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车租赁合同【汇编8篇】
【导语】下面是会员“yongshanpaitanmu”收集的混凝土车租赁合同(共8篇),欢迎参阅。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规定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优原则办事,甲方外租泵车必须由乙方安排,乙方满足甲方工地泵车需求。
第二条:泵送费用
1、52米及以下泵车为 元/m,每单次浇筑混凝土不足60m按照 元/台班计算。
2、需泵送特殊混凝土时,按照 元/小时计算。(乙方不向甲方提供发票,以上价格不含税)
3、如遇燃油价格上涨或受不可控成本(人工费)的增加,幅度超过泵送费的2%,泵费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泵费上调。
第三条:订混凝土泵车
1、甲方每次需用混凝土泵车,需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泵车。
2、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及时安排混凝土泵送车,并保证混凝土泵车到工地的及时性和泵送过程中的连续性,如浇筑过程中,泵车出现故障,乙方须保证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否则乙方在两小时内必须另派泵车到工地以保障浇筑连续性。
第四条:结算与计量
1、计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上标注的放量计算总方量。
2、每次浇筑完毕甲方按照计量方量以现金方式或转账方式交付乙方,现金方式由乙方出具收据,转账方式至下列账户,否则乙方不予承认甲方付款:
收款人:
开户行:
帐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调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机械出租给乙方,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工地名称:
使用工地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年5月10日起,至年月日乙方使用完毕,设备退场至,不足1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租金。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月租金人民币元/月,租金按月计收(每月按30日计算),满1个月即付清该月租金,租金于每月15日前支付现金或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账号:户名:)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则有权停机,租金照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出15天,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机械,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并办理退场手续。
第四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机械交回甲方场地后,甲方2天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的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甲方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情况。
2、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丢失零配件和人为损失的,按价赔偿给甲方。
3、设备租赁期间,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社会因素影响对设备造成损失的,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均不追究责任。
第七条:进、退场费用方式及费用
1、进场费用:其中包括:设备吊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由乙方支付。
2、退场费用:其中包括:设备吊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进场时必须保证机械的完好,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3、乙方在租赁期满机械退场时,必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使用,如有损坏乙方应对损坏的零部件进行维修更换或按价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呈请法院判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至双方将所有费用结清,支付完毕,设备拆除退场至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次,按月租用,不足个月按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天,加罚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使用地点及时间: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搅拌车租赁合同期限为20xx年3月20日起——20xx年3月20日止。
二、车辆设备情况:甲方租赁乙方搅拌车运输,乙方车辆需具备合法有效证件(如牌证、保险等手续齐全)。
三、承租内容:甲方租赁乙方搅拌车作为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运输混凝土之用。
四、承租距离: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至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工地。
五、运输费用价格:搅拌车运输价格每方量计算,搅拌站至工地泵点运费24元/M,固定油价8000元/T(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六、搅拌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在合同期间享有租赁使用权,没有对车辆的转租权,更不准对车辆进行抵押,否则造成损失及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油品的.质量和数量。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10日以前付清全部运输费用(不开启发票,乙方将费用收据,工资报表为结算收款依据,不足部分由乙方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出)。
八、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司机提供免费食宿及搅拌车停放和加油, 油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司机的上岗资格证由甲方统一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结算时返还乙方。
3、甲方协助乙方在站内停放车辆时间内安保看护。
4、甲方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章作业。
5、甲方对乙方搅拌车司机进行安全指导。
九、乙方职责:
1、乙方提供车辆须性能良好、维修、保养、确保搅拌车良好状态,负责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工地车辆充足不影响生产,乙方派驻工地车辆不少于7台,每车配备司机人数>人。
3、服从甲方管理人员调度及指挥,遵守搅拌站规章制度,协调施工单位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司机和进行处罚。
4、乙方应为乙方驾驶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十、合同期间责任及违约:
1、搅拌车进场,甲方支付乙方车辆至福建宁德搅拌站路上行驶柴油款及过路费用一台车3000元,分三个月付清,每月7000元。
2、合同期内甲方按时付款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砼。
3、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提出搅拌车离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一个月运费,若因甲方单方面原因提出终止合同,甲方须按合同约定一台车补1500方运费补给乙方,并补回深圳车辆耗用柴油款及路桥费用。
4、合同期满后,甲方结清乙方运费搅拌车离场。若甲乙双方搅拌站发展须求继续合作,可协商补签合同。
十一、特别约定:甲方将自有车辆10台交与乙方管理,甲方仅负责车辆保险。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燃油费,燃油费双方测定后再签订具体合同)。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应,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日期: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规江阴砼输送泵租赁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泵车租赁服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服务地点(工程地址):结构层数:工程造价元,面积:㎡计划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泵车租赁要求及价格:
