毁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停车场的管理。
.5乙方租赁房屋及场地院落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房产证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院落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6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和场地院落所有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可自行决定在乙方大堂门口位置、弄堂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楼顶任意位置、乙方租赁房屋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广告,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乙方供他人使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收取相关费用。
.7乙方装修施工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消防管、给水管、上层排水通过下层排出、外立面窗等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予以解决。如甲方不能提供上层作为管道排气通风用的情况下,甲方承诺协调相关单位允许乙方将上述管道排至相应的管井内,或允许乙方在外墙开通风口及排气管道出至外墙。
.8在乙方酒店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租户或相关单位矛盾的,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协助乙方工作顺利进行。
.9承租期间,又由于房屋管理不善设备老化,或以其他任何原因发生的火灾和意外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由于火灾和意外损失引发发的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与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有关的费用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费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
4.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围内且由乙方独立使用之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另有特别约定除外)。
4.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租税费、房屋及土地增值税,房屋安全年度检验费等)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负责。
4.第4.条、第4.条及第条和第条内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与第4条内容相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与水、电、气(煤气或天然气)、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于交房前跟相关部门结清;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房租等费用中扣除。
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或由甲方办理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从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相应延长免租期。
甲方负责协调其他业主关于楼梯间的改造及楼梯门口招牌的制作位置的相关问题。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有自然损坏或正常使用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柒日内进行维修并于贰拾日内修复。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叁拾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装饰工作顺利进行,同意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和相关资料文件,如果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件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顺延,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
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
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需复原,返还时,应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七、转租、抵押和转让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部分房屋或场地院落;同意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公司);如乙方要求变更承租主体为该关联方的,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但乙方对合同的正常履行负有监督责任,并对租金的给付负有连带担保责任。
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经有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体应当根据乙方要求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该子公司为准。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合同内容且继续履行,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保证本合同仍然有效并继续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及权威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乙方认为无法继续经营的。
8.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但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装修、用品购置、设备和配套设施等费用摊销年限按8年计算)及乙方的经营损失(按前一年审计报表所列的所得税前经营利润计算,若前一年经营亏损则按0计算)。
8.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依法被政府提前征收或收回的;
8.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出现上述两情况时,乙方放弃承租人相应的被拆迁、被安置权益,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瑕疵等情况,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8.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或缺陷,影响乙方使用的;
8.乙方迟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超过90天仍未付款的。
乙方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的上述情况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的,违约方应按提前收回或退还天数租金的贰倍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不足弥补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需就违约事宜中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并实际履行。该终止协议实际履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执行。
九、违约责任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的,在乙方进行装修改造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在乙方进行装修改造之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等所有费用)和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从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按照条约定解除合同。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诺的,经乙方书面通知30天内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给乙方造成费用或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从房屋租金中扣抵。情况严重的,乙方可以依据8.条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须确保租赁房屋用于合法经营。如出现违法经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
十、财产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自行装修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用品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办理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并承担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互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如事故系一方过错导致的,则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或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的30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合同经备案登记后,凡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终止备案登记手续。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确认无误,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住址邮编:住址邮编:
日期地点:日期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市X区X路X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结构为结构,出租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乙方承租房屋用于使用,甲方应保证承租房屋质量完好,甲方提供房屋相关设施如下:
第三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不得延期交付房屋,应尽力协助乙方入住。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收回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向乙方退回剩余房租,并有义务帮助乙方另行寻找房屋。若甲方自行提前终止租赁,甲方应承担乙方应缴纳租金三倍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进行拆改,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五条乙方负责交付从租赁日开始发生的水费、暖气费、电费和煤气费。在入住前双方应一起查验表数登记如下:
水表数:,电表数:,暖气数:,煤气数:。
以便在房屋租赁期满进行结算。
第六条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二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到期后,凡乙方添增的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应当提前10天同甲方协商。
第九条付款方式
(一)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物业费。
(二)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结当月的租赁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式房租发票。
第十条其它
(一)甲方应保证承租的房屋在租赁前无任何瑕疵,租赁期内甲方抵押该房屋,需书面通知乙方。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须严格遵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合同签订地(X市X路X号)人命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租房协议,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西安市曲江雁南五路雁鸣住宅小区11号楼二单元一层西户的住房一套出租给乙方。
二、租期暂定为陆个月(20xx年2月20至20xx年8月20日),月租金壹仟零贰拾元整(¥:1020元),半年租金共计陆仟壹佰贰拾元整(¥:6120元),凭合法有效票据一次付清。自20xx年2月20日起计算房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及押金。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到规定期限不付租金的。
四、乙方应自觉遵守小区规定和短期公约,服从小区管理;自觉防火防盗,注意安全;爱护房内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物业管理(水、电、治安、设施、有线、垃圾等)费用及电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自觉缴纳。其中有线电视收视费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动室内各项生活设施及原房屋结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房屋内以下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可使用,但应保护好甲方房屋内的设施和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租用,须提前1月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考虑乙方,但必须重新签订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如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八、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壹仟元整(¥:1000元),不违反前第三、五款情况下,退房时退还。
九、甲方接到乙方租金,保证乙方的合法使用权不受侵犯,并协调有关物业管理事宜。
十、甲方须保证房屋产权无任何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一旦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联系方式: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公司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
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
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日为结算日。
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第三条:押金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
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
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
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元,模板卡丢失每个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元,螺丝丢失每套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市路号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该车位长米,宽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年 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物业租赁合同。
第八条、购买
(1)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达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物业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承租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电话: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