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合集12篇】

2023-07-19 14:33:11合同

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合集12篇】

  【前言】以下是网友“jingjiapaxianren”整理的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共12篇),欢迎参阅。

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

停车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车位所有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 车位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 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本小区负一层,小区物管部自编车位号 车位出租 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共 个月/年,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本小区负一层 号 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废除。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年租金 元。乙方需月/年租用车位,应按月/年一次性缴纳给 甲方车位租用费, 先付款后使用, 甲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收到乙方车位租用费月/年 元整。

  第四条 租金付款币种及付款方式。

  甲方不接受乙方转账付款,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交付给甲方车位租用费。

  第五条 车辆进出小区卡证。

  甲方将车辆进出小区卡证及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进出卡证期限内 如卡证损坏、丢失,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进行补办卡证,补办卡证所发生的`工本费由乙方 全额支付。

  第六条 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

  甲方必须收取乙方租用的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 元整。乙方不租用车位时退 回甲方的卡证,甲方将卡证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字) : 乙 方(签字) : 身 份 证:

  电 住 话:

  址:

  年 月 日 身 份 证:

  电 住 话:

  址: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地下车位出租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的车位出租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二、租赁期共月,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从年月日起计算。

  三、双方商定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含管理费),租金每个月交一次,即一次交纳人民币元,并在每个月满前三天内预交下一期租金,每逾期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车位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在其他相关费用结清后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要提前收回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2)乙方提前退回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3)乙方擅自将车位转租给他人使用,以及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十天的,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承租车位,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车位,而乙方逾期不交出车位的,甲方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200%收取违约金。

  (5)车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不论任何理由毁约,中介方所收取之佣金不予退还。

  六、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丙方)留一份存档。

  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下车位出租合同 篇3

  出租人: 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全部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由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由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简单版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租金

  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租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停车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租赁甲方的

  一、本车位租金为人民币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需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保留租赁收据作为付款凭证,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二。租赁期限自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需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不退还剩余租金。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的租金。

  2.租赁期内,自然损坏造成的场地维护和大修费用由甲方支付,人为损坏造成的场地维护费用由行为人支付(包括乙方)。

  3.甲方出租的房屋仅供乙方停放车辆使用,不得保管;乙方停放的车辆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车位租金;乙方拖欠租金一周,视为自行解除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位,并保留向乙方追讨欠款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签订续签合同,须提前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征得甲方同意,逾期费用在双方签订续签合同时一并支付)。

  2.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提前退车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扣除一个月租金后,将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按照停车位和物业管理要求停放车辆,并采取防盗措施。如有车辆丢失或损坏,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现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

(一):该车位平面图 (略)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地下停车位租赁是解决停车困难的一大方法,安心的使用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是关键,介意您可以委托相关律师代书,谢谢。

车位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名称:。

第二条:租赁期限

  承租人租赁 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

  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长度不小于 ,宽度不小于 (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四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租金。

第六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出租人向本合同中承租人所留通讯地址寄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另行按照第四条所约定租金的1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有权将该车位另行出租。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八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十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

  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出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位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协议 篇9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车位使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车位号为 区 号的使用人

  二、车库概况

  车场名称:

  乙方使用的车位类型:购买□ 租用□

  乙方购买(租用)车位坐落位置:地下车库 区 号

  三、车位使用时间

  车位使用时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1、甲方对乙方车辆的出入、库内行驶、停放进行指导服务。出入登记,库内限速行驶、统一有序按规停放。

  2、保障车库内交通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志牌清楚,设施稳固。

  3、甲方负责车库内保洁。车库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明显杂物。

  4、甲方负责车库内巡视。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5、甲方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整个车库行使管理权。

  2、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出具证明。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车辆享有顺利的驶入、驶出、停放的权利。

  2、乙方享有车库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乙方必须遵守地下车库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地下车库方便、安全的使用。

  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交纳停车费用。

  5、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七、服务费用(不含车辆的各种保险及车位租赁费)

  1、费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办公用品,电费及损耗,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合理利润。

  2、费用标准:

(1)车辆包月停放费为 元/车位?月。

  3、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4、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每年 前交纳下个年度的车辆管理服务费。

  5、乙方出租车位后停车管理费用由乙方的承租人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6、乙方转让车位时须结清以前停车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或经甲方催交仍不交纳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甲方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停车手续,乙方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停车要求。

  5、乙方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未能立即告知甲方并进行补办,导致乙方或其它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未按照地下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不为停放的车辆办理各种保险,为了确保车辆意外损伤或丢失,乙方必须为自己的车辆办理保险。

  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库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0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简称本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2#地下车库098#私家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课车。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二、本停车位租金4000元整/年,大写:肆仟元整/年(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租赁期限为两年;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本停车位租赁总计租金: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五、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收取本停车位租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本停车位租金。

  七、在租赁期内,本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本停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将本停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本停车位所有权的行为,否则视为侵权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八、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九、乙方需提供给甲方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的复印峻并签字确认及车牌号等资料办理物业停车手续。

  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将门禁卡交给乙方,收取乙方人民币:伍百元整(小写RBM:元整)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管好门禁卡,如有破损或者丢失甲方协助乙方去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挂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届满之日,乙方退还甲方门禁卡,检查确认所租赁的本停车位无损坏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应乙方要求在本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需求,甲方将协助乙方向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事宜,乙方需按物业要求提供按装充电桩所需材料。安装充电桩及充电桩相关配套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充电桩的位置由甲方指定。

  十二、充电桩产生的电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充电桩不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乙方私下将充电桩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使用充电桩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毁坏通电设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五、在本合同期内充电桩由乙方管理,充电桩如需更换、维修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十六、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只能拆走充电桩且拆走充电桩后乙方要恢复原来安装充电桩所占地原貌。充电桩相关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表等)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可拆除。

  十七、甲方所出租的本停车位,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甲方因未交本停车位管理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

  十九、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业管理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且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本停车位合法承租方。

  二十、乙方在本停车位车辆的停放或充电及其车辆进出本停车位和停车场,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应由乙方来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一、乙方应合法使用本停车位,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乙方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如由于上述原因而产生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二、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三、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继续租用本停车位,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协商后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作废。

  二十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二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个人停车位出租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元整)/月,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电话:

  承租人:电话:

私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 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 元整( 元整 ) 每年,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 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 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电话:

  承租人: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