型号:按按方量计算每方三、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在该工程中所需的混凝土泵车,均由乙方提供服务,如甲方更换泵车租赁公司,需结付清乙方全部租赁款后方可使用。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泵送管件,配件具有保管责任义务,乙方配件、管件进入甲方施工场地,由甲方负责人员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如数退回,遗失或不正当损坏按进场单价赔偿。
3、甲方需用泵车时必须提前壹至两天向乙方提出租赁生产计划,并明确租赁时间、浇筑部位、泵车型号、浇筑方量及其它特殊技术要求。
4、为保证双方都能正常运作,甲方须同意在当前的路面上起动泵车,并保证车辆进出工地的安全足够空间及道路行驶安全。
四、租赁量结算及付款方式
1、租赁量结算:双方同意以甲方指定的签收员,签收乙方确认单上载明的租赁量进行计算,乙方根据甲方签收的租赁确认单,租赁量及合同规定的租赁单价等,予供货之日起,按每30天实际租赁量为一结算批次,或按泵送方量立方为一结算批次。向甲方开具结算凭证;甲方在每月5日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结算,其签字确认的结算凭证对甲方有效,如果甲方超过3个工作日仍然拒不结算上月泵送量,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结算单中的数量及金额。
2、付款方式:甲方在每月10日结算一次给乙方。或泵送方量立方结算一次给乙方,在结算后叁天内甲方必须支付当月的款项,所有支付的和金及款项均以有效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双方没有结算的,则以乙方的确认单为依据,由乙方提供收款委托书进行收款。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l、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施工的情况下,可以调动人员及设备。
2、乙方应配备操作手,且操作手必须服从甲方合理调度。
3、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混凝士输泵车的租赁,对于甲方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连带关系。
4、租赁期内,甲方仅有机械设备的使用,没有所有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乙方设各,更不得非法抵押、转让。若发生甲方私自转租、抵押转让或因甲方自身原因而使租赁设备被人民法院等部门错误查封、扣押,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在租赁服务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冈车辆故障而不能继续正常生产服务时,需尽快修复或重新调车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解决。
6、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现场有关道路、水配备情况,以保证泵车施工的需要。
7、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及设备廊处于良好状态,按正常操作规程操作泵机,以利保工程进度。
8、遵守甲方工地安全生产要求,按安全施工规范进行作业,并对泵车和工作人员在方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承担责任。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合符国家标准和泵送标准的商品混凝土。
2、甲方必须在乙方泵车到达工地后,方可通知搅拌站发出商品混凝土,否则因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空,每次需补偿乙方返空费1000元整,每次泵送方量达不到100立方,按100立方计费。
4、在旌工过程中,甲方必须派专人在乙方技术人员指导下拆装泵管及施工完毕后的泵管清洗工作,如果工地停电或发生泵管堵塞时,甲方应及时做出应急处理,如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泵管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派专人负责指挥施工现场,保证工地内道路安全顺畅,保证通行道路达到乙方泵送车辆通行安全标准,并为乙方泵车提供足够的作业场地及木料支泵,以保证泵送车辆通行安全标准,以保证泵车的作业安全,并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承担责任,如由于施工工地内及周同泵车必须的道路,存在松软、泥泞,砼泵车无法进入或陷车的情况,乙方有权停工亡租赁服务。
6、若因甲方指挥不当,导致乙方砼泵车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时,占用公共道路而被交警或城管部门抄送牌、罚款时,由此生产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若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钧方式办理结算或支付租赁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泵车租赁服务,并从租赁款拖欠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租赁总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计收滞纳金,直到全部租赁款付清时止;若拖欠款超过三十日,甲方仍未能清偿所欠租赁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欠款及滞纳金。
8、因甲方或其它原因,造成工地停止租赁泵车超过一个月,甲方须在停用泵车之日起15天内付清所欠全部租赁总额,逾期付款的,每日按所欠租赁总额干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计收滞纳金。
9、若甲方未能依约按时间向乙方支付租赁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为追讨租赁款而支出的额外费用,该费用包括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而产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补充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戍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现租赁乙方的罐车台。满足现场施工。为保证该项内容的顺利实施,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特立此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免费负责乙方食宿和车辆燃油费用(柴油)及车辆停放场地,并确保车辆行走路面畅通。
2、由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或混凝土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职责
1、乙方罐车司机必须听从本站的调度和现场工地的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正常营运。
三、租赁费
每月每台车辆按大写:元整(¥:元),乙方不承担发票费用。
四、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按100%结清上月的租赁款,剩余部分在车辆撤场日结清。
五、其它
1、起租日期为进场时间(签字日期),不足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计,标准为天,每月给天修车即车辆保养时间。超出部分扣款,扣款标准:。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和现场的管理,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乙方应及时调整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调整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的工作需要和指派而离开现场,因证照不全被交管部门查扣,甲方协调解决。
4、因罐车故障原因,造成砼时间过长而不能使用,其责任由乙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给甲方,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5、甲方包括服务方所有的物品乙方不得擅自带出现场,如发现一次除按物品价值索赔外另处罚元。
6、到月不按时结款,乙方有权停车(停车期间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车辆如出现重大事故,合同自动终止。
8、乙方工作时间(单班司机)
9、如单方违反约定,对方有权在身份证所在地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现需租赁方所需砼泵车。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砼泵车情况及租赁模式
砼泵车进场及验收:砼泵车进场时,须在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参与下对砼泵车性能、参数、安全装置以及结构等内容进行验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砼泵车行驶证、出厂合格证、保险等相关资料;验收完毕,双方代表在确认单上签字,并确认砼泵车租赁的进场日期。
第二条、租赁方式及费用
砼泵车的租赁模式及租金按下述第
1、临时租赁
说明:
1)、空车待料时间:超时 小时后 米臂架泵车加收 元/小时, 米臂架泵车加收 元/小时。
2)、临时租赁价格包含了设备的进出场费、设备折旧、维修、润滑保养、燃油费、操作人员工资、安全措施费、易损件更换费、利润、税费等其他所有完成泵4)、出租
2、按月租赁
说明:
1)、月租费包含了 M(每月不超过此方量)混凝土泵送量,超出部分按 X 元/M计算,同时月租费还包含了设备折旧、维修、润滑保养、操作人员工资、安全措施费、易损件更换费、利润、税费等其他所有完成泵送工作所明示或暗示的费用;
2)、设备的进出场费如果租用时间超过3个月,则由出租方承担,时间少于3个月,则由承租方承担,时间在3-6个月之间,则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承担一半;
3)、设备工作期间的燃油由承租方承担费用;
4)、设备租赁时间为设备到场至设备离场的时间;
5)、出租方至少应每台设备配如应甲方要求需增加人员,则每增加一名操作人员,单价增加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1、砼泵车进场前组织乙方技术人员到现场熟悉现场情况,确定砼泵车进场后的定位布置、工作内容和必要的进场准备工作。
2、按公司外租设备管理办法,组织砼泵车的进场验收并签署进场检查表及进场时间。
3、在砼泵车验收合格使用过程中做好相应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工作区域的安全防护及警戒区域的人员协调。
4、负责对乙方砼泵车司机持证上岗进行监督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乙方对司机和指挥的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督促和参与乙方对砼泵车进场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对砼泵车整套资质资料(包括整机出厂合格证、年检记录、行驶证、公司相关资质等)的收取和保管。
7、在未办理完相关手续前严禁乙方私自在甲方场内使用砼泵车进行相关作业。
8、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砼泵车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砼泵车的损毁和灭失风险(被盗、人为损坏)。
9、为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场所。
10、甲方有对乙方派驻现场的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工作安排、考核、技能及安全教育的权利。
1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场内调配、工作安排的权利;甲方不得超限、超载使用乙方设备。
12、甲方提供的燃油,确保从国家正规石油公司采购,如乙方对甲方的燃油质量存有异议,应在加注前提出;甲方不承担燃油加注入车辆油箱后,乙方提出的因燃油质量造成的设备或其他任何损失。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职责
1、乙方提供的砼泵车必须证照齐全,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的机械使用许可证等证件,因乙方证照不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须根据现场施工条件需求和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时间内确定砼泵车型号规格并进入现场,进场的砼泵车一经双方确认,不得中途随意更换,砼泵车铭牌功率臂长等参数必须与砼泵车出厂时保持一致,严禁使用私自更改过铭牌功率臂长的砼泵车。
3、乙方现场的司机和指挥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作业,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要求具有1年以上操作经验),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按照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砼泵车配备不少于一名司机(具体数量按被合同第一条约定),砼泵车司机的劳动关系隶属于乙方。
4、乙方须保证机械性能良好,能满足正常的施工生产。若由于砼泵车自身原因或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如紧急维修或更换砼泵车等),设法保证甲方现场工作需要。
5、乙方人员进出甲方施工现场应遵循现场规章制度,佩戴安全帽,听从甲方指挥、安排,做好文明施工。因乙方人员违反现场规章制度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操作人员和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在砼泵车打开支腿和泵送前应认真观察地面是否牢固,确认后方可作业。
7、由于乙方砼泵车本身故障和原因以及操作人员的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其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对自有司机和砼泵车购买保险,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间,砼泵车在作业中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三方造成砼泵车损坏的,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
10、根据当地检验部门的要求,乙方砼泵车进场前提供符合管理规定的资料:
①砼泵车产品合格证;
②砼泵车行驶证;
③租赁单位营业执照;
④砼泵车机械性能表;
⑤乙方提供砼泵车必须保证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
11、乙方所提供的资料需真实有效且应与其所出租的砼泵车相吻合。
第五条、费用结算及支付
1、临时租赁砼泵车的结算依据为设备租赁合同及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工作量签认单,工作量完成后48小时内结算;租金在结算完成后的1个月内支付完成。
2、按月租赁方式租赁砼泵车的租金结算依据为设备租赁合同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的设备进、退场签认单、超方量确认单,租金每月25日办理结算,最后一次结算在设备退场后48小时内完成;结算完成后,支付租金总额的70%,余款在设备退场后3个月内支付完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
1、施工中双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砼泵车安全检查和使用安全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员疲劳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2、乙方负责砼泵车司机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负责砼泵车本身技术性能的安全,承担因乙方砼泵车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及费用。砼泵车司机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现场协调人员的合理指令及规划标志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砼泵车司机和指挥作业不当引起的人员伤害、砼泵车损坏或灭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承担砼泵车(含臂架、砼泵车本身、司机和指挥、支腿、软管等)的安全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在妥善处理完毕后再明确事故引发的原因并划清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甲乙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比例承担。
5、乙方应对砼泵车及砼泵车司机和指挥购买保险,在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通知保险公司、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并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款项用于事故损失的赔偿,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第七条、职业安全健康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
2 、乙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危害辨识和安全交底,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及责任
1、甲方须至少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组织砼泵车和人员进场。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砼泵车和人员的进场,逾期或未按甲方要求组织进场的,按每天扣取租赁费的10%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在对方确认后则合同履行时间可以延迟,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不可抗力的确认。
3、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机械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条、其它
租赁期间,砼泵车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享有砼泵车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将砼泵车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故终止合同需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条款已经双方协商确认,所有字体均为打印字体(除签字和日期外),其它书体及涂改均无效。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原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须加盖骑缝章)生效,双方办理完砼泵车退场交接手续并付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方:公司
出租方:公司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砼泵车(以下简称“泵车”)租给承租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的租赁价格、期限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元/m3(现场泵送单价)。
2.租赁期限:承租方和出租方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协商。
3.结算方式:泵送方量累计达到方结算一次。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需要提供泵车资料复印件。
2.租赁期间,承租方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度出租方泵车。出租方内部有泵送任务时,应提前与承租方协商,在不影响承租方生产的情况下,可将泵车调回。在承租方没有泵送任务的前提下,出租方可将泵车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其后承租方泵送任务顺延。承租方与第三方同时有泵送任务时,优先满足承租方使用。
3.出租方负责泵车的运行、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操作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
4.出租方负责泵车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料、油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5.操作人员自进入承租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承租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安排和管理。如司机违章或不接受管理,承租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其罚金可从租赁费中直接扣除。
6.如有正当理由,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操作司机。
7.出租方承担泵车的养路费、保险费等,并承担租赁期间因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机械事故责任。
8.承租方有义务为出租方泵车操作人员提供住宿条件和泵车停放场地。
9.承租方在租用期间有义务保护出租方泵车。
第三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承租方不得将泵车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混凝土输送泵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双方严格按照混凝土输送泵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合同终止条件
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承租方贰份,出租方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选定以下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报价见附件一、二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价 值:
数 量:
附 件:
状 况:运转正常
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合计 天,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但超过了15天(含15天),按照一个月计算租金,15天以内按照月租金的`50%计算。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而乙方又不购买本合同设备而继续使用本合同设备的,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结算
设备租赁费用:/月.套,天.套
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第一期租金 /月.套,共计租金元整,以便甲方准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一个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每套设备 万元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为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权力
在设备租赁期间,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收到设备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未按规定投保造成设备财产损失而无法得到赔付的,应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确保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质量合格,出厂时运行正常、机件齐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在设备上改善、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配合。
(2)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期内发生和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及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对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租用权。
(4)使用结束后,乙方一次结清费用并且必须做好设备的退场工作,完好退还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交货地点为甲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将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机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更换易损件,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设备清单和价格表》中所列清单和价格,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购买清单,购买费用从保证金扣除。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维修设备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若是乙方操作不当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乙方租金不能免除。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金,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退场的费用,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的损毁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列)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
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损毁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设备租赁报价单》中所列的售价赔偿甲方。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内或期满后,若乙方要求购买本合同设备的,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附件《设备租赁报价单》规定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乙方保证金可转化为购买设备款,已支付的租金则不予以退还。
2、若乙方按照本条约定愿意购买本合同设备的,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而设备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可双方协商确定,但最迟应在自原租赁期满之日起不超过15天内付清全部设备转让款。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的 % 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除按照本条第一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及时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的预期全部租金利润。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应 人民法院起诉,其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主)的品牌车(车牌号为)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元(即人民币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月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